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對啊,我滿月復的疑問總要有個答案,不要走了還當個糊涂蛋,李梓,殺人不過頭點地,但比總得給我個罪名吧!
「李梓,他就是個混蛋,何必跟他糾纏不清,要我說,你一走了之好了,還什麼錢,問什麼話,跟小人講什麼仁義!」
娟咬牙切齒,義憤填膺,大有將李梓碎尸萬段的姿勢。
自從我把李梓追求本市小姑娘並入住她家的情況跟娟說了之後,整個人如釋重負,輕松許多,可是卻像把包袱拋給了娟,她一提起這事情就滿眼噴火,粉拳緊握。
「算了,不跟他計較,咱們大人有大量,宰相肚里能撐船••••••」我安慰娟,好像她才是女主角,此事與我無關。
「你能想開就好!不過不能便宜了小人!」娟還是憤憤不平。
「好,不要便宜了小人,我知道啦!」我輕笑,無比輕松的樣子,內心卻如千年寒冰,寒冷無比。
趕在李梓上班前半小時,我約他見面。
這一切,娟並不知道,我出來的時候,她正在午睡。
問題準備了一籮筐,銀行卡也裝在包包里,該問的總是要問的,該還的也總是要還,情不能欠,錢也不能欠。
最後一面,我就見你最後一面,從此我們見面就是陌生人,你做任何事情都與我無關,我的世界再也沒有你的存在••••••
太陽火辣辣的,我站在他們公司後門不遠處,這里有個小賣部,門口有遮陽傘,傘下是啤酒桌,如今,我已安安穩穩坐在這里,獨自先品飲一杯啤酒。
老板娘嫌熱,躲到房內享受電風扇的習習涼風去了,我不怕熱,就怕李梓不來。
若他不來赴約,我大可一走了之,如娟所言,一切非我錯,我已盡力盡心。
靜等三分鐘,不轉頭,全憑耳听和感覺。
是的,三年時光,我已練就耳功,他來的方向,他的腳步聲,呼吸聲,用耳朵,和第六感,基本判定無誤。
我確信,今日亦是如此。
夏日的太陽,白花花地傾瀉著熱情,這種熱情,讓人睜眼困難,呼吸幾乎也要窒息。
沒有聲音,周圍很安靜,路上空無一人。
這個時間段,的確不適合出行。
但我不管,既然約了,就守約,來了,就等待。
再飲一杯,很潤,很滑,感覺非常爽,一如我們逝去的愛情,甜蜜中混合著苦澀,喝到最後,終是如水般無味。
三分鐘很快過去,一個人影也沒有出現。
「好的,到時候見,不見不散!」李梓的聲音猶在耳邊。
那麼好吧,繼續等待,不見不散,你說的,我信你,等你。
只要你來,我們好聚好散,我不會強求你給我原因,如果你不說;我也不會哀求愛情繼續,這種殘存的愛情會讓我生不如死。
再等十分鐘。
十分鐘應該很快,從馬路邊到這個小賣部,步行一般只需要三分鐘,如果騎自行車,一分鐘足夠,何況這種惡劣的天氣,只會逼迫得所有人都在烈日下瘋走。
李梓,你也不會例外。
當初,你曾問我︰如果萬一有一日我們不在一起了,你還會和我做朋友嗎?
「不會!」我的回答斬釘截鐵。
相愛的兩個人不在一起了,為什麼還要做朋友?要走就走得遠遠的,今生今世一輩子都不要見面,見面只會心疼,既不能執手相看淚眼,也不能無語淚先流,不如不見,哪里還談到「做朋友」;若哪個女孩答應繼續做朋友,說明她還心有所系,不肯罷手。
我不會,愛就愛了,散就散了,絕不拖泥帶水。
你笑,笑我的決絕,說我是個無情的女孩。
我也笑,笑你的痴人說夢,異想天開。
或許男人和女人不一樣,散了亦可若無其事,但我希望你不是,你若和我好,請一心一意待我,若有二心,請及早說明,或許我會流淚,或許我會傷心,但我相信,你及早的放手對兩人都是解月兌。
傷好了,結疤了,日子便會走上正途,難道不是這樣嗎?
只是沒有想到,這一日果然來到,來得不遲不早,恰好在我畢業時,在我就業時。
只是你還沒有問我︰我們可以做朋友嗎?
我們可以做朋友嗎?
不可以!
我的回答一如以前。
不但做朋友不可以,見面亦不可以打招呼,不要用手勢,不要用眼神,只如陌生人一般走過,連背影也不要回頭看。
散了就是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