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地,嚴明對三嬸的過去有了更多的了解。
三嬸叫秀。
這個女人不尋常!
她家住在大舟公社一人煙稀疏的大山深處,少時曾進學校讀書五年。和第一任做技工的丈夫有了兩個女兒,丈夫意外身亡後,後來又與一個有家室的駐村工作干部發生了一段纏綿悱惻空留遺恨的感情糾葛……
第二任丈夫在一軍工企業工作,有一子一女後,鬼使神差,秀三天兩頭和回家探親的丈夫吵架打架,甚至吵到丈夫的工廠里。整天神神叨叨,經常自比歌劇《洪湖赤衛隊》中的女主角,反復吟唱女主角在白匪監獄中唱的那首充滿正氣、溫情而又傷感的歌,「……娘啊,兒死後,你要把兒埋那洪湖旁,將兒的墳墓向東方,讓兒常听那洪湖的浪,常見家鄉紅太陽啊……」
終于脆弱的神經崩潰,嘴里念叨著自己生的小女兒是「白骨精」,是來找她報仇的,有一天無情地舉起劈柴將可愛的女兒劈斃,之後焚尸滅跡,對外稱突發疾患死亡。嚇得丈夫悄悄將兒子偷走,從此不敢再和妻子見面!
是什麼原因讓秀如此喪心病狂,是中邪了,還是患了失心瘋,竟向自己的親生女兒下如此毒手?!嚴明覺得不可思議。
唯一的解釋是神經錯亂,患病了。如果是這樣,秀是可悲、可憐的。
在三叔從部隊回家探親途中的旅館里,秀遇到了三叔。憑著豐富的情場經驗,秀沒費多少工夫,身穿綠軍裝的三叔就成了她的俘虜。
之前秀的一切,三叔並不知道。三叔很幼稚很單純。他沒有閱人經驗,在軍營里相處的都是比較單純的軍人。
婚姻情感的坎坷經歷使秀變得多疑小氣而有些神經質,常常因別人一句毫無意義的話而疑神疑鬼,歇斯底里。後來秀隨三叔去了一趟部隊,為了鞏固自己已經得到的「陣地」,秀巧言令色讓三叔退伍回家當農民,許諾每餐確保三叔能「喝上一盅酒」,過「老婆孩子熱炕頭,一盅小酒睡到日出」的小日子。
可惜,好景不長!
進入八十年代的第四個年頭,秀的第二任丈夫終于忍無可忍,將秀告上了法庭,秀終以故意殺人、重婚兩項罪名被判刑。
受秀「燻陶」一年多的三叔,又重新娶妻生子,背起了秀留下的藥包,開始趕「轉場街」,以確保每餐一盅小酒!
十年以後,秀走出了監獄的大門,首先想到的就是去找嚴明借九百塊錢看「牙齒痛」,嚴明知道這是秀覺得嚴明該孝敬她的。嚴明二話不說,只好將剛領到手的工資全部給了她,同時祝願她早日康復。當然,嚴明全家一個月的生活費只有去向別人借了。
後來,秀和已經成人在白石江市工作的兒子生活在一起,又無證開門行醫,操起了老本行,惹出了一起致病人死亡的醫療事故,弄得兒子幾乎傾家蕩產。
秀老了,再也不能做什麼事了!據說每天幫兒子帶帶孫子,逛逛公園,日子倒也過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