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城縣某婦人,七十余歲,生有一子。一日,兒子入山,被老虎吞噬。老婦人痛不欲生,將此事告知官府。
縣令笑道︰「老虎傷人,該用哪一條法律處置,我也不知。」老婦人聞言,嚎啕大哭,不能自制。縣令大聲呵斥,婦人並不畏懼。縣令憐她年老孤獨,不忍用刑,只得哄她「好好好,本官這就下令,捉拿老虎歸案。」老婦人伏地不肯離去,說道︰「請大人即刻頒下公文,緝拿元凶。」
縣令無奈,詢問堂下眾官吏「爾等誰有本事擒虎?」
一名衙役姓李名能,醉醺醺閃身而出,說道︰「我能。」縣令大喜,當即出示公文,命他全權辦理此案。老婦人見狀,方肯離去。
李能酒醒之後,頗為後悔,尋思︰「莫非縣令為了敷衍老婦人,故意設下此局,叫我頂缸?」也沒將此事放在心上,胡亂轉了一圈,便回去復命。縣令怒道︰「大膽狗才,你明明夸下海口,自稱有本事擒拿真凶,公堂之上,那容你反悔?」李能給上司一頓臭罵,又是窘迫,又是不服,當即叫道︰「要小的捉虎,可以。但必須予我生殺大權,全縣獵戶,皆劃歸我調遣。」縣令想也不想,笑道︰「準了。」
李能于是聚集獵戶,進山搜索,日夜埋伏山谷之中,心想︰「胡亂捉到一只老虎,便可以交差了。至于此虎是不是真凶,哪管得了許多。」
轉眼一月過去,卻是一無所獲,縣令大怒,當即下令「李能這廝玩忽職守,先打一百軍棍再說。」李能連連叫屈,訴苦不迭,結結實實挨了一百下板子,又怕又急。
無計可施之下,前往城東岳王廟求神,跪地禱祝,失聲大哭。不大會,一只老虎由外而入,李能十分錯愕,深恐老虎暴起行凶。幸喜老虎無心作惡,只是蹲立門前,目不旁顧,也不知有何企圖。
李能顫聲問道︰「虎兄啊虎兄,是你殺了老婦人之子嗎?果真如此,我可要抓你歸案了,行行好,千萬別反抗。」說話間拿出繩索,捆住老虎脖子。老虎俯首帖耳,任憑擺布。
李能將老虎帶到公堂,縣令問它︰「老婦人之子,真的是你所吞?」老虎聞言,點頭承認。縣令道︰「殺人償命,此乃千古定律。老婦人只有一子,如今被你所殺,你叫她風燭殘年,何以生活?如果你願意給她當兒子,我便赦你無罪。」老虎又點了點頭。縣令大喜,當即將老虎釋放,令其自去。
老婦人听說此事,不免埋怨縣令糊涂,沒給兒子報仇。次日天明,打開房門一看,屋外地上憑空多了一頭死鹿,那自然是老虎送來的。老婦人又驚又喜,于是將鹿肉典賣,換錢度日。自此後老虎經常送東西來,不是死豬死羊,便是銀兩布匹,習以為常。日積月累,老婦人家境逐漸富裕,衣食無憂,遠勝過兒子在世之時。心中暗暗感激老虎恩德。
老虎每次前來,均喜歡在屋檐下躺臥,整日不去。人畜共處,相安無事,彼此間信任有加,並無猜忌。數年之後,老婦人去世,老虎前來屋中祭拜,大聲悲吼,神情哀傷。
老婦人頗有積蓄,族人用此銀兩,替她辦理後事,出殯那天,棺材入土,墳墓剛剛合攏,老虎突然間狂奔而至,賓客大懼,紛紛逃散。老虎徑直來到墳前,悲鳴嚎叫,聲音如雷,良久方才離去。
鄉人有感于老虎恩義,特地在東郊建了一座「義虎祠」,逢節祭祀。
祠堂至今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