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天佑整理衣冠,說︰「史督察,你不用浪費時間,直接起訴我就是。這件事無非判個社會服務令,我當初要起訴賀攸清的時候,就準備和他一起為社會服務了。」
「在這個案子的細節還沒調查清楚之前,我們警方有權扣留你四十八小時。」
「那我建議你過兩天也去賀家的婚禮踩場,把新郎官也扣留四十八小時,那樣城中熱話也少不了你那一份啦。」
「這點不用你提醒。」
賀孫聯姻一波三折,懸念迭起,劇情起伏,好看過連續劇,全城人茶余飯後都討論得不亦樂乎。
有人敲門。剛才跑出去的小張進來,帶來一名律師︰「督察,犯人的律師來了。」
話音剛落,他口中的律師便糾正他︰「我的當事人不過是被請回警局協助調查,你至多可以稱呼他犯罪嫌疑人。你剛才口口聲聲說他是犯人,已經侵犯他的人.權,我保留追究你的權利。PC67449,你隨時會受到我的律師信,或者我會直接向投訴科進行投訴。」
小張嚇得頭頂冒煙,不知該作何回應。史博辛說︰「元律師,你何必同一個小警員過不去。」
「我是對事不對人。」元世昌字正腔圓,口氣像法官一樣不留情面。
陶天佑暗自好笑,說︰「元律師,你當給我個面子,就放過這個什麼PC67……」
「67449!」小張趕忙接過他的話。
元世昌犀利地望他一眼,說︰「既然陶先生為你求情,我就暫不追究。」
小張擦拭額頭兩滴冷汗,訕訕地退了出去。
史博辛說︰「元律師,恐怕你不能保釋陶老板離開,警局有權扣留他。」
元世昌從公文袋里拿出一紙公文︰「我剛才同賀攸清的律師交涉,這是他親自簽署的和解文件。只要陶先生一簽署,他們之間的事情就獲得和解,警方便無權干涉。」
Q城奉行的是普通法,一般的打架鬧事,若未引起重傷,當事人之間有權自行和解。史博辛查看公文,上面果真有賀攸清的親筆簽名,他說︰「這簽名到底是不是賀攸清所簽,我還需要查證。」
元世昌說︰「史督察,難道以為元某人會為了區區一件傷人案偽造文件?如果你一定要查證,直接打個電話,就一明二白,我在這里等著。」
元世昌深諳法律,縱使史博辛想為難老仇人也無能為力,撥通電話,得到賀攸清肯定的答復,只得放走陶天佑,臨走前還不忘說聲︰「我說過,我今生今世都會纏住你。」
被元世昌听到,馬上職業反射︰「你恐嚇我當事人,我保留投訴你的權利。」
史博辛一副「來就來誰怕誰」的模樣,顯然比方才的小警員要英勇許多。
出了警局,陶天佑同元世昌握手︰「謝謝你,元律師!」
「這是我的分內事。」
「鄭先生還在酒會,他說你如果趕得及,務必要回去,幾個叔父在等你。」
陶天佑頷首。不過一個小時,出入警局,如入無人之境。
回到酒會之際,大家不過以為他開了個小差,幾位叔父圍過來︰「我們不過遲了一會兒來道賀,你這主人家就不見蹤影了。」
陶天佑大笑︰「要叔父們久等,我真是該死。我一早就訂好金頂樓的牡丹亭,今天晚上大家一定要賞面。」
一位叔父說︰「天佑,看到你這麼有出息,我們也高興,一定會湊這個熱鬧的。過幾天林茂四年一度的選舉又開始了,你會不會來湊熱鬧?」
陶天佑擺擺手︰「現在都是年輕人的天下,我骨頭脆身子老的,所以也只能做做生意。」
「才三十出頭就認老了,那我們這些老骨頭,可怎麼辦?」
眾人大笑,鄭修潔說︰「叔父們是老而彌堅。」
又是一陣笑語,眾人說笑間去了金頂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