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簪記 第一百零一章 比武招親

作者 ︰ 林中燕

()更新時間︰2012-03-09

且說漫修讓年輕公子和那女孩兒同時亮開雙手讓眾人見證,那年輕公子無愧于心,自然坦然,亮開手後,眾人一瞧,哪里有什麼金色粉末!而再看那女孩兒時,卻見其早已推開眾人,拼了命的逃離開去。至此,真相才算大白,竟是冤枉了這位公子。

眾人漸漸散去,年輕公子對漫修施了禮,並連聲道謝。而當那公子問到漫修是如何得知錢袋上有金粉的時候,漫修卻笑了,只又伸出了左手給那公子瞧。公子開始沒會意,只看到漫修的左手干干淨淨的,正納悶間,突想起剛才漫修的左手也是踫過錢袋的。可瞧去,哪有什麼金色粉末啊!

原來這金粉是和玉夫人臨行前給漫修包裹里放上的,只因她喜歡。漫修因精通女紅,看出那錢袋是用金線縫制而成的,便悄悄的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蹭了點金粉,站出去打了場攻心戰。

而那年輕公子看過漫修干淨的左手後,不禁張大了嘴巴,顯然為漫修的大膽而驚訝不已。

「原來那錢袋上根本就沒有什麼金粉?兄台剛才是……」

「對,我是騙她的。所謂做賊心虛!只有這樣,才能讓小偷自己主動承認。」

「原來你不知道剛才那女孩兒就是小偷!」

「那當然,我又沒長前後眼,怎麼知道是她偷的?」

「那你又怎知我不是小偷?」

「看你的表情!還有她的。」年輕公子微微一笑,「多謝你的信任,在下林雨威,還請教閣下大名?」

「秦漫修。」漫修雖如是回答著,心下卻是一愣,林雨威?林雨清?名字怎如此相像?而且,自剛才見時便覺臉熟,似在哪里見過一般,難道……

可還沒等漫修想完,對方便說,「秦兄,我因還有急事在身,不便在此久留,等日後有機會,再報答秦兄的相助之恩!」

「哪里哪里,既如此,請!」

二人分道揚鑣。

次日一早,漫修吃過了早飯,便向小二打听了路,準備繼續前行。可正走在街上,只見旁邊有不少人都朝他相反的方向涌去。漫修拽住了其中的一個男子,問是怎麼回事。那男子道︰「你不知道,這兒知府大人岳啟明的千金岳明芳比武招親,就在前街里擺下了擂台,這可是百年難得一見的景兒,去晚了可就擠不到前面去了!」說著,那男子便飛一般的跑開了。

呵呵,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一個堂堂知府大人的千金,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偏要搞什麼比武招親,也是有趣的很。漫修正也閑來無事,便去湊個熱鬧。可等他去時,那里早已人山人海。是啊,誰不想攀龍附鳳,要娶了知府大人的女兒,這一輩子平步青雲,可不就有指望了?

漫修又不會功夫,也無心去參加什麼招親,便找了處角落站下,看看熱鬧也就罷了。

等了好大一會兒,才見擂台前走出了幾位官家打扮的人物。其中一個最氣派十足的站到了擂台中央,而他的身後,則站著四個手握寶刀的武士。看樣子,這位應該就是剛才听說的那位知府大人岳啟明了。

「各位,本官今在此設下擂台,純為小女岳明芳能覓得如意郎君。小女擇婿標準,只有兩條,功夫能勝小女一籌者,能通過小女問答者。只要過此二關,無論身份,無論地位,均可與小女成婚。為表誠意,只要與小女定下婚約,本官便將鄭州府南側的別苑相贈!」說到此,就听下面圍觀的眾人中一片嘩然,那別苑可是鄭州府里有名的,據說當時這岳知府買時就是一千二百兩成的交,再加上里面更換過的一應設施,如果是平民百姓,可謂一步登天了。

「凡成年的單身男子,均可報名。鄭州府人杰地靈,本官希望能通過此次比武招親,為小女招到一個如意郎君,也為本官招到一個才能兼備的人才!」

話說的已經很明白了,只要贏了那岳明芳,不僅能抱得美人歸,而且財富、名譽一應都會到手。可是,眾人心里也都明白,這招考的條件,說是僅有兩條,簡單至極。實則卻未必如此。在擂台上贏了岳明芳是第一關,通過她的問答則是第二關。也就是說,如果這小姐看不上眼的,即使比武贏了,也不能如願以償。可見天下沒有白掉下來的餡餅,想要平步青雲,也不是件那麼容易的事!

岳大人走到擂台後側坐定後,原先站在其身邊的一個官員便上台又重申了一遍比試的規則,離台者輸,暗算者輸,告饒者輸,倒台數五下不起者輸,傷小姐者輸……總之一切規則都是偏向那岳小姐的。而且,雙方打斗時使用的都不是真刀真槍,而是木劍,且是點到即止。

「可見這岳小姐的功夫也不怎麼樣嘛,否則又怎會對自己這般沒信心?」

「哪里啊,這是選女婿,又不是考武狀元,就算考武狀元,也是點到即止啊。傷了那岳小姐,就算贏了,肯定也做不成岳家的女婿啊!」

「恩,我覺得也是。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他堂堂一個知府大人,想給他介紹女婿的媒婆還不得擠破了門檻?怎就選了這麼個法子,比武招親呢?」

「你不知道啊?這岳小姐獨喜歡練武,自小便拜名師教授武藝,如今已是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勢要找個武藝高于自己的夫婿。可是挑來撿去,竟已經過了出嫁的年齡,現在都二十八歲了。這年齡一大,來求親的門當戶對的公子自也就少了。這可難壞了知府大人,無奈,只有出此下策,無論身份貴賤,只要贏了他的千金小姐,並過了復試那關,便是岳家的女婿!」

「你說能有人上去比試嗎?」

「呵呵,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美人,金錢,權勢,誰不想要?我要是會功夫,我也報名上去比試了!」

「哈哈,你怎又知道那岳小姐就是個美人了?我怎麼听說是個出了名的丑女呢?」

「你這個人!感情是活膩歪了吧!在鄭州府的地界上,敢這麼說話?」

剛才那說岳小姐丑的人也立刻住了嘴,禍從口出,失言有時候可會送掉性命的。

就在眾人七嘴八舌議論紛紛之時,終于,比武招親的主角——岳明芳登場了。這使圍觀的人群中立刻引發了騷動。

漫修隨著眾人的目光,也遠遠的望了過去。只見那女子身著一身白色的武裝,鴨蛋形臉,眼如水杏,眉似翠竹,長得很是標致,唯獨臉上的雀斑倒是多了些,皮膚也不似之前見和玉夫人和方紫嫣時的細膩白淨,而是感覺甚為粗糙。尤其是她看人時,一臉的目中無人,傲氣十足。可見剛才眾人議論所言非假,不知誰能娶走這樣的姑娘!

一見岳小姐長得如此標致,下面的人立刻炸開了鍋。連不懂功夫的都想躍躍欲試,娶這美人回家為妻。一時間,報名之處竟擠滿了人。都當這知府小姐是個花架子,誰知竟是有真功夫的,上台之人接連被岳小姐輕松的打下擂台。但她出手,可是不輕,被打下擂台的人一個個鼻青臉腫,模樣甚是可憐。

「哼!我只當鄭州府人才濟濟,想不到上來的竟都是些熊包!連一個姑娘家都勝不了,還枉稱什麼會功夫的好男兒!別讓我笑鄭州無人,大宋無人!」

「我來!」說話者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男子,也是一身武裝扮相。

那岳明芳看了看跳上擂台的此人,說道,「來者何人?報上名來!」

「在下包思求,特來向岳小姐討教!」

「好!那你就小心了!莫怪本小姐手下不留情!」

「請!」

說著,兩人一亮架勢,便開始了武藝的較量。只見這包思求開始並沒有主動進攻,看似更像是被那岳小姐壓著打,只可惜這岳小姐連續的攻擊,卻總破不了他的嚴密防守。幾十招過後,包思求似乎模清了岳小姐的武功路數,開始反守為攻,招招高那岳小姐一籌,逼得岳小姐只得步步後退,最後竟直退到了擂台的邊上。一個不小心,竟掉落下了擂台,還是那男子主動用手拉住了她,才不至于當眾出丑。

年輕男子打贏了!

而所謂的第二關問的問題,更是出乎了眾人的意料之外。「你寫一句話,能趁我心意的。」

只見包思求大筆一揮,只寫了八個大字,「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再沒有比這更讓女人感覺到踏實了。武藝好,文筆好,到哪里去找這樣的如意郎君!顯然,對這個來比武的包思求,知府小姐很是滿意。

于是,原先欲設三日的比武擂台竟在第一日便華麗的落下了帷幕。包思求成了知府大人的乘龍快婿,擇良辰吉日便會和那知府小姐岳明芳完婚!

知府大人高興了,岳小姐高興了,圍觀的眾人也都跟著高興了。

可就在眾人都逐漸散去的時候,漫修卻發現在一個角落里,有一位衣著樸素、長相清秀的姑娘眼里含著淚花,目光卻不停的注視著台上那打贏的男子,卻不是恨,而是無限的感傷。

漫修注意到的不僅是她的傷心淚水,更是因為她與昨日里街市上踫到的那位被冤枉的公子長得太過相像了!莫非是那公子的同胞姐妹?又或者根本就是一個人呢?因為,在這女子身旁的地上,也有個昨日那被當街誣陷的林公子身背的小木箱。木箱竟也是一模一樣的!

擺擂台的走了,圍觀的也散得差不多了,唯獨那女子依然愣在那角落中,任憑淚水不停的在眼中打轉。過了一會兒,女子擦干了淚水,背上那小木箱,轉身離去。啊!是她!漫修認得那木箱,認得那打轉的淚水!是昨日里街市上見的那位林公子,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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