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個姐姐當老婆 沙漠篇 第四十三節 大勢所趨

作者 ︰ 博得之門

不去理會這些,他趁這個機會,將那副冰冷的淡藍色手套取了出來,請老矮人幫忙鑒定。老矮人拿著琢磨了一會,說︰「寒冰手套。」

他戴上手套,念了一個字符,將手掌攤開給瓊恩看,手套上已經緩緩升起白色的冷氣,微微凝結起一層寒霜。老矮人伸手,握住桌上的水杯。「波」的一聲輕微裂響,水杯瞬間碎成了七八塊。

老矮人將手套取下,還給瓊恩,告訴他激發力量的咒語。瓊恩默記在心,又把那柄匕首取了出來,請他鑒定。老矮人接過匕首,漫不經心地看了看,陡然臉色一僵。

「這匕首你從哪里得來的?」

這個問題瓊恩自然不會老實回答,他本來想說是臨行前導師給的,但隨即想到這理由說不通,如果真是導師給的,哪里還需要拿來鑒定。最後他隨便編了個理由,說是路上在店中看見,店主也不識貨,低價出售,他覺得有些名堂,就花錢買了下來。

老矮人又看了半天,從桌子抽屜里取出一副深藍色眼鏡,仿佛是水晶制作的,小心翼翼地戴上又看了一會,最終點點頭,「回返匕首,」他說,「你撿到好東西了。」

瓊恩不知道回返匕首是什麼東西,經老矮人解釋才明白。這柄匕首中灌注了一個類似回返真言的法術,具體用法是預先用匕首割破手指,滴一滴血出來,用琥珀封住,放置在某處。以後萬一遇上危險,只要握著匕首念誦咒語,就能自動傳送到琥珀的放置地點。

和傳送術比起來,這回返術十分不夠靈活,它只能固定地傳送到預先指定的地點,而不能如傳送術一般隨心所欲自由指定。而且也很不安全,如果那枚封著血的琥珀被人發現、銷毀,那回返術自然就不能再生效;如果有人惡作劇,把那枚琥珀丟到大海里去,到時候這邊人一回返,結果發現返回到了海底,身邊都是鯊魚……

雖然有種種不如意,但到底是多了一項保命的護符,何況原本就是白得來的,瓊恩也沒什麼好抱怨。傳送術自然好,但那不是他目前可以去考慮的事情,太遙遠了。

老矮人這里就有琥珀,現場取來,瓊恩用匕首割破指尖,滴了一滴血出來,封在琥珀中,收進口袋。老矮人又將激發回返真言的咒語教給瓊恩,他撫摩著匕首,一副戀戀不舍的樣子,讓瓊恩很懷疑老矮人是不是不想把匕首還給自己了。畢竟,矮人族雖然素有豪爽好客的風評,但其對財寶的貪婪小氣,也是聲名在外的。

但最後,老矮人還是一臉舍不得地把匕首還給了瓊恩。這種鑒定魔法物品的活,自然是要收錢的,老矮人雖然和瓊恩相談甚歡,但收起錢來可是毫不客氣,充分展示矮人一族著名的貪婪習性。鑒定費和三件巫師袍,連帶那份琥珀的錢在內,一口氣收了瓊恩九枚金幣,還說是抹去了零頭。

天色不早,瓊恩起身告辭。老矮人似乎很難得遇到人類巫師,或者說令他想起了當年去人類城市學習魔法的往事,居然還有些留戀。但他又不是美女,瓊恩自然懶得有興趣——事實上,還正有個美女在旅店里等他呢。匆匆說了幾句,便逃了出來。

※※※

在回來的路上,他順便又買了些其他衣物,回到旅店的時候,天色已經漸漸黑了。梅菲斯守在房間里,看著那枚黎明之石。

旅店里也有晚餐供應,瓊恩讓服務生送了兩份上來。其間瓊恩對梅菲斯說起今天在矮人神殿的遭遇,順便請教為何這些矮人神祗能共聚一堂。而且那座神殿名為「莫拉丁熔爐之殿」,顯然應該是莫拉丁的神殿,為何同時塞進那麼多矮人神祗的塑像進去。在人類神殿中,這是不可想象的。

「鍛魂者莫拉丁是矮人的主神。」梅菲斯听了瓊恩的描述,絲毫不以為意,平靜回答。

「主神?」瓊恩重復著這個詞,他不甚明白,因為以前似乎沒听過。

「矮人的神祗和我們人類不同,」梅菲斯解釋,「我們的諸神……比較散亂,」她輕輕蹙起眉頭,思索著,努力選擇了這個比較合適的形容,「但矮人諸神卻是比較有組織化的。」

她搖了搖頭,似乎對自己的這個形容也不甚滿意,但一時也想不出更合適的詞來代替,只好作罷。「我們的諸神,並沒有某一個領袖,或者說一個最高位階者,但矮人諸神是有的,就是莫拉丁。莫拉丁是所有矮人神祗的領袖,這便是主神。」

莫拉丁不但是矮人諸神的領袖,同時還是所有矮人尊奉的神祗。按照矮人的說法,所有矮人的靈魂都是莫拉丁從他的熔爐中鍛造出來的,所以莫拉丁又有尊稱「鍛魂者」。一個矮人可能會信仰其他某位矮人神,但他同時也可以算是莫拉丁的信徒,便如瓊恩踫見的老矮人丹吉爾。

相對人類的諸神來說,矮人神系比較團結緊密,如果要說有矛盾,大概就是以拉杜格和深地-杜菈為代表的灰矮人神比較特立獨行,和其他矮人神祗比較不合。不過就目前來說,大體還算相安無事,至少還能放在同一座神殿里接受信徒朝拜。沒有惡劣到人類諸神那樣,動不動就你死我活,弄得天翻地覆。

「拉杜格?」瓊恩听到梅菲斯提起這個名字,想起就是老矮人巫師信仰的神祗,「你說他是灰矮人神?他不是矮人的魔法神麼?」

「魔法神?」梅菲斯略想了想,畢竟她對矮人的信仰其實也不是特別熟悉,「也勉強可以這麼說了,」她評價說,「不過其實他主要的身份是灰矮人的守護神。」

灰矮人這個詞瓊恩倒是知道。矮人是個泛稱,其中包括盾矮人、金矮人和灰矮人三大類,以及一些數量稀少到可以忽略不計的其他族群。前兩大類矮人基本可以一視同仁,差別不大,但灰矮人便比較特別些,他們是居住在幽暗地域的,很少在地表出現。一般人說矮人,其實指的是盾矮人和金矮人,不包括灰矮人在內。

比起其他矮人,灰矮人的名聲普遍要惡劣些,素有「邪惡」的評價。盾矮人和金矮人往往相處融洽,但對灰矮人也比較敵視。拉杜格作為灰矮人的守護神,和其他矮人神祗關系自然也就不佳。雖然他名義上是魔法神,但其他盾矮人和灰矮人中的施法者,都罕有崇拜他的。

灰矮人頭發和皮膚全是灰暗色的,非常容易辨認。瓊恩今天遇到的那個老矮人巫師顯然不是灰矮人,他卻信仰拉杜格,也算是非常少見的事情了。

梅菲斯對于這些倒也並不在意,但當瓊恩提到「雷鳴之子」的時候,她微微點了點頭。

「大勢所趨。」她說。

「什麼?」瓊恩沒听明白她的意思。

「上古傳說,在大約六千年前,矮人族曾經在大陸上建立過龐大的帝國,」少女解釋,「但後來人類崛起,矮人族被迫退居深山。」

矮人族退居深山,奉行保守封閉的作風,和人類社會斷絕往來。初時還能相安無事,但隨著人類繁衍日多,擴張加劇,原有的地域不能容納,不可避免地又開始開發山區,侵入矮人族的地盤。

如今在人類的城市中,矮人的身影已經越來越常見,包括商人、工匠、佣兵、冒險者,甚至移居而來的平民百姓;而在矮人聚居地,也漸漸能看到人類的身影。便如這座阿德巴城,以前純然就是矮人的地盤,根本不允許人類來往,如今也加入了銀月聯邦,也接納人類的商旅和游客了。人類和矮人,交往越來越密切,越來越頻繁。

這種局面的改變,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雷鳴之子。是他們倡導放棄矮人族的保守作風,主動進入人類社會,學習魔法和人類的文明,參考借鑒人類的社會體制,促使人類和矮人交流來往的加速。

瓊恩微微點頭,他大約明白了梅菲斯剛才所說的「大勢所趨」是什麼意思。

人類的繁衍、擴展,讓矮人族已經無法繼續閉關鎖國下去。長此以往,被吞並,或者說「融合」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人類原本就是極具侵略性的種族。瓊恩甚至可以想像,百年之後,只怕大陸上就沒有「矮人」這個獨立的種族了。

既然融合已經是大勢所趨,不可逆轉,那與其坐守等待,不如積極主動,爭取更大的利益。矮人主神莫拉丁降下雷鳴祝福,誕生雷鳴之子,可能目的也在于此吧。

在剛才和老矮人的談話中,瓊恩也知道︰雷鳴祝福之年出生的矮人是雷鳴之子,但其後出生的矮人,依然還是普通的矮人,並沒有表現出多少魔法天賦。雷鳴之子雖然天賦強大,但這種天賦更多神賜,只怕也不能繁衍繼承下去。目前矮人族的巫師階層,就是靠這些「雷鳴之子「支撐著,他們後繼無人。

僅僅一代人,能做什麼呢?

矮人的壽命比人類長得多,一般能活到四百歲。雷鳴祝福是六十六年前發生的事情,也就是說,這些雷鳴之子們,大概還能發揮作用的時間是三百年。過了這段時間,雷鳴之子凋零去世,矮人族受先天條件的限制,在魔法上的成就肯定會比現在退步。

難道這三百年內,矮人和人類就要全面融合麼……還是說未雨綢繆,早作準備?

反正,大勢所趨,不可逆轉,只能積極迎上。

瓊恩思索著,倒是想起一件事情來。如果矮人族和人類真的融合,那在宗教信仰領域,勢必有一場爭奪,便如人類有人類的戰神,矮人有矮人的戰神——以前各拜各的,互不相干,如今融合為一,難道還能容忍兩個戰神並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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