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齊總的家
十二月三號這天是星期六,天陰沉沉的,特別的寒冷。公司老總裁的祝壽酒會,時間在下午五點,地點就在老總裁的家。
說是酒會,其實也是要吃飯的。邀請函上寫明了是冷餐酒會,所以被邀請的賓客不需要先填飽肚子再去,而是直接可以在齊家享用酒會提供的自助餐。當然,參加這種聚會,吃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在一起可以溝通和交流。通過這種聚會的方式,可以認識一些不認識的人,或者讓某些人對自己加深印象,方便以後的來往和聯系。
這就是人們通常說的社交場合,是人與人之間交往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而一般這種正式的社交場合,對人的著裝要求是很嚴格的。因為你越穿得正式和隆重,就越代表你對其他人的尊重和禮貌。所以在西歐國家,人們參加很正式的聚會時,都要穿上晚禮服顯示自己的重視和禮貌。
當然,國內的聚會就沒有那麼嚴格了。你要是沒有晚禮服,那麼稍微正式一點的服裝穿來也可以。不過不管怎麼樣,穿得隨隨便便來參加這種正式的酒會,都是一種沒禮貌的表現。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這一點都是一樣的。
所以這一天雖然天氣很冷,但陳哲還是穿著西裝打著領帶來到了蘇源美的家里。在西裝里面,陳哲就穿了一件白襯衫,除此之外就什麼都沒有了。蘇源美看到後,不免就責怪道︰「你怎麼外面也不披一件大衣就來了?今天天這麼冷,要是把你身體凍壞了怎麼辦?」
陳哲就笑了笑道︰「沒事,你看我這麼強壯,這一點冷怕什麼?再說了你家里不是還有空調嘛,我這樣穿其實剛剛好。」
蘇源美忙跑去把空調的溫度調高,而婷婷則笑嘻嘻的湊到了陳哲面前,一邊上上下下的打量他的衣著,一邊道︰「陳哲叔叔,這就是上次我媽給你挑的那套西裝啊?嗯,穿在你身上,真是帥呆了,酷斃了想不到我老媽,眼光真是不錯哎。」
陳哲呵呵笑著還沒說話,已經走回來的蘇源美卻揮手給了女兒一記頭皮,然後笑罵著道︰「什麼老媽?你媽我很老了嗎?」
婷婷受到打擊,只好翹著小嘴跑開。蘇源美則走到陳哲面前,一邊含笑欣賞今天格外帥氣的陳哲,一邊還伸手給他整理了一下領帶,道︰「不錯,穿起來很精神。這樣別人看到你,就會有一個良好的第一印象。到時候你再表現得好一點,大家就肯定會記住你了。」
陳哲知道蘇源美要在今天的聚會上把自己介紹給別人認識,雖然他並不喜歡她這麼做,可是她的這一番好意和苦心,陳哲還是要接受的。他倒不是在意自己會不會在公司里有什麼發展,但只要能讓蘇源美開心,他就甘願去做一些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情。
接下來,陳哲就在蘇源美的家里一直待到下午。大概在…多的時候,他們就準備要出發了。蘇源美首先去換上了一件今晚聚會穿的裙子,外面再裹上一件大衣,免得出去後受不住凍。接著,他們開車把婷婷送到了她外公外婆家,因為這種酒會不適合小孩子參加,所以晚上就讓婷婷待在外公外婆這里。到時候酒會如果結束得早,那麼蘇源美會回來接婷婷回家睡覺,但如果酒會結束後時間已經晚了,就讓婷婷在這里過夜,明天再來接她回家。
安頓好婷婷後,蘇源美開著車,和陳哲一起前往齊總的家。大概在半個小時後,車子已經離開城區,來到了泰江市的南郊。陳哲注意到蘇源美駕車開往的方向是南郊的小松嶺,于是就問道︰「齊總的家在小松嶺是嗎?」
蘇源美嗯了一聲點點頭,道︰「小松嶺在七年前就被我們公司開發成一個高級住宅區了,而當時公司的總裁齊老爺子也看中了這塊風水寶地,就在小松嶺山頂劃下一塊土地,自己出資建造了一座家園。我可以打賭,要論漂亮和豪華,這個家園在國內絕對是首屈一指的,等一會兒你很快就可以看到。」
陳哲哦了一聲,就不再問什麼了。作為生在泰江市的本地人,陳哲以前也去過小松嶺。但那時候的小松嶺,雖然風景還可以,但卻是個沒有人煙的荒山野嶺。陳哲唯一對小松嶺有印象的事情,大概就是在高中的時候,和幾個同學一起去那里玩燒烤。當時他已經和莫莉相愛了,記得在燒烤期間,他和莫莉還借口一起去撿柴火,遠遠的跑到一個沒人的隱秘地方親熱。現在想起來,真的恍如隔世,都已經快記不清楚當時的情景了。
又過了大概十幾分鐘後,小松嶺已經可以遠遠的看到。透過車窗仔細看去,果然和多年前的樣子大不相同。如今的小松嶺,完全沒了荒山的樣子,而是變成了規劃整齊的住宅區。滿眼看去,嶺上都是一幢幢的別墅群。無疑,這里已經是個人煙稠密的所在,想要找回當年的那些回憶,已經完全不可能了。
于是陳哲只好輕輕嘆息一聲,搖了搖頭便不再多想。又過了幾分鐘,車子已經開到了嶺上。順著寬闊的車道,一路向上而去。
小松嶺不高,沒多久,就差不多來到了山頂。這里就沒什麼別墅了,陳哲注意到在車道邊有一條三米多高的鐵欄柵圍牆,圍著一塊佔地巨大的山地。透過鐵欄柵看進去,里面郁郁蔥蔥,似乎是個花園一樣的所在。在花園的深處,可以看到一幢歐式的建築。樣式古色古香,卻十分雄偉和氣派。
蘇源美看到陳哲正在觀看這片所在,于是就微微笑了一下,道︰「不錯吧?你現在看到的,就是齊總的家。」
ps︰我先休息一下,天亮以後,應該還會有一章。對了,我總記得我在哪一章曾經寫過齊瑾父親的名字,可是現在怎麼找也找不到了。我給齊老爺子起的名字,也已經想不起來。哪位讀者還記得的話,在書評區里告訴我一聲好嗎?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