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與血 第二十章 幻想與現實 第二節 以彼之矛

作者 ︰ 蘭帝魅晨

「看得出來倉頭的臉色當時很難看。警員要走時他忙問「打算把他送到幾號倉?」

那警員說了。

吃過晚飯,倉頭對著窗口叫住經過賣東西的人,沒見他買東西,就見給了錢。

回到倉里坐下時就冷笑道「大家不要以為學他不守規矩換了倉就沒事。那種人不管到哪個倉房等待他的都只有噩夢。強*奸犯在監獄任何倉房都不會有人看得起,不守規矩的強*奸犯號倉倉頭一定會加倍「禮待。!」

陳依推測倉頭是買了煙讓賣東西的帶去強*奸犯換的倉房托其「好好照顧。

倉里即使生了這種事情。那個特別的犯人連看都不看。自顧在前面特殊的鋪位旁坐著看書。看著他陳依總能理解人常說中年男人的成熟所指為何。那份從容和泰然真不是年輕人能學的來,因為那份滄桑感、深沉感無法偽裝。

白天做活的時候陳依听人說起,但也僅是大概。說那人過去是市級領導,家里有背景,有權也有錢。不說倉頭不敢開罪,看守所的所長見他都客客氣氣。他的案子還沒有結論。已經呆了一年多。

幾天失去自由的體驗讓陳依越的思念外面。照說林青總打不通他電話家里座機又沒人接听會猜到有事。照說他叔叔已經得到消息會給他父母去電話說明。

頭幾天他不覺得餓。但最近兩天開始餓的厲害,看守所的公菜他仍具沒吃,只是米飯卻總嫌不夠。

這里每天只有兩餐飯。本來就跟外面的飲食規律不一樣。他覺得陪林青自虐到讓他能夠控制食欲,若不然此刻絕對適應不來。

他從沒有如現在般深刻的感受到階級的差別。

他們每日做手工活,補貼監獄的開支。吃素菜,加餐的肉僅僅煮熟了似的,味道不值得有任何評說。倉頭指定的助手一矮子雖然沒有錢。但倉頭照應,能跟著倉頭一起吃監獄兜售的菜。

這個倉頭是有錢的,因為會賺錢。有些倉頭不做這種事情又沒錢,吃穿跟其它嫌犯沒有區別。

這些都是從同倉其它犯人口中听來的。但這些人說起來時,都沒有褒貶。

「有什麼區別?都是當倉頭不用干活的,我們都是每天干活吃飯,反正我也不抽煙也沒錢買監獄出售的飯菜。只要不是踫到打人為樂的倉頭就行了。」

陳依忍不住覺得那種倉頭品德上是好些的,同飲丹食,不以錄削他人做為自身享受基礎。

「那是他們傻逼!我如果當倉頭肯定學這個。」

五個人,說起這個話題兩個稱那種倉頭為傻逼。兩個對此全無所謂的不表意見。

只有陳依稱道那類倉頭的品德。

他向來不太在乎旁人看法。現在也不在意對此認同的人少的只有他自己。他早明白現實的準則是種利主義,一個有理智的人會清醒的認識利弊。電視電影里面的偉人總是被說道卻不會被普遍效仿。但即使如此,人們對品德的敬佩總存在于心里,總歸是仰望著看待。

現在他才意識到這種仰望是處于什麼基礎而存在。

置身事外。如他這樣置身事外的時候才會悠然的欣賞品德的美麗,當然也會如另外兩個人般滿不在乎。對于置身其中的那兩個人而言,他們考慮的是擺放眼前的現實利益。根本不會有閑心談德論品。

他從來不認同諸多對孫子功利主義的批判評論。他從來都相信以大局角度看待事物功利性才是根本。他從不認為那種事情的解決方式能夠符合人性美好向往的標準。他從來認為這種美好標準只能用于內,因為追逐利益絕對不能造就一個民族的真正團結。

從總門諸多宗教性質的案例也能夠驗證這點,邪教組織內部的團結和凝聚力依靠的不是利益,而是虛幻的「真理。人可以為這種虛幻的真理不顧一切,拋棄道德,拋棄利益,拋棄親情甚至拋棄生命。

但這樣的邪教領大多並不相信口中葉出的虛幻真理。他們的目的性很明確。也只有這樣的邪教組織才擁有更多的信徒,雄厚的財力和物力。連宗教領也相信虛幻真理的邪教組織總是些信徒稀少的小團體,聚會的環境糟糕,教會的財政吃緊。但這種教會從上至下的信仰意志非常堅定,根本沒有魚目混珠的偽信徒。

陳依所相信的理論在過往種種事例中都得到驗證。美德和功利性是一種對立的排斥關系,是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因此他一直認可中國傳統的中庸之道的哲理性。套進美德和功利的關系式中,中庸就是兩者並存的那個平衡點。舍棄再人性的極端功利之利益換取人性能接受的

心2足空間。不極端的偏執一方。此刻的現實個例讓他感到悲哀。現實生活中的人需要的品德僅僅是達到中庸標準的要求,也就是人們普遍擁有和認可的標準。過之無用。因為在這種基礎以上,人們看待的是功利價值。

陳依很快為這種想法找到現實的例子。他的父親。陳父是個求德的人,是可以為了人情關系和顏面打掉牙往肚子里吞的人。不止多次因為故鄉的親戚借錢而被許多局外人暗笑說傻。只有借了他錢的人提起會說他是好人。

是好人。但借出去的錢多數要不回來。別人邊說他是好人邊不還錢。陳父也下不了狠心逼,好人怎麼會逼人?有些真正窮困的陳父也不願意逼債,但更多的是後來有錢做很多事情,獨獨沒有錢還。

所以旁觀者都說陳父傻。陳母相反,她是提感情別提錢的人。但是她照顧自己妹妹,一些過往在農村照顧她家里或者幫過忙的人,禮必重。但是借錢的事情,至今為止沒生過。

唯一能開口從陳母那拿到數額較大錢財的人只有陳依的小姨。陳母給的時候就不說耍還,因為知道自己妹妹家里很困難。曾經陳母有個同事,家里環境日落西山。有一次遇到困難開口借錢。陳母幾經考慮最後還是拒絕了。

陳依問起時她說。「借出去了,還不起我恨她。還得起不還我更恨她。還不起我催賬她恨我。不借她也恨我。與其如此,不如一開始就不借錢讓她恨我算了。俗話說的好。救急不救窮。」

事實如此小錢陳母是借過不少出去。

都是打工的親戚突然遇到點困難沒節余差那麼幾百或一千。陳母必定借。說那叫救急。這些錢最後全都收回了,本來也不多,對方幾個月工資錢的節余就能還上。

陳母有一毛不拔的外號。但別人這麼說的同事又總夸她會理家。出了陳父沒人說過她是傻瓜,除了開口問她借大錢被拒絕的人外也沒人說她壞。給她顏面的人也不比陳父少。

陳父常鳴不平的說其實別人都是給他面子,說以陳母的做人方式誰也不會理會她。陳依曾經一度對此論調持相信態度。直到某次跟親戚玩時听到他們隨意的閑聊才改變了態度。都是關系親近的人,都曾在初到市時寄宿過陳依家里。

他們說陳父人太實在,經常對些不必要的人太好。有個性子直的當時接話說就是傻。說完又沖陳依笑。說別生氣啊,實話實說。你媽媽就不一樣,家理的好,不像你爸總做傻事。陳依當時不生氣,因為說這話的人的確是直性子。

因此讓其它幾個親戚說話放的更開。他們不忘陳母的幫忙,即使陳父的有些幫助更多也算在陳母頭上。因為他們跟陳母是親戚,很清楚的明白沒有陳母的願意,陳父只視他們為陌生人。這是很實際的人情邏輯關系。

猶如此刻。是否從購買物品中賺錢變的不重要。不這麼做是應該的,看守所沒有這種規定;會這麼做是聰明的,因為這麼做了也,沒關系,反而能撈取好處。置身其中的人們普遍不以品德看待,是以功利。

有德的倉頭就陪嫌犯吃大鍋飯吧。不以此為德的倉頭就餐餐單獨炒菜加燒肉配果汁飲料吧。

做完工時。陳依端著只有米飯和大蔣的盆子啞然失笑。難怪林天明討厭傻瓜,因為傻瓜就是傻瓜。難怪人們想往上攀爬,因為在下面的人沒有公平的保障。如他,即使在打人之前就考慮到了規則,把自己置身于絕無不利的處境。但是沒有用。別人在這套規則里拿他無法,就整出另一套規則跟他玩。他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都只能在別人新建的規則里玩。當然只有玩輸的可能,因為這套規則別人就沒有考慮過讓他有贏的機會。

這些讓他既為現實悲哀,又為現實憤怒。他恨不得摔了飯盆用暴力的規則跟對方玩,他知道這套規則他能玩的贏眼前。可是他不能這麼做,因為這套規則會讓他在以後死無葬身之地。用這套規則玩挑戰的是整個法律體系,挑戰的是所有人的美好向往。沒有人會因為任何理由真正接受和認因一個造成大屠戮的凶徒。只有置身事外看熱鬧的人會喝彩叫好,這這些人沒有決定權。

所以他沒有摔了飯盆,而是如往常般吃。

一盆飯才吃到一半,來了個看守所的警員。把倉頭喊過去說了幾句話。就背對門站在外面。倉頭跑進來叫陳依出去。

他放下碗。知道家里或者林青終于找過來了。,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柑。章節更多,支持件者,支持正版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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