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帶著半畝地 正文 第十九章 內掌櫃

作者 ︰ 李癸銅

「手美,在這里等我……」金大娘將她拉回到一旁的小巷子口,沒打算帶她進去,「我很快,進去就出來。」她定了定心神,整了整頭發,剛要拐進店里,店里有位伙計跨出門轉過身來,看見她,笑道︰「喲,您來了!」

金大娘點點頭,往里頭張望了一下,「內掌櫃還沒上鋪子里來嗎?」。

「內掌櫃還沒來,老爺來了。」

張手美在巷子口伸長了脖子去望,伙計將金大娘請進了鋪子里,倒是沒見著這金老爺,想必是在鋪子的里間,她看見金大娘進去了。

腳下是青石面的路,街面兒上的房子用的是青磚,屋頂蓋的都是瓦片。一個挑針線擔子的從眼前過,手里拿著撥浪鼓,波羅波羅地搖。陽光剛好斜射進巷子來,罩住大半邊身子。張手美安安分分地在巷子口等著,閉上眼楮,感受太陽照在肌膚上的溫度。

她在想一個問題,糕老板說內掌櫃,金大娘自己也說內掌櫃——內掌櫃是什麼意思?這金記鞋鋪是金大伯的,他不就是掌櫃嗎?掌櫃還分內外的嗎?要是有得分,金大娘難道不是那內掌櫃?

太陽照亮了整條街,榮華街上的人漸漸地多了起來,叫賣聲孩子的追逐聲喧鬧起來。

金大娘怎麼還不出來……張手美又偷偷地往鋪子里看了一眼,里頭只有一位撥算盤的,撥得 里啪啦地響。

「咳咳!」故作的咳嗽聲傳來,張手美一扭頭,看見一位雍容的婦人,冷冷地看著自己。

在人家鋪子前探頭探腦……好像是有點那什麼,張手美歉意地笑了笑,又乖乖地回到巷子口處。很快,金大娘一陣風似的卷出來,那婦人見了她,剛要張口,金大娘重重地哼了一聲,道︰「壽禮我給了園嫂,上次接的鞋面兒活也繡完拿回來了。」

「你不多坐一會兒再走——欸……」那婦人的話還沒說完,金大娘已拉著張手美快步走開,根本就沒打算與她多聊,看來金大娘一肚子的氣呢,這是怎麼了……

「大娘,大娘?」

金大娘的眼楮紅紅的,抿了抿嘴,像是將噴涌的淚咽回去一般,吸一口氣才道︰「手美啊,那繡鞋面兒的錢回去我再給你。」

張手美回頭看了一眼金記鞋鋪,先前的婦人追了出來,「你等一等。」

金大娘又要快步離開,手美順勢拽住了她。

那婦人將一個錢袋塞到她手中,「這是繡鞋面兒的工錢!當初是我答應的你,你理應找我要……志達不知道這件事——」她特地看了一眼張手美,才接著道︰「不要回頭又說是我的意思,該給的我一分便宜不會佔。」

金大娘進鋪子的時候是要找內掌櫃的,難道這婦人就是內掌櫃?張手美想,她與自己之前肯定是認識的,婦人看她的眼神,貌似不是很友好。

「怎麼說你記得志達的生日,又送了禮來,我還應該道一聲多謝。」

金大娘有點懊悔方才憋著氣兒沖走的自己,手里反復揉捏著錢袋,想了半天才張口道︰「我不是為自己……」正說著話呢——那婦人真是睚眥必報,肯定在惱方才金大娘不理她的事,這麼快就逮著機會將那做法還回來——一轉身,走了。

金大娘嘆口氣,對張手美說︰「要是我自己繡的,不給工錢就不給,這次可是你家遭難……」她將那錢袋塞到張手美手中。

雖然只有三十個銅錢,張手美卻覺得沉甸甸的。

金大娘有心幫她是肯定的,沒想到因這事讓自己受了氣。

「其實你大伯說的也不錯,都是一家人,都指著這鋪子生活,我不該計較這麼多。我剛才話說得重了點,我從來都沒有這麼大聲對他說過話,除開在田成親的那次……」

憑猜也能猜到,定是金大娘交了鞋面兒,金大伯不給工錢,于是金大娘急了。討要不到,準備自己掏錢給她呢。張手美為她撫背,輕聲說︰「大娘,別氣了,也別自責,你做的沒有錯,是他們內掌櫃和外掌櫃沒有統一好意見。」

金大娘搖搖頭。

張手美卻忽然想到,內掌櫃——會不會是金大伯的夫人?听她剛才說話的語氣……金大娘為金大伯送禮,她說她要說聲謝謝。她不是合伙人,是內當家的!

金在田不肯來,不願意見自己的爹,會不會是因為這個原因?

「對了,方才我听你大伯說,陳家少爺一早被送到城外嚴華寺去了。」

就是在蜂糕店外見到的那匆匆而行的轎子,陳少爺坐在里頭,是被人送往嚴華寺?

金大娘見她沉默,安慰道︰「陳老太太是禮佛之人,嚴華寺的住持說陳少爺在寺里住一段時間,多听聞佛法,或許能消除業障,慢慢好起來。真是的,他不造這個孽,怎麼會成如今這個樣子,所以說,惡有惡報。」

「嗯。」張手美笑笑,「他造了怎樣的孽,我如今也記不得了,現在老天爺幫我懲罰他,改日我一定要去燒柱香,酬謝一番。」

金大娘也笑了,拍拍她的手。

走了幾步,她想起什麼,「方才追出來的人,你恐怕也不認得了吧?」見張手美點頭,她說︰「我看你也不像往常那樣對她,料想你一定是不記得了。哎,她是你金大伯明媒正娶的大房。」

大房?那金大娘不就是——?

二房?呃,不像啊,金大娘不像是插足的人,按年紀來說,是那婦人年輕,要論氣度樣貌,也是那婦人出色許多呢。

再說了,若是能插足,為什麼還被金大伯欺負?那可是在私下里,為這三十文錢?

「我跟你金大伯雖然跟得早,可是沒有過禮沒有下聘,也沒有一紙婚書,始終算不得名正言順。」

是了,這樣才說得通。

那就是說,金大娘其實還是原配,只是少了正式承認的合法的東西,那婦人才應該是金大伯後來娶的吧。

「你大伯到佃家台的時候,是逃難過來的,我在路邊看到只剩一口氣的他,將他救回家,那時候連年遭災,家里也苦,我爹娘是反對我收下他的……」

男未婚女未嫁,所以這樣就在一起了。

「他人不壞,也有心改善家境,後來說要進城找事做,在陳家的酒樓打雜,就認識了她,她是陳府的二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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