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蒙古通史》與《遠東回憶錄》)
寫在前面轉變一下大家對蒙古的固有觀念。
清朝到乾隆時期已經完全確立了自己的版圖。後世中國境內的五十六個民族,都已處于清朝的統治範圍之內。但史書記載的某些民族的稱謂,與後世的名稱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後世的中國的疆域,實際上是由五十六個民族的地域組合而成,其中最值得讓人們稱道的是蒙古族。很多人一听人說起蒙古族,就會想到殘暴的元朝,想起成吉思汗的彎弓與鐵蹄。實際上的蒙古只是長城以北各民族文化的總匯集,其文化首先融合東西文化,是一個多元融合的共同體。蒙古民族創制的蒙古文字,使操九種語言的各部成為一個民族,伴隨軍事勝利,蒙古語言和文字得以迅速傳播。十三世紀,蒙古語幾乎成了世界語。成吉思汗也因而成為影響世界的人物,就因為後世毛老人家一句「只識彎弓射大雕」,于是人們就以為成吉思汗只是一介武夫,蒙古族只是勇猛的游牧民族,實際上,這也是一種認識的偏差,一代天驕成吉思汗及其子孫忽必烈,在統一蒙古和中原的爭戰中,都十分重視發展科學技術,尋求技藝之人,曾將西方著名天文學家納速刺丁?徒思送到中國,命令蒙古子弟「習書算」完成了當時世界上最先進、最精確的一部新歷法《授時歷》。並在元大都(北京)修建一座當時世界上設備最完善的天文台。蒙古族科學家明安圖曾參加編寫天文歷法、數學、樂律理論等著作,他曾主持實地測量並繪制《皇輿全圖》的新疆部分地圖,是我國最早用近代方法測繪制地圖的人,並著有《割圓密率捷法》成為我國第一個用解析方法研究圓周率的人,使中國數學躋身于世界前列。後世蒙古族地質學家李四光創立地質力學並首先發現第四紀冰川的遺跡,為探索地殼構造與地殼運動問題開闢了新途徑。他所擬定的生物蜒科化石鑒定分類工作十項標準為世界各國所采用,其地質學理論,在指導地質工作、尋找石油資源、研究地震預報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這一切,在當時的中國是不可想象的。筆者一向很欣賞蒙古民族,喜歡他們率直的性格,蒙古族是個相當優秀的民族,不僅是歷史上出色,現在看來,同樣具有很多其他民族少有的魅力。相對中國的漢族來說,蒙古族只是一個少數民族,而對當今的世界上來講,蒙古族絕對不是一個少數民族,無論地域還是人口,他都比當今的日本要強大多了。
人們提起蒙古族,總是首先想起炎炎戈壁與堆堆沙丘,然這又是另一個習慣性的錯誤,蒙古族所在地域的森林面積居中國首位,尤以大興安嶺原始森林最為著稱。共有十六萬平方公里,也許有人不知道十六萬平方公里是多大,但要告訴大家,伊拉克與科威特大家都不陌生吧,這二個國家的面積都是十七萬平方公里左右。這些森林還不包括在大興安嶺以東的東三省中的部分,也不包括後世中與外蒙古和俄羅斯相連的部分。實際上,整個蒙古的東部,西北與北部都是河流密布,林木蔭匆之地,只有中部、南部及西部才是滿目瘡痍。
一、鴉片戰爭前的蒙古社會概況
1840年以前的蒙古,仍是以牧為主的封建經濟,牧業生產佔有極大優勢。
清初,滿族統治者為了牢固地確立清朝皇帝對蒙古土地至高無上的所有權,在不觸動蒙古原有制度的前提下,根據蒙古的游牧特點,依照滿洲八旗制度,于1635年(後金天聰九年)創建蒙古八旗。蒙古八旗既是軍事組織單位,也是旗札薩克王公貴族行使土地支配權及其他行政職權的封建小領地。以後隨著大規模軍事行動的減少和結束,逐步演變為地方一級政權。旗長是世襲札薩克,隸屬于理藩院。牧地和平民由札薩克王公支配,形成了蒙古封建主的小塊領地。
盟旗的劃分,確定了清朝皇帝對蒙古旗地的所有權。根據對清室的效忠程度將旗地賞賜王公貴族。清朝皇帝是蒙古牧場(土地)毋庸置疑的最高所有者,只是在保持旗地國有的名義下,允許蒙古王公擁有土地支配權。蒙古封建貴族賴以維持社會、維系平民的手段,不再是強大的武力,而是土地(牧場)。廣大牧民在新的土地所有制的桎梏下,忍受著封建剝削和壓迫。直到鴉片戰爭前夕,隨著蒙古地區出現雇佣、租佃關系,這種嚴格的封建隸屬關系才開始瓦解。
蒙旗內的土地情況比較復雜。大而言之,有各旗札薩克和官吏享有的俸祿地(官地),王公台吉佔有的采地(私地),和蒙旗共有的公共牧場(公地)三種。土地的支配權和使用權仍由蒙古王公、上層喇嘛、官吏等掌握,即使是牧民的法定牧場,實際上也為封建統治階級所支配,因為平民本人就隸屬于王公貴族階級,平民無權問津,"蒙古台吉官員喇嘛……每倚恃己力,將旗下公地令民人開墾,有自數十頃至數百頃之多,佔據取租者,是以無力蒙古,愈至困窮"。封建統治階級就這樣把本應作為公共收入,歸入旗倉、庫倉的地租侵佔歸己。到鴉片戰爭以後,他們進一步通過招集漢民墾荒,逐步擴大對土地的支配權限,可以租佃,甚至可以買賣,土地私有制由此確立。大量的土地(牧場)開始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對蒙漢農牧民的剝削日益加重。
牲畜是蒙古牧民的另一主要生產資料。各階級的佔有情況也是極不合理的。蒙古王公貴族、上層喇嘛、官吏等擁有大量的牲畜,"富者駝馬以千計,牛羊以萬計",而被稱之謂"窮丁"的廣大牧民,卻一無所有或只有少量牲畜。1733年,科爾沁右翼後旗地方,沒有牲畜的箭丁人數達2614名、隨丁207名,有一兩頭牲畜的箭丁71名、隨丁10名。土地(牧場)和牲畜的封建佔有制,已成為蒙古社會最基本的剝削手段。
隨著大批內地農民的流入和蒙墾事業的迅速發展,在牧區、農村開始出現雇佣放牧和雇工等新的剝削形式。由于蒙古社會階級分化的日趨明顯,嚴重的封建依附關系趨向松弛,貧苦牧民紛紛逃離牧場,投靠在大封建主名下放牧,形成牧主與牧工新的階級關系。這種新關系已不完全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種雇佣關系,或貨幣關系,對牧工的剝削已為工資掩蓋起來。牧工放牧制的產生和發展,是蒙古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在農業和半農半牧蒙旗,除地租剝削外,雇工剝削現象也日益嚴重。破產的蒙漢農牧民,往往投到地主那里"雇工覓食",當長工;也有部分人打短工,按年或按月日支取工錢。這種支付工資的剝削形式具有資本主義成分,成為蒙古經濟發展的又一重要標志。由此說明,鴉片戰爭前夕的蒙古地區,已出現牧主經濟、地主經濟。
清代蒙古社會經濟基礎仍以個體阿寅勒牧業經濟(包括個體小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的密切結合為其基本特征。蒙古牧民除放牧牲畜外,還必須從事簡單的家庭手工業,取得最基本的日用必需品,以維護最低限度的生活水準。所以說,蒙古的家庭手工業是牧業及農業的副業,它的存在與發展建立在游牧經濟的基礎之上。因此,這種家庭手工業主要為游牧生產和生活服務。生產原料是現成的毛皮、女乃類等畜產品,經加工後制成皮襖、馬靴、毛氈、毛繩、乳酪等日常生活必需品,除供自家消耗外,還可有少量產品"孝敬"統治階級。談不上手工作坊或手工業中心的存在,生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到17世紀末,漢族手工匠人不斷進入牧區和農村,從事熟皮、制氈、釀酒、磨面,以及制作蒙古包、首飾、鞍具、法器等手工勞動。也有部分牧民轉入手工業。在這些手工作坊內,生產關系是封建性的,雇佣關系帶有不同程度的奴役性質,還不完全是含有資本主義萌芽性質的私營手工業工場。其中許多小手工業者和手工勞動者,原由內地破產的農民轉化而來。
蒙民取得手工日用制品,一般要通過實物交換來實現。尤其封建上層的商品需求量更大。大小漢族商人首先同蒙古王公等勾結起來,通過"信用關系",將貨物賒銷出去,等到牧業旺季,再以牲畜或畜產品抵還,收本取利。也有部分蒙古王公、牧主、上層喇嘛等棄牧經商,參與其間。商業高利貸活動,在蒙古地區也很猖獗,它以金錢或實物供給僧俗封建上層揮霍,唆使他們以牧場或牲畜作抵押,然後通過這種債權關系,大量佔用牲畜或牧地,並進而壟斷負債蒙旗的商業貿易。旅蒙商同蒙古封建上層人物互為利用,互相勾結的商業活動,打著鮮明的封建烙印。這種剝削雖不致改變生產方式,卻使各蒙旗大量負債。一些商業資本,利用蒙古與內地及蒙旗之間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商品供需的不平衡,把持、操縱商品市場,進行投機倒把等活動,以牟取暴利,擴大積累,使小生產者和農牧民加速破產,這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出現創造了條件。不過,在強大的封建經濟壓制下,還僅僅是萌芽而已。
盟旗制度實質上是對蒙古封建體制的改革和調整。它是中央集權制下的封建領地制,有別于封建割據時期的蒙古封建領地。它在原鄂托克基礎上改建為旗,有其管轄的領地和平民,札薩克旗長由清廷直接任命,不再是集大權于一身的蒙古封建領主。旗地一經劃定,嚴禁相互侵越兼並。王公貴族以及平民人等,不得隨意越過旗界,如果私越旗界,都要受到罰畜等嚴厲懲治。表面上是為了保護各旗封地,實際上是隔絕、分化蒙民。清廷甚至頒布內蒙古地區的蒙古人不得同其他地區蒙古人通婚的禁令。凡內蒙古台吉等若擅自與喀爾喀、厄(額)魯特有婚姻來往,立即革去爵職,不準承襲,所屬平民撥歸近族兄弟,家產及牲畜沒收歸公。以後又規定"凡王以下至閑散蒙人違禁與喀爾喀、厄魯特、唐古特、巴爾呼結親者,照定律治罪"。禁止蒙民之間通婚已屬罕見,而其處罰又如此之重,不但罪及本人和有關人等,連失察卡倫官員也要受到革職、抄沒家產等嚴厲處分。
在建立盟旗制度的同時,清廷用王公制度取代蒙古的封建領主制。以此籠絡、駕馭蒙古的封建上層。清代蒙古的封建等級制度是完全建立在生產資料私人佔有的基礎上,根據各人的社會政治經濟地位確定的。這種封建等級制,從實質上講,同北元沒有什麼根本不同。凡有功于清王室的蒙古封建主和其他人員,分別授予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六等爵位。其下還有台吉(塔布囊),也分為四等。喀爾喀部雖留"汗"號,但已名存實亡。在王公貴族等級內,又分札薩克王公台吉與閑散王公台吉兩類,以此進一步劃分王公貴族權力。對于這些王公貴族,清王室給予優厚的俸祿、賞賜及種種虛榮。王公制度的實施,維護了蒙古封建貴族的地位和利益,確定了蒙古貴族對平民的各種特權,以及清廷對平民的間接控制。
清朝統治者對于蒙古貴族並不放心,還通過滿蒙聯姻,加以監視和控制。從表面上看,滿蒙通婚密切了兩者之間的關系,實際上有兩種作用,一是同化蒙古民族,一是以公主、格格等監視蒙古王公的言行。
蒙古是個驍勇善戰的民族,滿族統治階級為此也從軍事上加以限制。主要從兩方面控制,一是編審人丁,限定每"三丁披一副甲",凡十八歲至六十歲者,都要編入八旗丁冊,不準隱瞞,否則要受到嚴刑重罰,以此防止王公貴族擴充軍事實力;二是限制軍器、馬匹買賣,嚴格手續,規定限額,違者罰畜罰俸,對馬匹控制尤嚴,定期派大臣到各旗實地察看。
清廷還利用宗教麻醉、削弱蒙古的民族意識和反抗力量。康熙皇帝曾直言不諱地宣稱,"建一廟勝養十萬兵"。藏傳佛教在蒙古的倡興,導致蒙古社會近半數的男子落發為僧。這些喇嘛既不從事生產勞動,也不結婚生育,造成蒙古人口銳減、生計日窘的危機景象。
清朝的中央集權制,完全改變了蒙古社會的政治結構,各種封建關系也發生很大變化。蒙古封建主的勢力受到極大削弱,處于受人支配的軟弱地位,變成清廷統治蒙古族人民的馴服工具。他們所得到的只是優厚的物質待遇和表面榮耀的政治地位。往昔那種自相雄長的顯赫權勢,已是一去不復返。
清廷行之有效的治蒙政策,解除了蒙古民族對自己的威脅,使之成為名副其實的北部"屏藩",以致在清朝前期蒙古地區從未發生過大規模的農牧民起義。但是,在深重的民族奴役和階級壓迫下,蒙古農牧民的生計日益艱難,他們采取各種消極的斗爭方式,自發地反抗滿蒙王公貴族階級的封建統治。
清代,強加給廣大農牧民的賦役是十分沉重的。既有滿蒙統治階級規定的正額賦役,即"每年有常數之勒派",又有臨時性的科派,即"無常數之勒派"。繁重的驛站和兵役負擔,尤使牧民苦不堪言。加之,封建喇嘛、牧主、地主及商業高利貸等新的剝削階級的產生和發展,更加重了蒙古族人民的苦難。在重重的封建壓迫和剝削下,即使生活在所謂"康乾盛世",部分地區仍是"蒙民困窮,日甚一日。種族零落,廬帳蕭條。台吉而上才足自存,兵丁之屬衣食多缺"。一些蒙旗王公也利用廣大農牧民和兵丁的窮困,以及對清廷的不滿情緒,煽動他們反叛清朝。1646年蘇尼特部、1675年察哈爾部都曾發生過反清活動;1690年烏珠穆沁部、1691年阿拉善旗出現過"民變";1731年內蒙古騎兵、1732年鄂爾多斯騎兵臨陣嘩變。
牧民采取避徭避差等消極方式進行斗爭的事例很多。"徙避牧群",遠離驛站和王府駐地,不供駝馬,不供食宿,拒絕提供烏拉差役。有的貧苦牧民為擺月兌人身依附關系,不顧禁令,遠逃外旗,另謀生路。
在鴉片戰爭爆發前,蒙漢各族人民就已不再用逃亡等手段反抗封建剝削制度,而是在牧區、農村和城鎮展開了正面的反封建斗爭。牧民們團結起來,反對僧俗封建上層強佔牧場,迫使清廷下令禁止蒙古王公人等私自招墾;牧民的斗爭此起彼伏,車臣汗部都嘎爾成丕勒旗、王托克托胡圖林旗的反封建斗爭影響都較大。有些旗的農牧民甚至拿起武器進行暴動。所有這些都預示著農牧民大規模的反封建斗爭風暴即將來臨。
二、沙俄對蒙古和遠東的早期侵略
中國的蒙古民族地區最先受到沙皇俄國的侵擾。17世紀初,俄國殖民主義的觸須即已伸入中國西部的額魯特及北部喀爾喀蒙古地區。但是,蒙古族人民並沒有被沙俄的武力威脅所懾服,也沒有為他們的甜言蜜語、金錢財物所蒙騙,利用各種方式同沙俄殖民主義者進行了不懈的斗爭,為中國各族人民揭開了抗俄斗爭的序幕。
1606年(明朝萬歷三十四年),俄國殖民者侵入巴拉賓草原,引起額魯特人民的不滿和反抗,開始了武裝抗俄斗爭;1607年,200余名哥薩克士兵在塔拉地區騷擾,遭到額魯特等部聯軍的毀滅性打擊;1609年,沙俄塔拉城將軍加加林派人潛入額爾齊斯河一帶牧地,誘騙土爾扈特、杜爾伯特部首領"轉入俄國國籍"。並數次拉攏喀爾喀蒙古札薩克圖汗所屬和托輝特部碩壘烏巴什洪台吉和準噶爾部首領巴圖爾洪台吉歸順俄國;1615年(明萬歷四十三年)俄國托木斯克軍政長官脅迫額魯特在庫茲涅茨克的屬民歸服俄國;1616年秋天,沙皇授意托波爾斯克總督派人帶上禮物,引誘額魯特歸降。同時,還四處收集蒙古各部及明朝的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的情報;1618年,俄軍襲擊駐牧于額爾齊斯河與托波爾河之間的額魯特牧民,劫走1名喇嘛和70峰駱駝;1619年搶佔額魯特等部駐牧的葉尼塞河中游地區,建立葉尼塞斯克;
1628年(明崇禎元年)又將邊界線推進至克拉斯諾雅爾斯克。與此同時,沙俄還不斷派出使團到蒙古游說。據粗略統計,僅1635年至1653年(崇禎八年至清順治十年)沙俄就曾17次派人到新興的準噶爾各部活動,企圖誘騙巴圖爾洪台吉向其稱臣納貢。巴圖爾洪台吉死後,俄國繼續派出使團拉攏其子僧格,遭到僧格的嚴詞拒絕。
在額魯特部的抵制下,沙俄南下受阻,于是將侵略的矛頭轉向北部的喀爾喀蒙古和黑龍江流域。它首先武裝侵犯駐牧于貝加爾湖地區的布利亞特等蒙古游牧部落。強佔牧場,建立堡寨,強收貢稅,逼迫各部歸依俄國。布利亞特部眾為此在後來的10余年中多次重創俄軍。沙俄圖謀報復,在1641年(明崇禎十四年)一次就殺死布利亞特男子30余人、老弱婦孺28人。經過血腥鎮壓,到1666年(清康熙五年)俄國最終佔領了貝加爾湖以東的布利亞特游牧地。
對于沙俄的侵略行徑,喀爾喀蒙古所屬的土謝圖汗、車臣汗兩部首領也多次派人到莫斯科交涉,要求俄軍撤出非法建立的色楞格斯克城,釋放無辜,停止掠奪。沙俄蠻橫拒絕。1688年(清康熙二十七年)八月俄軍又襲擊塔邦古特部,"打死蒙古人約二百名,俘虜多人,繳獲全部馬匹牛羊"(前蘇聯科學院遠東研究所編《17世紀俄中關系》)。十月再次偷襲駐牧于色楞格河附近的蒙古包22座,"打死蒙古人三十名,俘虜了他們的妻孥,繳獲馬群、牛羊和帳幕"(同上),並強迫蒙古領主歸附俄國,"永世臣服沙皇"。對于這些無理要求,蒙古王公貴族十分反感,紛紛攜眾逃回內地。
1689年(清康熙二十八年),在沙俄壓力下中俄簽訂了不平等的《尼布楚條約》,"解決"了兩國東段邊界爭端。而中段邊界問題,由于沙俄頑固堅持"決不會在該蒙古地區劃界",未能達成協議,一直拖延40余年。在此期間,沙俄趁機侵佔恰克圖,又在庫蘇泊一帶私設堡壘哨所,將侵略矛頭指向鄂女敕河流域。俄國商人50余家,未經中國政府許可,在恰克圖、庫倫等地進行非法貿易。1727年(雍正五年)俄國政府擔心再拖延談判會損害其對華貿易,同意劃定中段蒙俄邊界,得到貝加爾湖一帶以及葉尼塞河上游廣大地區,"大量的蒙古曠地,現已並入俄羅斯帝國"。
不平等的《尼布楚條約》和《恰克圖條約》的訂立,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俄國對中國東北和蒙古地區的擴張與侵略。但是,沙俄殖民主義者並未放棄侵吞中國領土的野心,18世紀初,再次將其侵略矛頭伸向中國西北蒙古地區。1709年(清康熙四十八年)俄軍侵入準噶爾汗國轄地哈屯河、阿勒坦河流域,構築要塞,進行武裝挑釁;1715年沙皇為了掠奪葉爾羌金礦,派出3000名遠征軍佔領準噶爾達布遜淖爾地區,以此作為進攻葉爾羌的前哨站;1720年,又派出一支400余人的殖民軍,分乘34只船,侵入齋桑湖地區,妄圖侵佔葉爾羌;1727年(清雍正五年)沙俄又脅迫準噶爾汗國"讓與領土",簽訂臣服條約;
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支持阿睦爾撒納叛亂,次年阿睦爾撒納敗逃俄境,沙俄拒絕引渡。阿睦爾撒納的失敗,使沙俄在中國西部蒙古地區的擴張活動又一次受阻。此後近百年間,兩國邊境出現一段暫時的和平時期,雙方貿易日見頻繁。然而,蒙古民族同整個國家命運休戚相關,正面臨著一個新的嚴峻的歷史時期的到來
三、沙俄真正牢固控制中國遠東以及蒙古地區
19世紀末,帝國主義國家之間的爭奪愈演愈烈。剛剛遭受甲午之戰慘敗的中國,一時成為眾矢之的,中日《馬關條約》的締結更是火上澆油,助長和刺激了各國的貪欲,中國面臨著被瓜分的危險,尤其沙皇俄國正準備侵佔包括中國蒙古在內的長城以北地區。在沙皇宮廷內的所謂"東方派",已形成一股強大的侵略勢力。他們極力鼓吹向遠東加緊侵略擴張,提出修築具有軍事戰略意義及政治、經濟價值的西伯利亞大鐵路計劃,借此加速建立"俄亞帝國"。其中布利亞特蒙古人巴德瑪耶夫,于1893年曾向沙皇亞歷山大三世提出一項關于俄國侵略遠東的條陳,這就是所謂的"巴德瑪耶夫計劃"。
巴德瑪耶夫原名扎瑪薩拉固,1849年生于一個牧主家庭。1875年在彼得堡大學東語系畢業後,作為蒙藏事務專家留在俄國外交部亞洲司任職。在此期間,他結識了財政大臣維特,當上了沙皇的御醫,認亞歷山大三世為教父,改名"彼得",與俄國政府關系極為密切。他在條陳里除贊同修築西伯利亞鐵路干線外,還建議修建兩條支線,一條從恰克圖通過庫倫至北京,另一條通過蒙古大草原,修往中國月復地蘭州。並毛遂自薦提出組織數千布利亞特人,冒充商販,在鐵路沿線地區策動蒙古、藏、漢族反叛清朝。這樣沙俄就可以輕而易舉地侵佔中國新疆、西藏以及整個蒙古地區,"蒙藏漢之全部東方"便可"和平地並入俄國"。巴德瑪耶夫這個狂妄大膽的侵略計劃,連沙皇听後也感到離奇,將信將疑,認為"這些東西都這樣新奇而虛幻,使人很難相信它的成功"。財政大臣維特則稱贊巴德瑪耶夫"發表了一些很重要的見解",只是由于害怕引起西方列強的干涉和反對,修築恰克圖至北京等鐵路計劃方才作罷。然而俄國並未就此放棄其侵略政策,因為它深刻地認識到,如果修通西伯利亞和深入中國內地的鐵路,"俄國從太平洋海岸及喜馬拉雅山高峰,將不僅能支配亞洲的事務,並且能支配歐洲的事務"
作為獨霸中國長城以北地區的第一步,俄國通過《中俄密約》搶先取得東清鐵路的修築權以及貸款權。
1896年(光緒二十二年),俄國暗示清廷派遣李鴻章參加俄皇尼古拉二世的加冕禮,由維特出面同中方進行外交談判。俄方軟硬兼施,耍弄手腕,一面詭稱"正是由于我們,中國才得以保持完整",提出"為了能夠維持中華帝國的領土完整,對我們來說,是有必要修一條穿過蒙古和滿洲北部,通過海參崴的盡短的鐵路";一面又威脅說,如果拒絕上述要求,俄國就要"與日本聯絡,另籌辦法"。同時私下以重金賄賂李鴻章,誘騙清廷訂立了《中俄密約》,同意俄國修築東清鐵路。根據該密約第四款,清廷與華俄道勝銀行簽訂了"建造經理東省鐵路合同"十二條,詳細載明新造鐵路與俄境內赤塔及南烏蘇里河流域相接,由中國加入股銀500萬兩與之合股經營。其實路權已為俄國所操縱。密約中有關蒙古的條款有,承認俄國在蒙古、滿洲擁有修築鐵路、佔用沿線土地、開采礦產以及經營工商業等特權,非經俄國允許,不得讓與其他列強國家。通過《中俄密約》,造成俄國在蒙古和東北一手遮天的局面,鐵路沿線地區完全變成它的勢力範圍。俄國取得勢力範圍,與其他列強稍異其趣,即大都來自密約。但同列強各國也有相同點,即都是通過推行鐵路、銀行兩大侵略政策,形成各自的勢力範圍。
俄國獲得路權後,立即著手修築連接西伯利亞鐵路的東清線。這也是在蒙古地區修築的第一條鐵路線。該線將西伯利亞鐵路引入呼倫貝爾境內的滿洲里、海拉爾,自西北而東南,穿過黑龍江、吉林兩省,直達海參崴,全長2800多千米,在內蒙古境內蜿蜒380余千米。兩年之後,即1898年俄國又脅迫清廷訂立《中俄旅大租地條約》九款,將其侵略勢力延伸到東北地區南端的遼東半島,取得這一地區的南部出海口,並修建了哈爾濱至旅大的南滿鐵路,該線路同東清路成"丁"字形,縱橫東北和內蒙古東部地區。這兩條鐵路的修通,長城以北地區盡入俄國的勢力範圍。對于沙俄向遠東和太平洋地區擴張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它"使俄國能在任何時間內,在最短的路上,把自己的軍事力量,運到海參崴及集中于滿洲、黃海口岸及離中國首都的近距離處",因而"最適合(俄國)經濟的政治的及戰略的要求","並將促進附屬于中國的部族和俄國接近")。東清、南滿鐵路的修成,也滲透著萬余名蒙漢各族勞工的血淚和仇恨,在俄國監工的皮鞭下,僅用短短幾年時間即告竣工。列寧當時強烈地譴責了這一侵略行徑,"幾年以前,它(俄國,編者注)毫無私心地侵佔了旅順口,現在又毫無私心地侵佔滿洲,毫無私心地把大批包工頭、工程師和軍官集結在與俄國接壤的中國地區,不得不引起以溫順出名的中國人的憤怒"。
俄國在取得鐵路權的同時,還得到在鐵路沿線佔用土地、砍伐森林、開采礦藏、駐扎軍隊及管理地方行政等權,儼然是中國領土上的"國中之國"。"俄之東清鐵路,軌道兩旁之余地,在一百十五英尺以外,大車站附屬地有寬至二十里以上者,民地則強買之,官地直奪佔之"。東清鐵路伸入呼倫貝爾地段沿線圈佔土地3914 ,車站用地41911 ,共佔用土地45805 ;東清鐵路還經過內蒙古東部其他各旗,首先穿過郭爾羅斯後旗的一角,橫貫杜爾伯特旗,到達齊齊哈爾城南的昂昂溪,全長約170千米。其支線寬城子至老少溝段,全部通過郭爾羅斯前旗的南部邊界,計長114千米,支干兩線約有20余站,總計佔地22703 。鐵路佔地,條約規定應是敷設鐵路及車站經營所必需的地畝,東清路佔地實際遠遠超出條約規定的必須地畝數。沙俄還在鐵路沿線城鎮,擅自挖壕埋樁,恃強展界,滿洲里、免渡河、海拉爾等地各被額外侵佔土地6000余 ,並就地規劃街道,編列地畝號標出租,從中漁利。俄**隊曾試圖武裝佔領滿洲里,雖未得逞,卻強行佔去額爾古納河以東阿巴該圖等100余處河中陸地。
俄國借口鐵路、建築和燃料等用材,對沿線森林濫加砍伐。僅呼倫貝爾境內,1901年和1902年兩年被鐵路公司砍伐的木料即達80余萬株。
1904年(光緒三十年)東清鐵路公司同黑龍江地方當局簽訂"黑龍江鐵路公司伐木合同"。根據這個合同,鐵路公司可在呼倫貝爾地區成吉思汗、牙克石站段300千米內,任意采伐樹木;呼蘭河與諾敏河交匯處上游長150余千米、寬50余千米地段,叉林河與濃濃河交匯處上游長85千米、寬35千米地段,兩處森林也"統歸鐵路公司砍伐,華人不得過問"。當地居民入山伐木,要向俄人領票,反客為主,百般刁難。該公司以後又獲得"將應用敷余之木植外賣"的權利。此例一開,俄商爭相而至,擅訂"合同",侵佔或經營大片林場,結果"大率由公司購取材料,漸變而為個人營業。由中國官廳之授予,漸轉為私人授予,利權所在,轉以資敵"。每年僅運往哈爾濱、滿洲里等地的木材價值即達大洋10余萬元。有的林場附設鋸木廠、木材干餾廠、松節油廠、火柴廠等木材加工廠,將大批成品或半成品高價轉售各地,有的直接運回俄國。據初步估計,第一次世界大戰前俄國每年掠走價值大約1億元以上的木材。
俄國對東清鐵路沿線30千米以內的礦山也是隨意開采。1901年滿洲里東面20千米的扎賚諾爾附近發現煤田。東清鐵路公司便以"鐵路用煤"名義,于次年私自動工,建井開采。直到1907年該公司才同黑龍江、吉林兩省地方官吏訂立"煤礦合同",強行規定"其勘挖應在何處,應用何法,均由該公司自擇",民用煤價也由該公司"酌定"等等。據不完全統計,截止1919年被俄國掠去的煤炭多達780余萬噸。而地方煤稅局按照合同規定,每千斤(500千克)煤僅能抽收稅銀一錢二分,中國的利權為外人佔盡。
東清鐵路的修築,也極大的方便了俄國對蒙古農牧副以及土特產品的掠奪。"進入郭爾羅斯後旗時,鐵路兩則的土地開墾不久,每年都有大量的農產品由本鐵路運載,經哈爾濱輸出到海參崴。其中,小麥、大豆的產量是相當多的"。事實上整個蒙古和黑龍江北部的農產品,都通過東西兩個邊境城市綏芬河、滿洲里,運往海參崴、沿海各州及西伯利亞地區。據統計,僅1911年至1917年經由東清鐵路運入俄境的糧食即達7.2億千克。有的糧食作物如小麥,俄國並不運往國內,而是在哈爾濱和鐵路沿線建立起18家蒸氣面粉廠,就地加工,每天的產量可達140萬千克。俄國從鐵路沿線蒙古地區掠取的畜產品以及土特產品數量也是相當大的。
鐵路是俄國確保勢力範圍的生命線,它以護路為名,派遣大量軍隊駐扎在鐵路沿線地區。八國聯軍進佔北京時,俄國又增兵東三省及呼倫貝爾、哲里木兩盟。外蒙"獨立"之後,再增步、騎、炮兵15000余人。俄軍第一隊下屬第一邊隊就分扎在內蒙古的海拉爾、滿洲里、免渡河、扎賚諾爾一帶。並在水陸要道添設巡警,控制各處重要口岸。還侵奪沿線地方的行政管理權。1908年指令東清鐵路公司在哈爾濱成立"自治會"。以後又在滿洲里、博克圖、海拉爾等地設立了類似的殖民地組織。在"自治會"轄區內,"自訂章程,勒索稅捐",商民如不肯納稅,便出動軍警,"毀棄貨物",封閉店鋪,當地居民人身安全沒有保障。
通過簽訂密約,俄國搶先在蒙古及東北地區獲得鐵路修築權、經營管理權,以及鐵路沿線土地和資源的使用權。因此,攫取路權,投資鐵路,成為列強擴大對華侵略的重點,也是帝國主義各國在蒙古激烈爭奪的首要目標。俄國由于掌握了東北的兩條鐵路干線,也就確立和加強了它在蒙古和東北的地位,使之成為自己的勢力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