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與血 第十九章 適應 第六十節 拘留(中)

作者 ︰ 蘭帝魅晨

……敬遙事情響更新時間的確室書友們見…

「你媽的說什麼!」那個最凶的就要作,被那個壯實點的喊住了。後者倒受的譏諷的冷笑道「張漣是我馬子。今天就是告訴你以後離她遠點!」話音落時他人已揮拳過去。

陳依拿了他胳膊一帶直撞背後沖過來的急性子,看他們兩個腦袋踫一起暈過去。一腳一個又把剩下兩個踢暈在地上。也不多余動手對他們拳腳相加,考慮著縱然有事也談不上有他責任。

陳依走出樹叢時正看見張漣和她朋友在廣場到處瞄,見到他時都露出意外又吃驚的表情跑過來。

「沒事吧?」

「他們呢?」

一人一句問的話出點截然不同。

「沒事。他們挺懂道理,跟他們說清楚後就道別了。我們進去接著玩等小不點他們來吧。」陳依知道混混都愛面子。說了實情無異于在那四個人臉上狠狠抽耳光。傳開出去勢必難堪。興許會因此做些極端的事情,他雖不怕報復,卻嫌麻煩。

張漣和她朋友半信半疑的打量陳依走出來的樹叢,難以相信那幾個。人會「講道理」初時還有些擔心,怕那四個人是去叫更多幫手來。直到小不點等人都到齊換地方也沒見有人找麻煩才放心。

接連三天平靜如常。當時陳依自知沒有下重手,不過是以內氣震暈幾個人在樹叢里昏迷幾個小時。受點冷寒之罪罷了。料想那幾個家伙縱使再帶人來學校找他麻煩也無所謂小不點等人必然出頭。縣城就這麼大點地方。混混之間大多都認識,最終只是和解絕打不起來。

就這麼三天過去仍舊風平浪靜,陳依反而覺得不對勁。那四個人吃此大虧沒道理會甘休。便疑心他們打算途中偷襲伏擊。放學回去時總多幾分心留意路口能藏人的地方。

這天放學回去時,背後跟著輛巡邏警車。車上加司機一共四個警察,停車叫住了他。

「你叫陳依嗎?」

「上車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

「因為什麼?」

恨我們回棄了再慢慢說。」

陳依意識到不妥。拿起電話就要跟林青知會聲時,那警察喝阻道「一會就好了,這之前你最好不要跟任何人聯系。」說話間就有兩個下來,把他夾中間讓上車。陳依不理會還是要打電話。不料尚未接通就沒了電。

「上車吧。到局里有電話讓你用,我們也會通知你的家人。」

陳依遲疑了片。琢磨著這里有許多人照應不怕有事;二者即使跟那四個家伙有關于法于理于結果都不可能拿他如何。

到了後,被帶到個小房間間話。筆錄的警察態度上看不出什麼惡意,但陳依卻知道自己有麻煩了。

「人被你打成輕度腦震蕩,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而且你的口供跟其它三個人的完全不符,我們希望你能積極配合,不要報有僥幸心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他們說什麼?」

「指稱你因為滑冰時的不小心踫撞硬拽了傷看到樹叢連番毆打,傷者的朋友追出去阻攔時都被你打傷。」

「他們能把口供編造的更荒唐點嗎?三個人看著我把他們的朋友逼出滑冰場。直到我把傷者連番毆打成輕傷他們才追出來查看阻攔?」

「注意!現在需要你交待自己的問題!」

「我已經如實交待了。」

那警察放了筆。一本正經的警示他道「積極交待自己的問題還能夠從輕處罰,本來也不是什麼大事。如果你抗拒隱瞞報有僥幸心里最後只會導致重判。你的問題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判處最高三年的刑期。如果態度積極,未必就需要服刑。」

陳依雖然對這些事情並不太懂。但他知道這警察根本在嚇唬他認罪。事情顯而易見。對方所以今天才找他是有備而戰,一旦認罪他就處于劣勢,倘若沒有助力,對方絕對會把他往重了判,說什麼坦白從寬根本是鬼話。憑他的經驗當天根本不可能失手,造成的震傷絕對低于輕度不足以構成刑事責任。

他多少在市還听道上的人說過一句順口溜。

「坦白從寬把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

「我沒有其它問題需要交待,剛才所說全是事實。」他知道如今都不敢隨便刑訊逼供,內地或許不那麼規範但這里的人肯定不會對他用這種方法。

「你的態度非常不配合。這種態度無法幫助你逃銳罪責」那警察正說著進來個人。附耳低聲跟他說了幾句話。就見他點點頭收起筆錄。就給陳依帶上了手鏑讓走。

下樓後直接被帶上警車。

陳依越意識到事情很不妙。不等開車就道「我要給以打電話。他是我叔叔。」

「我們知道他是你叔叔,但是在你問題沒有交待清楚前誰也不能見你。見了也沒用。」

那警察說完就不再理他。

倒是開車的警察好意提醒似的反問他「你知道自己打傷了誰嗎?」

「不知道。」

「我們縣里副書記的兒子,副書記的姐夫是市公安局局長。我們現在就是要把你送到市看守所。」

另一個警察責備道「你跟他說那麼多干嘛!」

陳依意識到說明理由的警察大概是有別的緣故變相提醒的。但此刻他內心卻充滿憤怒。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意思他體會到了。顛倒黑白他體會到了。任何時代都存在的黑暗,是的,他被概率選中了。

他所有的謹慎考慮在這種事實面前都毫無作用。說話權不在他這里,公正權的天平嚴重傾斜。傷鑒做了手腳是一定的,如他這樣的總門戰士在一面到的戰斗中幾乎不存在失手可能,他們對人類的承受能力太清楚。對方的口供徹底背離實際情況也充分說明了問題。

他知道此刻怒也好,喊冤也好都沒有作用。

車上這幾個警察很清楚他的冤情。然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們不可能冒著丟飯碗的危險對上面的交待不執行。

三年如果事情這樣展下去,他鐵定會被判刑三年。這種事情是什麼樣的無奈?此煮的他是一種什麼樣的憤怒心情?那是種憤怒的恨不得暴力破壞和復仇的心情!但陳依當然不會這麼失控。因為無濟于事。只會把事情變的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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