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某一天。
在地球的某一點上。
魯賓一覺醒來,天已經大亮了。[搜索最新更新盡在.]
從榻榻米上緩慢地爬起來,魯賓先好奇地打量了一下自己所在的這個陌生房間,除了自己躺著的這張榻榻米和用作枕頭的那只米黃色小竹箱,整個空間一眼望去只有光溜溜的幾面牆壁。
轉出臥室,客廳里依然家徒四壁。
再走進衛生間和廚房,還不錯,衛生間里有一個沖水馬桶和洗澡用的熱水龍頭,魯賓伸出手去試了試,熱水龍頭里面流出來的水的確很燙!
魯賓又回到客廳的落地窗前向外面望去,視線由遠及近,是高樓大廈和小區里停放得亂七八糟的小汽車。魯賓站在窗前發了一會兒呆,外面的世界對他來說同樣是完全陌生的,在精神恍惚間魯賓突然嘆息了一聲,「媽了個巴子的,這就是所謂的穿越吧。」
先說明一下,雖然魯賓清醒之後以為自己是從另一個世界穿越而來的,但實際上他只是患了失憶癥加上輕微的精神錯亂。如果僅僅是其中一種病癥還好說,現在是兩種癥狀糾纏在一起,便難免有些麻煩。
是這樣子的,失憶癥把魯賓頭腦中對自己過去的記憶完全打成了碎片,魯賓便覺得這個世界很陌生,而精神錯亂則讓魯賓有了一種恍如隔世的感覺,這兩種感覺交錯在一起,便讓魯賓誤以為自己是從另外一個世界漂流到這里來的。
魯賓的穿越,也便是這樣造成的,但不管怎麼說,魯賓自己倒的確是生活在一個非常態的精神世界里。
再補充說明一下,魯賓就象許多精神病患者一樣,雖然行為上有些特立獨行,但絕對不是一個白痴。或許可以這樣說,魯賓只是看問題的角度有些偏頗罷了——我們在平視這世界,而魯賓卻非要顛倒過來看,這差不多可以歸結為一種求異思維吧。
其實在某種意義上,魯賓不但不是白痴,甚至可以說聰明得近乎逆天,魯賓的大腦有著超強的計算能力,任何兩個數字之間的四則運算對于魯賓來說都能夠在一念之間得出答案,當然,這是指正確的答案,而任何一個漢字,只要魯賓看上一眼便能月兌口說出它準確的筆畫數。
除此之外,魯賓的身體還具有一些極怪異的特質,其中一種可以被想象成一種無法言說的精神力量,它似鬼怪般蟄伏在魯賓的身體里,伺機而動。
至于魯賓的身世,現在還是一個謎,但可以肯定的是,魯賓一定不是什麼富家公子,也不會是官宦子弟,這種門第出來的少爺只有在那些最無聊的電影里才可能走失。但魯賓也不象是長年出苦力的那種樣子,總的來說,魯賓長得還算白白淨淨,很招人喜愛,尤其對于那些孤寂的少婦來說,魯賓的身材是頗具誘惑力的。
那麼,現在唯一可以確定下來的結論似乎是,魯賓是一個地球人。
※※※
按照傳說中穿越的慣例,無論穿越到哪個位面哪個年代哪個世界都要把自己的真實身份隱藏起來的,這樣才好裝b。所以魯賓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在心里不斷地告誡自己——要保守秘密!要保守秘密!一定不能讓別人知道我是從哪里來的,一定不能讓別人知道我是誰,一定不能!
然後,
魯賓突然愣住了,他一臉迷惑地自言自語道,「那麼,我到底是從哪里來的,而我又是誰呢?」
迷茫了幾分鐘,魯賓又對自己說道,「還有,現在我又該往哪里去呢?」
說完這句話,魯賓的眼神落在了那只米黃色的小竹箱上,小竹箱做工很精致,甚至在一個側面還嵌著十九世紀印象派畫家高更的一小幅油畫,這幅油畫是高更的經典之作,上面畫著一些半果的男男女女,頗有些寓意。這只小竹箱現在是房間里唯一還帶有一些神秘屬性的物體了。
打開小竹箱,魯賓在里面發現了一張卡片樣的東西。
是一張居民身份證。
魯賓把那張身份證舉到面前仔細端詳了一下,上面的照片與自己倒也頗有幾分神似,照片旁邊的小字記錄了身份證主人的身份——
姓名︰魯賓。
性別︰男。民族︰漢。
出生︰**年**月**日。
住址︰摩爾市柳林道錦繡小區一號樓五單元303房間。
公民身份證號︰******************
看完這些信息魯賓的一切動作都凝固了下來,大腦在快速地思索了一小會兒之後,魯賓在心里對自己說道,「那麼,魯賓應該就是我在這個世界的名字了吧。」
以為自己不是魯賓的魯賓很懂得隨遇而安,他很快便認同了自己現在的身份,雖然還回憶不起自己從何處來,但至少,魯賓知道自己現在是誰了!
在這個世界里,自己就是魯賓。
所以接下來魯賓把身份證往兜里一放,決定再睡上一二個小時,他還是覺得頭暈沉沉的。對于魯賓來說,雖然這世界很陌生,但至少在他內心已經解決了人生三大難題中的一個,至于自己從哪里來要到哪里去,可以等睡醒之後再慢慢研究。
睡著後魯賓做了一個夢,夢里他自己變成了一個非常強壯頭生尖角的魔鬼。
魯賓記得好象誰說過,魔鬼是個雜種。
媽的!
※※※
這一次魯賓是被餓醒的,饑餓感是存在最好的證明,魯賓現在強烈地感覺到了自己的存在。
魯賓起身後重新把房間仔仔細細檢查了一下,除了在門把手上找到了一串鑰匙,魯賓依然一無扔獲,不過好在魯賓還穿著一身體面的外衣,所以他決定出去尋找食物。
在街頭迷茫地站立了幾分鐘,對這車水馬龍的世界魯賓顯然還有一點兒不太適應,幾分鐘以後,魯賓轉身走進了路邊的一家金店。魯賓這樣做的理由其實很簡單,因為他意外地發現自己的左手竟然握著一枚黃澄澄的金戒指,對于身無分文的他,這顯然是那根極珍貴的稻草了。魯賓現在懶得去思考這枚戒指是如何出現在自己手里的,他很餓,他需要錢,這時候那狗屁的好奇心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魯賓當然還不知道,在別人的眼中,自己手中那枚亮晶晶的戒指不過是一個普通的鍍銅鑰匙圈。
這大概就不純粹是世界觀不同的問題了。
金店里接待魯賓的是一個長得挺俊的小姑娘,魯賓走進來時小姑娘正面帶淚痕,顯得非常不高興,所以她對魯賓說話的語氣也是惡狠狠的。「你要買啥自己看吧,價錢都在那里標著呢,這里的老板就是個大混蛋,他一分錢的折扣也不會給你的。」
魯賓對小姑娘這欲拒還迎的姿態表現出了適當的漠視。接下來魯賓繞著櫃台轉了一圈,最後停在了戒指專櫃開始低頭審視擺在櫃台里面那些金燦燦的戒指,同時魯賓漫不經心地用手指敲擊著櫃台那厚厚的透明玻璃。
小姑娘開始還放任魯賓在店里閑逛,她在自顧自地傷心不已,可魯賓胡亂敲擊的聲音讓她越來越煩躁。
「你可不可以把爪子收起來,讓我安靜一下。」小姑娘終于忍不住了。
魯賓並沒有因為小姑娘的粗魯而生氣,他停下了小動作,轉到小姑娘面前用平和的語調說道,「你好,我在外面看到張貼著的紅布告上說,你們這里是收金飾品的,你幫我看看這個能值多少錢?」說完魯賓一本正經地把手中的那枚金戒指舉到那小姑娘面前。
小姑娘顯然很不耐煩魯賓的不識趣,可她一看到魯賓口中所說的金飾品,還是用不可思議的眼神直視了魯賓幾秒鐘,然後怒火在瞬間爆發了——小姑娘沖著魯賓歇斯底里地尖聲喊叫道「你這個白痴,給我滾,要想找樂子去別的地方,姑女乃女乃我今天沒心情,你這種破鑰匙圈十塊錢能在地攤上買一大堆,給我滾!!!!!!」
在小姑娘雷霆般的怒罵聲中,魯賓握著拳頭,一臉平靜地走出了金店。雖然魯賓的拳頭握得很緊,但他卻一點兒都不想揍人。
魯賓已經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
在魯賓離開之後,小姑娘仍怒火滔天了很長時間,然後她趴在桌子上大哭了一場。她今天實在倒霉透了,剛被那混蛋老板罵了一頓,又遇到了一個傻傻的白痴,這日子,過得簡直太沒意思了。哭夠了之後,小姑娘覺得心里悶悶的感覺被釋放了許多,便對著鏡子開始描眉畫眼兒起來。
唉,有了胭脂花粉,憂愁便是過客。
此刻魯賓已經走在一條繁華的金融街上,在魯賓的左手里輕輕捏著一枚成色十足的純金戒指。中午太陽最熱的那會兒,魯賓捏著這枚戒指走進了一家當鋪,當魯賓從當鋪走出來的時候,兜里面裝著幾十張顏色紅彤彤的鈔票。
現在魯賓感覺更餓了。
可能要許多天之後,那驕橫的小姑娘才會發現金店里莫名其妙地少了一枚戒指,可又能怎樣呢,只能用不翼而飛來解釋那枚沉甸甸金戒指的憑空消失。況且,那時小姑娘一定已經和那個大混蛋老板和好了,自然就可以采用其它的辦法來彌補一些老板的損失,畢竟,從前也發生一兩次類似的事兒,但這一次,小姑娘的確很委屈。
而對魯賓來說,他從金店中拿到那枚戒指的方法很簡單,魯賓唯一利用到的東西便是——小姑娘的憤怒!
這的確有點兒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