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現在有多幸福,將來就有多痛苦。可是,如果現在不幸福,將來有可能更痛苦。等待悲傷的距離究竟有多遠,也許,這就是我的宿命。
人到情多情轉薄,而今真個悔多情;
又到斷腸回首處,淚偷零。
我誠懇地說︰「江暮寧,我希望,你能好好經營公司,畢竟,這曾經是夏氏企業。」
江暮寧說︰「如果你願意,你可以來上班,夏氏交給你管理。」
我說︰「以後再說吧。」
他說︰「小曦,有什麼要幫忙的,盡管開口,能幫的,我一定盡量幫你。」
我說︰「謝謝,我要回去了。」
他說︰「你是回去等他嗎?」
我說︰「我不知道,但是我相信,他總有一天會回來的。」
江暮寧說︰「小曦,如果當初一切都沒有發生,他也沒有出現,你會不會和我在一起。」
我說︰「不會。」
他說︰「是我對你不夠好嗎?」
我說︰「他一定會出現的,但這個人不是你,對不起。」
他說︰「會是白墨辰嗎?」
我說︰「我真的要回去了。」
臨死前,我記得爸爸說過︰「小曦,家里有遺囑,回去好好找找,爸爸對不起你,要先走了。」對了,我要好好找找,說不定,家里有什麼是我不知道的,畢竟,我離開家快五年了。三年前,家里的佣人就已經遣散了。
我一個人在家里翻箱倒櫃的尋找,希望能找到些蛛絲馬跡。
經過我的仔細搜尋,發現了一張遺囑和一份合同,還有,一把手槍。我很奇怪家里怎麼會有手槍,先把它放回了保險箱。
遺囑︰
房子歸夏晨曦所有。
夏承宇
x年10月5日
合同︰
甲方︰夏承宇
乙方︰韓羽陽
甲方乙方協商一致,房屋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x年11月5日
合同的落款日期不就是我結婚的前一個月嗎,難道,這個時候公司就已經出事了,但是為什麼讓我回來找遺囑呢?看這字跡,這張遺囑和這份合同絕對是真的,爸爸這麼做是什麼意思呢!
夏承宇曾經告訴我,讓我一定要保住公司,但是他卻和江暮寧簽訂了兩份合約,同時立了遺囑,把房子留給我,卻又把房子的所有權給了韓羽陽,他想說明什麼,或許,我先應該去找呂明先生,他是這張遺囑和這份合同的見證律師。
我說︰「呂律師,你好。」
呂明說︰「小姐,你是誰?」
我說︰「我姓夏,夏承宇是我爸爸。」
呂明說︰「原來是夏小姐,請問我能幫你什麼。」
我說︰「呂律師,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你。」
他說︰「請說。」
我從包里拿出遺囑和合同,「呂律師,你還記得這個嗎?」
呂明接過遺囑和合同,看了看說︰「沒錯,遺囑和合同是在我的見證下,夏先生簽署的,它具有法律效力。」
我說︰「可是,你不覺得,它有沖突點嗎?」
呂明說︰「夏小姐,韓先生是你什麼人呢?」
我說︰「他是,是」他那天走了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他,我真的沒有勇氣說出來。
呂明說︰「不方便說?」
我說︰「他是我丈夫。」
呂明說︰「夏小姐,簽合同的時候,夏先生和韓先生是一同來的,他們是雙方自願的,這點我可以保證。」
我說︰「可是,我還是不明白。」
他說︰「夏先生沒有告訴你嗎,如果出了事,將房子轉到韓先生的名下,既可以保全房子,又不違背遺囑,兩全其美。」
我說︰「我明白了,呂律師,謝謝你。」
他說︰「不客氣,其實,夏先生知道你總有一天會來找我,他讓我轉告你,與其排斥它成為現實,不如接受它。」
我說︰「這是什麼意思。」
他說︰「我想,大概是‘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意思。」
我回到家里,有一點還是百思不得其解,既然爸爸知道「置之死地而後生」的道理,為什麼要選擇自殺呢?
難道,當時,靠近他的人是韓羽陽,我記得他說︰「爸,活著生不如死,不如徹底解月兌,你跳下去,就不會這麼痛苦了。如果你跳下去,所有的一切都與你無關。」
爸爸明明提前和江暮寧簽了合同,為什麼說五千萬的債務,根本賠不起,「小曦,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只是時辰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