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子鑫讓自己的心情漸漸平靜下來……
在同嚴暴犯罪分子的斗爭中,有兩種情況︰一是知道罪犯身份,屬于直接追捕的工作;二是不知道罪犯身份需要偵察、調查、了解直至最後確定的。《》www而「4.19」顯然與「3.16」、「3.3」案一樣屬于後一種情況,破案的難度也往往體現在這個問題上。
他緩緩開口道︰
「情況表明,這起案子很可能跟露水的尚未破獲的兩起案子有關,這是我們刑偵部門首先必須完成的任務。現場勘查要及時、全面、細致、準確。已經全面展開的調查也要客觀、縝密,不留任何死角,對可能存在的知情人、目擊者、報案人、發現人做好工作,爭取從這些可能潛在的的知情人身上……」
「要盡快掌握犯罪分子的準確年齡、姓名、體貌特征、職業、口音、衣著打扮、社會關系、人際交往、逃跑方向、借助的交通工具等有利于破案的情況,為我們分析案件的性質、犯罪動機、犯罪特點、作案規律等,為指揮部破案等項工作提供依據,以便及時調整部署,打擊鋒芒直指犯罪分子!」
頓了一下,他接著說,「犯罪分子之所以如此猖狂,膽敢頂風作案,我們的偵破工作之所以一直沒有任何起色,關鍵癥結也正在這里——雖然我們做了大量工作,吃了不少苦頭,可以說歷盡艱辛,但沒有模到一點有關犯罪分子的確切信息和線索,就無疑于瞎子模象!現場大家也都看了,我看作案手段和侵害目標以及拋尸居民區等等情況都與露水的案子相似,是壞事,我說也是好事!」
「大家談談吧。」
林業公安局黃如林局長首先鄭重表示︰「4.19」案發生在依林河,依林河分局全體同志首當其沖,破案工作義不容辭!分局一定要絕對服從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決不搞單獨行動。一方面利用人頭熟、地方熟、車輛熟、當地情況和周邊環境熟等優勢,在排查、調查和走訪工作中全力以赴,盡一切可能發動群眾提供各種線索,包括有關犯罪分子的各種信息……」
「另一方面,從警力、財力、物力上要做到保障有力,以確保破案工作順利進行!同時,在工作中,我們也會及時與露水方面的情況聯系起來分析和調查……
緊接著,孫偉、蔣和平和姜同軍幾個領導也談了自己的看法和想法,楊強大隊長就從刑偵這一塊,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我的意見跟肖局長的基本相同。現場我也看了,我看跟露水的兩起案子跟依林河這起案子跑不了是一個人干的!如果真是一個人干的,此案就是我縣歷史上專以侵害女出租車司機為目標的罕見特大暴力、搶劫、殺人案件!犯罪分子極其囂張,光天化日之下采用這樣凶殘的手段,連續殺害我縣的女出租車司機,手段不能不說是極端殘忍,後果極其嚴重!」
「更加不能容忍的是,這個犯罪分子居然在案後還一次又一次地不顧風險將被害人連車帶尸送回居民區——這說明什麼?他為什麼非要這麼干?!作為主管刑警的大隊長,到現在,我們還不知道作案人到底來自哪里,目的是什麼,為什麼殺人搶劫後又不要出租車?我們無法容忍!」
「我們要對法律、對公安機關、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負責——我看,前一段我們在露水的工作很可能受到某種誤導而走了彎路,今天發生在依林河的案子更加堅定了我的這個想法!此前,我們——包括我在內一直認為凶手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極大,因此在部署和偵查力度上都有所傾斜,把重點放在了她們的親屬、朋友和熟人身上,這是我們從現場留下的一些蛛絲馬跡形成的這種判斷,我看也許這正是此系列大案的復雜性和犯罪分子的狡猾之處!」
「退一步說,即使作案人認識李愛香、柳玉鳳,又怎麼可能跟今天被殺的于秋香認識?我們應該摒棄犯罪分子是熟人、是當地人作案的偵查思路,將偵查視野向全縣擴大!要抓住四個重要環節︰第一是曾被我打擊處理過的人;第二是盡快掌握犯罪分子的體貌特征;第三是會開車、手把硬、個頭兒在1.75米以上的人;第四就是要發動群眾,搞好宣傳,把案情向社會公開公布,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這樣,我們的耳目和眼楮就會遍及整個全縣,甚至周邊地區!工作中,要落實一個責任,發揮刑事技術的作用,發揮公安機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的作用,誰查漏了要追究誰的責任,希望一定要把工作落實!」
大家開始嗡嗡議論……
肖子鑫將頭湊近姜同軍低聲說了一會兒,姜同軍點頭。
姜局長清了清嗓子,把手里的大半截煙按死在煙灰缸里,說︰
「靜一下。」
嗡嗡的聲音小一些了……
停止了。
肖子鑫的臉色也非常難看,同樣可以看得出這位刑警領餃人物心情頗為沉重。他看了肖子鑫一眼,肖子鑫面無表情,他接著說道︰
「剛才諸位的意見和看法都非常好,老實說,露水的案子我們是下了功夫的,但沒有收獲,責任在我。我和肖局長商量了一下,綜合大家意見,指揮部決定︰一、從現場提取到的痕跡、物證入手,按照由近及遠、先內後外的原則,組織技術人員對依林河及全縣的可能涉案的痕跡物證進行認真比對……」
「二、要將過去把調查重點放在被害人的親屬、朋友和熟人、當地人作案的偵查思路上迅速扭轉過來,將偵查視野向全縣擴大!三、要對露水、依林河及全縣近年來打擊處理過的違法犯罪人員有無作案因素、是否佔有作案時間、有否接觸被害人的條件、是否懂得駕駛技術、有無犯罪經驗等方面,進行全面清查。」
「四、從被害人失蹤前的19日所接觸人員、各個時間段、所在位置、目擊證人入手,對依林河所有出租車司機進行逐一調查走訪;五、對從‘4.19’案現場提取的主要物證,要馬上組織專人送往公安部進行鑒定,同時,請求市局派技術專家予以支持,幫助分析案情,解決案件中所遇到的技術難題;六、組織專人對現場遺留的部分物品請與被害人熟悉的人員進行辨認,以精確劃定偵查範圍……」
「七、很顯然,拋尸的居民區也不是第一現場,要組織專門力量全力以赴尋找第一現場;八、廣泛發動群眾,積極提供一切可能與案件有關的線索,必要時,也可以通過廣播、電視進行公開懸賞……」
當晚18點35分,剛剛從露水撤回去的長角市公安局一些技術人員(公安部對李愛香、柳玉鳳兩案的物證鑒定結果尚未出來,他們在北京呆不住,回來不久)一行也趕到了……
由于天色已晚,決定有市局技術專家參與的現場第二次勘查工作翌日進行。
晚飯後,安排好住宿,大家回到分局會議室。大致情況還是要提前介入和了解的,肖子鑫、姜同軍、楊國才、楊強、黃如林向市局領導和專家匯報了依林河的情況;于中隊長把人簡單分了一下工,你你你,晚上看車,保護好現場;你你你,還有你,去請被害人的親屬和附近幾位住戶到分局來;你馬上去把委主任找來,有些情況領導需要了解一下……
該找的人先後到了,委主任來了,早晨跑來報案的那個婦女和被害人的親屬也被請來了。對于今天發生的大案,這些人似乎都有話要說,有人反映︰那台車昨晚半夜就在那了,有人回家路過也沒當個事兒,因為以前總有出租車晚上干完活後停在住宅區樓前樓後,所以沒有引起任何人格外注意。也有人好奇,走到跟前貼上去看看,由于天黑,也沒看出個子午卯酉就走了。
樓後的一丁姓住戶說︰今早後趟平房的一個老頭起來買漿子油條路過那,都走過去了,又回頭影影忽忽看見里邊後座上好象躺著個女人,開始還以為開出租太累了暫時停在那歇一會兒呢……
可是半個多小時後回來看見那個女的還在車里躺著,一動不動,想過去看看又怕人罵,就沒管回家了。
而後來報案的于秋香親屬是最具有某種戲劇性的人物。如果不是她的親戚人和車昨晚都丟了,她說她也不太會注意樓後面那輛出租車。今天一早做飯時,她在樓上廚房就透過窗戶看見了那台車,天黑,當時在樓上看不清車的顏色和車牌號,大約想法也跟那個早起打漿子的老頭差不多。
丈夫上班,孩子上學走後,剩下她一個人在家,就又趴在窗戶上往下看,這下子看清了——哎呀媽呀,怎麼那台車越瞅越眼熟,敢情不就是于秋香那台丟了的車嘛?!
急忙打電話,一個個不停地往外打,都通知到了。
然後就匆匆下樓!
這時候,忽然手機響了,是肖子鑫的,他邊走邊匆匆忙忙打開接听︰
「誰?」
「肖局長,是我——」
「哦,什麼事,我在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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