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入婚紗這一行就得先結婚給人看?
那他的意思是,每接一對新人她就得結一次婚?!
我咧!啥叫要先「幸福」給人家看這才有說服力?!
那賣棺材的,是不是要先死給人家看,才會知道西方在哪里?!
厚!神經病!
就算他是她的頂頭上司又怎麼樣?!
她只為她的存款賣命,要怎麼賣也是看她高興,
關他這個沒關系的外人什麼關系啊?!
什麼?!就因為她是他的員工,所以他必須負起責任?!
而他所謂的負責任就是首先要對癥下藥,
還說他有的是辦法來治她的冷感癥——
只是……他確定是這麼治的嗎?
脫光光用身體來摩擦就可以生「熱」?!
更糟糕的是,都已經「熱」到冒出濃漿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