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上蓮花次第開 54 象由心生

作者 ︰ 祇樹

我的一位親戚,多少年來,一直對她叔父一肚子意見。每每見面,經常說起她叔父的種種不是。從她的描述中,這位叔父處處看不起這位窮親戚,有點為富不仁的意思。

後來有機會與她叔接觸較多了,覺得這位老人不象是那種人。交往過程中通情達理,待人又善良,是位厚重長者。至少在我看來,他的地位與財富,與他的人格是完全對等的。他叔對這位佷女倒是沒什麼看法,也不多評論別人。偶爾談起他與佷女一家的關系問題,他約略解釋了一些誤會。兩方敘述的事實基本相符,但意義卻完全不一樣。

從佷女與叔父的角度出發,沒有哪一方不對。佷女也並非有意詆毀叔父,她就是這麼認為的。站在她的立場看問題,也許只能這樣理解。從叔父的角度,又是另外一番景象。同樣的事,得出的結論卻完全不同。「橫看成嶺側成峰」,你說誰對誰錯?各人的角度不同,看法相異而已。

記得小時候,我家與鄰居鬧了矛盾,有一兩年都不跟他家來往。平時看他們一家人,賊眉鼠眼的。家里丟了鐮刀,第一時間懷疑是不是他們偷了,因為村子里沒有比他們更象小偷的人了。後來關系好了。再看他們一家,覺得一言一行都透著親切。

小時候看事比較簡單,但長大了就一定客觀嗎?我看不見得。比如一些情侶,平時你儂我儂、郎情妾意,恨不得化到一起去。鬧矛盾吵翻臉之後,再看對方,就恨自己瞎了眼,怎麼就沒看出對方是這樣一個人。過了幾天,氣消了,又勾肩搭背膩歪到一起去了,覺得這世上沒有誰比得上我的心上人。要說是對方在變,哪有這麼快的翻雲覆雨手?人沒變、事沒變,變的是我們的眼楮。

《韓非子》中記載了一個故事。戰國時期,衛國的國君有一位妃子名叫彌子瑕。得寵的時候,一次母親急病,她來不及稟報,假傳聖旨,將衛君的馬車駕回娘家去了。按理說這犯下是刖罪(砍掉腿的酷刑),但衛君不但沒怪罪她,反而贊賞有加,孝心吶!再有一次,彌子吃桃子時,其中一個味道特別好,就將吃剩下的給衛君吃。衛君很感動,沒有白疼她,有好吃的就想到我。後來失寵之後,衛君想到這兩件事,大為光火,這個小蹄子,竟敢假傳聖旨,還將吃剩的東西給我吃!這就是「余桃之罪」的典故出處。韓非子感慨道︰「彌子之行未變于初也,而前之所以見賢,而後獲罪者,愛憎之變也。」事還是那兩件事,人還是這兩個人,前後的意義卻完全不同了。這就是看法改變了的原因。

這些事就說明了一個問題,象由心生。對方是怎麼樣一個人,不一定取決于對方的相貌好丑、言行表現,更多取決于我們如何看他,「他」只是我們心目中的「他」。同樣一個榴蓮果,有人看來是無上美味,另一些人卻覺得惡臭不堪。同一個女子,是你眼中的路邊草,卻是他的掌中寶。我們凡俗眾生,沒有一個沒戴有色眼鏡。

我們經常覺得,某個人人品那麼拿不出手,怎麼就活得那麼好?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我爹媽這麼正直善良的人,怎麼就處處不如意?放眼看去,世間不平事,常成心中塊壘。這世上真有因果嗎?真的好人有好報嗎?「不識廬山真面相,只緣身在此山中。」我們平時看某某人如何如何,那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的。別人也這麼看嗎?或換個角度去看,或再深入一點了解,還是舊時俏模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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