時至今日,我自己都會覺得納悶,我為什麼會那麼肯定我所記住的第一句話是,「俺媽,我要上學。」稍微大了點後,還洋洋得意,總是把這件事情拿出來顯擺,自己把自己定位在一名好學生上,我就是一個上學的料。
爸媽是最早一批從小鎮搬出的人,在城市的邊緣住下,開始了他們融入小城市的生活。那個年代,像擁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這樣的家庭,是很難供得起去上幼兒園和學前班的。我一年級前所掌握的那些知識,都是老媽在空閑之余,手把手教的。我學習的情景和神筆馬良學畫有點像,家的院門口是沙土,老媽教了一個新字兒,就蹲在地上,拿著根枯枝,畫著。那個時候根本稱不上寫,叫畫著。
孩子們嘛,總是有樣學樣的,所以歷史上才有了孟母三遷的故事。相對于孟子的母親,我的老媽就覺得我非常的省心。俗話說,知子莫若母,老媽能看出來,她這個小兒子最眼饞的一件事情就是兩個姐姐能去上學。每當她們出門的時候,那種斜挎著的軍綠色書包打著,我能出神地盯著看到她們拐進巷子里後的好半天。不管老媽怎麼叫我,我就是不肯回去。
別人都會自詡自己的記憶力多好多好,兩三歲的事情都能記得,這個,許是真的,但是在我看來都是吹牛。因為我確確實實能記事兒,是從六歲開始。六歲後的記憶不是片段式的,而是開始如同一幀一幀的畫面印入了腦海。那個時候,是不允許孩子提前進入小學的,有著嚴格的年齡界線,七歲。但是到六歲半的時候,我就吵著要上學,必須得上,無論如何都要去。爸媽說,六歲半,按照規定是不可以去上學的。但是,被慣壞了的我,無論如何也听不進去。爸媽不給我上學,我就開始無言的抗爭,也就是所謂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那段時間,每到姐姐們去上學的時候,我就失魂落魄一樣能一直呆坐到姐姐們放學回來。其間,在爸媽的指使下,我的發小曾多次鼓動我和他一起玩彈珠,舅舅也誘惑著我,讓我跟他一起去釣魚,我都咬著牙忍住了。這是我生平第一次立志要做一件事情,在我看來,上學,是多麼光榮的一件事情,如果我背上了書包,我就立馬月兌胎換骨了,不是野孩子了。
在經過了一段時間艱苦卓絕的抗爭後,爸媽妥協了。無論如何,孩子喜歡上學,那絕對是好事兒。雖說爸這次趁機消磨我執拗性子的嘗試失敗了,但是他的心里是竊喜的。就這樣,老爸托關系,走後門,讓我正式成為了一名光榮的小學生。也就從那年開始,我覺得我和那些還在玩泥的孩子不一樣了。
周圍的孩子們,在看我背上書包後,也吵著要去上學,但是,他們晚了我一步,很多人都成了我的學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