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衙內 第221章 專業戶問題

作者 ︰ 東門的阿慶

更新時間︰2012-11-26

前幾年,沈南縣調撥地區中心縣以及省城臨海市的禽蛋最多只不過三千噸堪堪出頭,而在今年,還沒到年底,這一調撥數字就已經超過四千噸。縣領導當然喜出望外,郊區為城市服務,多調撥肉禽類副食品供應,不正是最佳服務體現麼。基于此,專業戶的出現,縣領導也是樂見其成的。然而,專業戶的出現,又不可避免地帶來了一些新問題,比如專業戶請幫工,或者以帶學徒為名變相請幫工,這麼一來,所謂專業戶,就已經幾乎游走在資本家的邊緣,一步不慎就有可能滑入遭打擊的深淵。

天昌公社的長毛兔養殖也存在這方面的隱憂。兔子的繁殖能力特別強,再加上農科所技術人員指導,哪怕是幼兔按五、三、二比例分配,只要飼養得法,數量很容易增加。農戶之間私底下的交易,雖說有投機倒把之嫌,但這種事情想要完全禁止也是完全不可能的。只要有人收購,價格合適的話,總有人願意賣。這樣一來,養兔專業戶的出現也在所難免。

為此,丁大力曾與丁三坡說起過這個問題,為避免不必要的政治風險,最好在專業戶請幫工方面打好預防針,大方向上,請幫工、帶學徒,一律開方便之門不予禁止,但是,希望在數量上有一條紅線,具體歸納起來,就是可以請一至兩個幫工、帶三到五個學徒,總數分別控制在三和八之內。這兩個數字,看似平常,但卻是關鍵的保命數字——五十年代的改造運動,有三名雇工就要進行公私合營;而資本論中,資本家至少得雇工八個的論述,使得「八」這一數字充滿了危險性。

丁三坡雖說奇怪兒子怎麼會如此精準地掐到了幫工與學徒的數字命脈,不過,奇怪也就奇怪在一時,重要的還是要和專業戶打預防針。不過,立榮公社與盧園公社畢竟不在他管轄之內,這兩家公社的專業戶,尤其是鴨禽養殖戶,大多因他而起,若是被卷入風暴,他又如何能夠安心。

為此,丁三坡到了縣委找到書記柳非,把自己有關專業戶雇工與帶學徒數字的想法與柳非做了交流。柳非當時就拍案叫絕。實際上,這個問題也一直困擾著他。一方面,社員擴大養殖、增加收入,他是欣喜的;但另一方面,若是社員踩了雇工數字的紅線,以至于他不得不加以處理,卻又心有不忍。當丁三坡向他交了底之後,柳非馬上行動起來,指示縣委辦的一班筆桿子在國家方針政策中翻翻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依據性的相關法規文件。

功夫不負有心人。筆桿子到底是筆桿子,一番查找,還真有相關文件。這是一份去年七月政務院為解決城鎮待業青年所推出的一項「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干政策性規定」,規定中,也有雇工方面的說法,「……必要時,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請一至兩個幫手;技術性較強或者有特殊技藝的,可以帶兩三個最多不超過五個學徒。請幫手、帶學徒,都要訂立合同,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期限和報酬等。合同要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

縣委辦的筆桿子如獲至寶,將該規定原文呈交給柳非。柳非也同樣如獲至寶,盡管這一規定只限定城鎮戶口待業青年自謀出路,但是,其意義並不單純僅僅在此,而是個體經濟雇工政策的里程碑,就好像是一堵牆上面開了一扇門,這扇門,城鎮戶口待業青年可以進出,那麼,為什麼農村社員就不可以呢?

柳非的膽色越來越壯,他把全縣一百多戶專業戶召集起來,專門開了一個懇談會。

在會上,柳非正式提出了可以請一兩個幫工,可以帶三五個學徒。另外,在此基礎上,柳非還擴大了口子,提出了可以議價銷售、可以長途販運。這樣的說法,對于柳非來說是很有危險性的,如果要扣帽子,強行認定其「歪曲地理解和執行黨的政策」,那麼,在嚴打經濟領域犯罪余波猶在的背景之下,柳非可能會承擔非常嚴重的政治後果。

懇談會結束之後,專業戶們固然是歡欣鼓舞,而丁三坡卻憂心忡忡,就連回到家吃晚飯都神思不屬,好幾次把筷子夾的菜掉在桌上。

丁大力就問丁三坡,到底發生了什麼。丁三坡把柳非在和專業戶座談期間的話摘要復述了一遍,然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認為「可以議價銷售、可以長途販運」這兩點完全不必要加入進去。

丁大力則認為丁三坡的擔憂是無意義的。他說︰「議價銷售和長途販運要看是什麼人組織,如果是專業戶的個體行為,應該沒有問題……我估計,柳老頭的老大哥在政策方面和他交過底,他才敢這麼說……怕就怕二道販子從專業戶手里低價收購再長途販運議價出手,這才是最要命的,鬧不好就會牽連到柳老頭,那些二道販子完全可以聲稱是柳書記開的口子,你看,柳非他跳動黃河里也洗不清了。」

「那可怎麼辦?」丁三坡擔心的也正是被二道販子鑽了空子。

「這些事情你瞎操心也沒用,我覺著吧,我們這個時代就是最好的時代,國家的許多大政方針的改變,往往都是自下而上推動的。不記得偉人曾經說過麼?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歷史的推動力!你所要做的,就是順勢而為。如果還嫌不夠操心,那就想想大學第一年你與費伯伯的那篇調查稿子?對比三年前,你有何感想?」

听了丁大力的話,丁三坡倒是有些安慰。仔細地想了想,也的確有點道理。不說別的,就說三年前,他與費要強在報紙上聯合發表調查報告,當時可以說是承擔了很大政治風險的。一晃三年過去了,你看,全國範圍內都要求生產責任制改革。江南省甚至提出到了年底,包產到戶率要達到多少多少……這三年,一路走來,政策修修補補,不正是中央在人民加以選擇的基礎上逐漸逐漸在完善麼?

「算你說得有點道理。」丁三坡的心事放了下來,不再去想這個問題。

「什麼叫算?你也不想想,專業戶想要長途販運行麼?國家政策可是嚴厲禁止個人買交通工具跑運輸的……還有啊,在沈南縣境內搞議價銷售,柳老頭又怎麼會去管他們?」

「臭小子,這是和你爸說話的態度?」丁三坡惱羞成怒,站起來要削兒子。丁大力當然不會讓他如願,早一溜煙躲到自己房間里去了。

陽歷1982年漸漸地接近了尾聲。十二月初的時候,前後歷時兩年之久修改、討論的國家基本大*法,經全國最高權力機關會議通過,是為八二憲法。該法有幾個特征與丁三坡與丁大力父子息息相關,值得引起注意。

一個是憲法有提到鄉鎮設人民政府,這一條實際上就是「政社分設」,中央領導在作憲法修正草案報告的時候就曾做如下說明︰「……改變農村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的體制,設立鄉政權。人民公社將只是農村集體經濟的一種組織形式。這種改變將有利于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也有利于集體經濟的發展。……」但是,這個過程又不是一蹴而就的,該領導同時又指出︰「……至于政社分開的具體實施,這是一件細致的工作,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有領導、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不要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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