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上蓮花次第開 13 糟糠之妻不下堂

作者 ︰ 祇樹

前些天在論壇上,看到一位網友發的一則親歷的事例,是關于離婚的。在生活中經常看到太多的婚姻的傷害,再回想人生的無常,總令人慨嘆不己。

他的一個同事的朋友,男的今年35歲,六年前和前妻結婚。他的前妻和他同一個系統,不同的單位。因為同在一個小區,那位妻子他只見過幾次,感覺是個不錯的人,待人接物得體大方。

四年前這位老公在外面有了情人,情人大學剛畢業,相貌很不錯。她已經有了3個月的身孕,所以逼著要名分來了。老公向前妻提出了離婚。可憐他的前妻也有了五個月的身孕,這個前一刻還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準媽媽,剎那間墮入冰窖。中間的兩個多月的糾糾纏纏,旁人也不大清楚,只知道他的前妻無法再挽留、也無法再忍受了那顆背叛的心,最後把7個多月的胎兒打掉,協議離婚。

那位情人在他前妻離開後不到一個月,正式成為了他的新妻子。接新娘、擺酒席、放鞭炮(那里是禁放鞭炮的),儀式舉行得熱熱鬧鬧、風風光光的。

只是沒想到,他們的苦難從他們結婚後五個月開始了。他們的兒子出生一個月後被斷定為先天性腦癱,幾乎沒有治愈的希望。現在他們的孩子已經3歲多了,個子不斷長大,但依然不會說話,自己坐不穩,不會控制大小便,甚至對周邊的世界只有一些機械的生理反應。由于小區很大,平時極少見到他們。只听說那位在這場婚姻爭奪戰中勝出的女人,幾乎足不出戶。

那位涉世未深的情人,她付出了感情,只是需要一個名分。那位男人,也許只是想得到一份所謂的真愛。只是這個名分、這種真愛,是以家破人亡(7個月的胎兒也是活生生的生命)為代價的,這名分與真愛來得也太奢侈了。把別人手上的幸福拿走,注定自己也幸福不了多久。種什麼因結什麼果,建立在家破人亡的基礎上的幸福靠得住嗎?在這件事上,前妻並沒有過錯,前妻懷的孩子更是無辜。有什麼理由讓她們母子、為你們倆個的愛情付出那麼慘重的代價買單呢?

這就是傳說中的報應嗎?只是孩子是無辜的嗎?

關于孩子的問題,我想這是相互感召。父母與孩子,都是業障重的人,一個挑著賣,一個尋著買,能不湊到一家子去嗎?

《後漢書》記載了一則故事,光武帝的姐姐湖陽公主看上了太中大夫宋弘,托光武帝牽牽紅線。光武帝旁敲側擊,問宋弘對「貴易交、富易妻」的看法。宋弘心知肚明,回答道︰「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因為貧賤時的結發妻子,皇親國戚都不做,一句話就干脆利落推掉了一場天大的富貴。不管財富有多少,知識層面差距有多大,跟著一起咽過糠菜的妻子,是沒有理由中道捐棄的。

年初看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看到書中記載的一首詩,寫得纏綿悱惻,打動人心。一位千年前的女子,在被丈夫休出家門後,以五言古詩記述下的那份同樣的傷痛。茲錄如下︰

去去復去去,淒惻門前路,

行行重行行,輾轉猶含情。

含情一回首,見我窗前柳,

柳北是高樓,珠簾半上鉤。

昨為樓上女,簾下調鸚鵡,

今為牆外人,紅淚沾羅巾。

牆外與樓上,相去無十丈,

雲何咫尺間,如隔千重山。

悲哉兩決絕,從此終天別,

別鶴空徘徊,誰念鳴聲哀。

徘徊日欲晚,決意投身返,

手裂湘裙裾,泣寄稿砧書。

可憐帛一尺,字字血痕赤,

一字一酸吟,舊愛牽人心。

君如收覆水,妾罪甘鞭捶,

不然死君前,終勝生棄捐。

死亦無別語,願葬君家土,

儻化斷腸花,猶得生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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