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12-12-30
得到了他們想要的,丁大力與郝兵隨即便告辭而出。
回去的路上,郝兵問道︰「大力,有這份材料就可以直接抓徐建峰進監獄了,為什麼還要多此一舉呢?而且,你想想,讓徐建峰自己去自首,可能麼?」
丁大力嚴肅地說道︰「郝叔叔,這是我們答應了蘇阿姨的,總不能出爾反爾吧?」
「這個,這個……」郝兵一時語塞,在蘇慧娟家里的時候,他的說辭也僅僅只是要把蘇慧娟先穩住,至于說要說到做到,他壓根就沒想過。
丁大力暗嘆,道︰「讓徐建峰自首,可以從側面證明城廂鎮派出所的領導,以及縣委副書記徐景,他們在其中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那麼你想想,派出所的領導犯了這樣的錯誤,他還能不能再在這個崗位上?空出來的位子由誰頂上?」
郝兵這才嘆服道︰「原來丁縣長早有安排……服了,我算是徹底服了。」馬屁拍完,郝兵又重拾話題,道︰「徐建峰要不願意自首,那咱們就拿這個材料抓他了……對吧,大力?」
丁大力好笑地問道︰「是你打了他好不好,至于糾結成這樣麼?」
郝兵憨笑著說道︰「後來所長不是讓我跟人道歉,我就去了,結果……呵呵……」
「沒事,總有你出頭之日……回去你也別多想,給縣委的正副書記寫幾封實名申訴信,就寫重新審理你打人的案子。其實吧,別的書記你寫了也是白寫,關鍵是我爸收到信之後,就可以憑你的信在開會的時候提一提……至于成效,不要小看八分郵票錢,你就拭目以待吧,最遲四個月必見分曉。」
郝兵激動地連連點頭,盡管在感覺上,四個月的時間太長了一點,不過,與可以期望丁縣長的垂青相比,暫時的委屈算得了什麼呢。郝兵又問起丁縣長還有沒有別的安排,直到丁大力說沒有了,這才告別而去。
丁大力回到家里的時候,劉美麗已經先睡了,倒是丁三坡等在客廳里的沙發上,手里拿著些材料正看著。
「爸,我給你找到炮彈了。」丁大力興沖沖從書包里拿出塑料包裝袋。
「這都什麼東西,髒不拉幾的……」丁三坡一看是草紙,連看一看的興趣都沒有。
「你先看這份供述。」丁大力把蘇慧娟的材料給了丁三坡,丁三坡拿在手里從頭看到尾,不免有些好笑著說道︰「就憑這個就想把徐建峰抓進去?你把徐景想得太簡單了……」
「簡單不簡單,試試就知道了……」丁大力笑得神秘兮兮的。
五月中旬的時候,縣城的水產門市部調走了一位女職員。蘇慧娟的調離,在整個沈南縣的政治生活中,連水花都算不上,甚至于,如果不是到水產門市部買過魚、蝦等水產品的顧客,根本就不知道該單位有這麼一位職員。然而,正是由于這個無足輕重的蘇慧娟,使得整個沈南縣的官場發生了一場不大不小的地震。
這場「地震」中,波及面最廣的無疑當屬政法系統。當然,政法系統的說法涵蓋面太廣了一點,確切地說,是公安系統。在去年中央的政法工作指示下達之後,農村公社相繼成立了派出所。同時,該指示精神還進一步把政法委規定為黨委的一個工作部門,聯系、指導政法各部門的工作,與之前所提出的組織、協調功能相比,職能也有所落實。
盡管中央與地方對于政法工作日益重視,然而,社會治安並沒有發生根本性的好轉。五月中旬,「兩兄弟事件」,國內破天荒地發出了第一份懸賞通緝令;六月中旬,發生了震驚中央領導的惡性刑事案件;更囂張的連中央領導的車隊開路警車,都有手持菜刀的歹徒圍攻(此處不展開,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網上搜索)。有鑒于此種情況,七月底至八月初的五天時間之內,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在京城召開,在這次會議上,研究並確定了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行動的實施方案和具體部署。
八月初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之後,中辦一份通知悄然下發,這份題為「關于印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實現社會治安根本好轉’(宣傳綱要)」的通知中指出︰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是一致的。綜合治理的手段有許多,有專政的手段,有行政的手段,也有教育、感化的手段。但運用專政手段,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分子,是綜合治理中的首要一條,只有在采取堅決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同時,再輔之以其他手段,才能收到綜合治理的效果……
山雨欲來!
沈南縣被開除了的民警郝兵在五月、六月以及七月份的連續三個月之內,每個月都有一封申訴信寫給了縣委的正副書記。而無一例外的,他的申訴信都是石沉大海,從來沒有得到過正面回應。
八月六日,在後世,又是「財」,又是「祿」,是一個很吉利的日子,但在今天,在沈南縣的縣委大院內,書記辦公會的現場,氣氛卻非常地凝重。
凝重的氣氛源自于丁三坡當場拿出的三封申訴信件。丁三坡沒有點破書記辦公會的其他人也有此信件收到,他只是從自己一頭反省,作了口頭的自我批評。他說︰「郝兵這位同志我認識,在他擔任大隊的民兵連長期間,他曾經帶領基干民兵抓獲了流竄來我縣的人販子,孤立地看,當時的他的確是有膽有識、有勇有謀,他當公安干警,還是我向公安局推薦的……他的這三封信,從內容上都是一模一樣,可為何他連續三個月都要寫同樣的信件呢?這讓我有所聯想,郝兵信件中所陳述的,會不會就是事實呢?」
此話一出,徐景第一個就跳了起來。作為縣委副書記,郝兵的投寄的申訴信件並沒有單獨漏了他,有關信件的內容他當然知道。徐景就說︰「郝兵的案子是鐵案,人證物證俱在,根本就不容你翻案。」
縣委副書記尋良進與徐景都是內定即將退下去的人物,在這節骨眼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他並沒有吭聲,而是冷眼旁觀丁三坡與徐景的互掐。而胡令田倒是就事論事,皺著眉頭,以責怪的口吻問丁三坡,道︰「丁縣長,書記辦公會,你提這麼一件案子,是不是合適?」
丁三坡不疾不徐道︰「本來我第一次收到郝兵的申訴信,也就放在一邊沒當回事,他自己做錯的事情,總歸要自己承擔責任。可是連續三次收到同樣的信,這里邊總歸有隱情,所謂做賊心虛,不可能做了賊還到處宣揚我沒做賊,這跟‘此地無銀三百兩’沒什麼區別了吧。所以,我的意思,常委會是不是讓趙林虎列席,听听他怎麼說,這件案子是不是值得重新調查……這麼一來,不管怎麼說,縣委也算是傾听了他的呼聲,也對他有個交代了嘛。」
「就這些?」胡令田大感意外,縣委當然不需要特意給一個被開除了的民警交代什麼,不過,此事是一位縣委副書記所提,那就另當別論。讓胡令田吃不準的是,丁三坡的提議若只是這些,他根本就不應該拿到書記辦公會上來,用腳趾頭想想就應該知道,公安局的趙林虎既然在上一次駁了你的面子,這一次來給你翻案打自己的臉不成?或者說,丁三坡已經與趙林虎在私底下有了協議?
不獨胡令田一個人做如此想,徐景也有點模不清丁三坡的路數,一度產生了丁三坡與趙林虎產生基情的想法。但很顯然,這是一種更離譜的猜測。
胡令田問︰「尋書記,徐書記,你們二位怎麼看?」
徐景斷然道︰「我看根本就沒這個必要,再說,當初這個案子是由林虎局長向我們幾位書記作的匯報,他的態度已經非常明確了嘛。」
尋良進則態度曖昧得多,他說︰「這件案子本身幾乎沒有什麼疑點,正如徐書記所說,人證物證俱在……至于說到讓趙林虎列席常委會,我看倒是很有這個必要,最近的社會治安形勢很嚴峻,今後的一段時間,公安局的任務尤其繁重,從這一頭考慮,也的確是該听听他的想法。」
老滑頭!徐景暗罵了一句,卻也是抱著無所謂的態度。如果趙林虎的態度沒有發生根本性的改變,丁三坡此舉只會貽笑大方。對此,胡令田也有著同樣的想法,既然丁三坡不怕丟臉,他也樂意做一個順水人情。
于是,書記辦公會上就這麼定了下來,下周一的常委會上,趙林虎列席,听取他有關郝兵打人一案、有無復查必要。
或許是因為受到了丁三坡要求復查郝兵一案的刺激,在沒有預先安排議題的情況下,徐景忽然拋出了要提拔城廂鎮派出所所長進入公安局黨委班子的議案。
對于徐景的違規之舉,另二位書記一開始都以為會引發丁三坡的強烈反彈。然而,事實卻並不如此,丁三坡略略抬了抬頭,看一眼胡令田,接著還是一言不發,好像這件事與他絲毫沒有任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