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美琪听到許方去見章明的消息,以為是妹子瞞著自己去做死人的生意,心里頗為氣憤,先前,自己曾經和許大山一起去見過章明一次,覺得此人陰沉,雖然說沒有明言什麼,但骨子里的輕視是任何人都能瞧得出來的,但自己落到了這般光景,還有什麼可顧慮的,或者不如自己去求見章明,或者那許大山的死亡真的可以拿來做一筆交易呢!
龍美琪這樣想著,好像老公的冤死似乎就要給他們娘兒幾個帶來一筆巨款一樣,走路的樣子都要飄起來了,她在想,他只要是把官司打贏了,給他什麼都可以,這許大山也算死得物有所值了!
龍美琪向小紅打听章明的電話,小紅就知道龍美琪的心里想法了,就決定拉著張雄一起陪著龍美琪去見章明,畢竟,龍美琪才是第一起訴人呢!
張雄卻不想再去見章明,經過了煙台老家的事和許大山的事之後,張雄才看清章明的嘴臉,律師,說白了,其實就是在別人官司上身的時候趁火打劫的強盜。
有多少人願意去見強盜呢?張雄不想去見章明,又礙于張小紅的面子,于是,便對張小紅說︰「我們前天不是已經去見過章明了嗎?也已經給他匯過款了,有必要再去一趟嗎?」
「這不是龍美琪嫂子嘛,老公,就再麻煩一次,幫人幫到底!」
「你還看不出來嗎,律師就是趁火打劫的強盜,沒有我伸手援助,許大山的死,可能就是白死了!像這樣的律師,你願意去看,我想起來他就惡心!我帶你們過去,我不上樓了,你們兩個去,好嗎?」
「好,你就再幫一次,我替我的老鄉謝謝你了!」張小紅說。
再見到章明時,張小紅也只是做了一個介紹,之後听他們談。
「大律師,我叫龍美琪,是許大山的愛人,我老公這一死,我們娘兒們可怎麼過呀,你得幫幫我們!我也不會說個話,我們之前見過面,上次是兩年前吧,我來北京看許大山,你請我們吃飯,你還記得嗎?」
「記得,記得,嫂子,想不到,這麼快許大山就出了意外,听說當時你在現場,你給我說說詳細情況吧!」
「好,好。」龍美琪把自己所看到的和听到的一切又重復了一遍,章明特別詢問了有關警察問話的內容,龍美琪復述的非常細致,最後,龍美琪對章明說︰「大兄弟,你要給我們孤兒寡母做主哇!許大山生前是你的同學,現在,他死了,你要是不給他伸張正義,他就再也找不到可以替他說話的人了!」
「嫂子,你放心!法律是公正的,我們律師就是替社會上的弱勢群體來主持公道的,律師的職業道德就像天平上的砝碼,在國家和個人考量稱重的時候,律師一定替個人說話,再說了,許大山怎麼也是我的同學,我不出面,還能等其他人出面嗎?還有,這件案子,就你所說的情況,我們是十拿九穩的勝訴的!何況還有張小紅夫婦幫助你們,你們一定會贏的!」章明憨憨地微笑著,說出這番話,讓張雄和小紅心里都暖暖的,龍美琪好像看到了希望一樣,眼楮里竟然放出光來,這是自許大山死了之後的幾天里所不曾見過的。
「那就麻煩大兄弟安排吧,抓緊時間起訴,還需要我做些什麼,請大兄弟盡快安排!」龍美琪覺得只要章明一同意接手這個案子,那幾百萬冤啊錢很快就會打到自己的賬戶里頭,自己的老公一死,自己也變成一個百萬富婆了!
「你們知道,凡事不是我們自己說了算的,我要派人去找那個關鍵人物錄音取證,估計,他是個司法人員,自然洞悉其中的玄機,他一定會百般抵賴,千方百計地推月兌自己的責任,派出所也一定會為他開月兌一切罪責的,所以,這里面的工作難度和量度非常大,如果沒有這些關鍵的錄音和取證工作,我們眼看能勝訴的案子也不一定能勝訴,到時候,不光你們被傳銷公司騙盡了財富,就連我們事務所也跟著倒霉。」
「大兄弟,你就明說吧,要我們怎麼做,才能勝訴?」龍美琪著急了。
「為了許大山,為了你們家,我章明可以不要一分錢的,我只是替我的同學討回一個公道,但,我們是個單位,手底下養著十多個律師,采證工作要他們去做,我也不能白用他們,常言說,皇帝老子還不白用人呢,你們說,是吧!?」
「大兄弟,那得多少錢呢?」龍美琪終于听明白了,章明又開始獅子大開口了,這是在要錢呢!
「我也沒法給你說多少錢,嫂子,我章明個人不想要你一分錢,這要看你想把公司打到什麼份上,許大山的死,是自殺,要是警方認為許大山是出于被傳銷公司欺騙,生活無有著落,又無法向親人交代,還想嫁禍于警察,我們手上有多少證據能夠證明許大山的死是因為受不了那個警察的侮辱性的言語呢?」
「大兄弟,按照你這個說法,我們家大山的死,是否能勝訴,這場官司還不一定能勝訴呢,是吧!」龍美琪心如死灰,沮喪頓時覆蓋了全身,手腳都找不到放置的地方了。
「也不是這樣灰暗,我只是就事論事,各種可能都存在,你不能不想到,要是你們在派出所遭警察問詢時有錄音,有錄像就好辦了!」
「派出所當時肯定有錄像的!」張小紅這是突然插進來一句話說。
龍美琪突然又像被注入了興奮勁一樣。
雙眼有神地看著章明。
「錄像肯定是有的,可是,他會讓你用嗎?那是對他非常不利的物證,怎麼才能弄到手,變成對你有利的物證呢?」
「那是你們的事!是律師的事!你們不是最善于做這些事嗎!」
「沒錯,這是我們的事,我們也善于做這樣的事,這些事就是公檢法系統的潛規則了,那麼,我們做這些事是替誰在做呢?」
「當然是替當事人啊!」張雄和張小紅同時說。
「可是,我們為什麼要替當事人去做這些事呢?」
「那是你們的職責!是你們工作的本分!」張小紅有些激動了,自從章明跟他到山東煙台去一趟之後,她就對律師開始討厭了。
「你錯了!律師只為有錢人服務,是有錢人雇佣了他們,他們才去替他服務,接受了他的定金,律師才有職責和本分,有了這筆定金,律師才去疏通關系,打通經脈,把有力的物證搞到手,把官司打贏!」
到此,張小紅才明白,其實,她平日里所仰慕的律師也就是個趁火打劫的法律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