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真不要臉! 16決裂(二)

作者 ︰ 文學人生

他的父母和家人並沒有出門來尋他。因為他們知道孩子出去只是想散散心,並不會要死要活的輕生、尋短見。

自己養的鵪鶉自己心里清楚。俊賢是一個知道天高地厚、識好歹、懂事理的孩子,在外尊老愛幼,在家體貼、孝順父母。這一點兒,父母心里明鏡似的,左鄰右舍也都再清楚不過。

人在氣頭上,火氣正旺。這時候若不做冷處理,反而緊追不放,趁火打鐵,那無疑于火上澆油,抱薪救火,欲速則不達,反而弄巧成拙,適得其反!

這里離他原來就讀的學校不遠。學生們正在上晚自習,教室里的煤油燈光從一排排玻璃窗里透出來,使這漆黑的夜幕略微多了幾絲亮色,減少了幾分黑夜的陰森和恐怖,讓余俊賢感到些許的安慰,也讓他心里少了一絲寂寞和孤獨。

余俊賢就這樣靜靜地坐在夜幕下的河灘里,靜靜地想自己的心事。

他不是一個膽大的人。由于身體不便,從小到大,父母都沒讓他單獨出過門。離開學校之後,唯一和外界的溝通和聯系,就是每月逢十的廟會,一個月有三次。可他很少趕過集。他不想出現在人多嘴雜的場合,大庭廣眾之中,眾目睽睽之下。不為別的,只因坎坷的經歷,使他多少有點自卑唄!

從小到大,短短二十幾年的人生歷程,我已經生活得夠可憐了,可父母為什麼還要往死里逼我啊?

幾年來,父母為了他的婚事操碎了心,這他明白;做父母的心思他也懂。可三年下來,提的幾場兒婚事一場兒不勝一場兒,這已經讓他的自尊心、自信心很受打擊了;甚至連自己作為殘疾人的人格和尊嚴,他覺得也已經遭受到了近乎極限的挑戰。

稱心如意的媳婦找不到,父母家人雖然揪心,但他不怪他們。畢竟自己的病不是父母家人能夠左右得了的。他們已經很不容易了,他們的心也在滴血,這些他心里都清楚。

這幾年,心情好的時候,他也不止一次主動走到父母身邊坐下來,和顏悅色的、心平氣和的,試著和他們溝通思想,交流自己的想法。按他的意思,如果實在找不到稱心如意的,他寧可獨身,打光棍,當單身漢,他也不想遷就別人,委屈自己。

他認定的道理很簡單︰娶媳婦就是為了讓自己能過上更幸福、更甜蜜、更美好的生活。如果這樣的目的達不到,那麼對他來說,找對象,戀愛、結婚、成家就都失去了意義!

因為他是殘疾人,他本身已經行動不便,生活難以自理,需要別人照顧;精神上更需要別人來安慰,來撫慰。如果找了一個殘疾人,自己反過來還要去照顧別人,自己心理上遭受的壓力會更大;精神會更壓抑,更痛苦;人格和尊嚴經受的考驗會更嚴重;受到別人的嘲諷、譏笑、白眼、冷漠會更多!那麼,他提親、說媒、找對象、談戀愛、娶媳婦,還有什麼意義啊!

可父母顯然和自己想的不一樣!

在他們看來,給兒子說媳婦,讓他們成家立業,傳宗接代,繼承香火,那是自古以來天經地義的事。如果做父母的沒有完成這一任務,很顯然,這是自己最大的無能和恥辱!自己在人前就會低人一等,矮人一截;在人後就會被指脊梁骨,遭受世人的譏諷、議論和嘲笑,最終甚至還會被別人的吐沫星子給淹死!

無論如何,是不能走到這一步的!哪怕給兒子說的媳婦次一點兒,甚至多少有點毛病,——自己的良心受到的譴責就會輕一些,自己的心里就會好受一些,面子就會好看一些,在人前人後遭受的非議就會少許多!

要說,天下知兒女者,莫過生養他們的父母雙親!

但現在,余俊賢和他的父母,在他的婚姻問題上,顯然出現了難以逾越的鴻溝!要麼俊賢屈從于父母,要麼父母順從俊賢。

這是一對水火難以相容的、不可調和的矛盾!

遠處,沙窩中學晚自習下課的鐘聲已經響了。再過二十分鐘,就寢的鐘聲一響,這個世界就將完全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不知不覺,余俊賢已經在這里靜靜坐了兩個多小時。

前思後想,左思右想,余俊賢最終打定主意︰這一次,無論如何,都不能再向父母妥協!寧可終身打光棍,也絕不娶啞巴女這樣的女子為妻!

這樣想著,他慢慢站起身,稍微平靜了一下自己的情緒,緩緩地向家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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