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然講了這句話後,丁逸記得自己也深受感動,當時情不自禁地吻了她。
想想當時的情景丁逸仍然覺得很是溫馨。
他原本以為今後會和方然在一起,談上幾年戀愛,然後就是談婚論嫁,過上和很多其他平凡幸福家庭一樣的生活。
但現在似乎發生了一些小變故,因為此時他的心里已經有了另有一個女人,明顯地,這個女人在他心中留給他的印象,要比他第一眼看到方然時方然留給他的印象深得多。
盡管只和她見了一面,盡管對她並不了解,丁逸卻對謝薇印象深刻,非常非常地深刻,通俗地講,就是灰常灰常地深刻,深刻到丁逸覺得自己已經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但如果放棄方然去追謝薇,丁逸覺得自己分明是對不起方然的。他對謝薇一見鐘情,而方然對他丁逸也是一見鐘情,站在丁逸的角度,如果他在追到謝薇以後,謝薇背著他愛上了別人,丁逸不說會痛不欲生,至少也是郁郁寡歡,他的純潔心靈必定會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同樣的,站在方然的角度,她現在和丁逸在一起,如果丁逸變了心,愛上了謝薇,方然會做何感想?她的幼小心靈一定也會受到嚴重的傷害。
但如果不去追謝薇,丁逸又覺得對不起自己。謝薇是他這二十幾年人生經歷中,唯一一個真正從心里發自肺腑地喜歡的女人,盡管他們只有一面之緣。
謝薇是他的理想,方然是他的現實,丁逸在理想和現實之間掙扎,他覺得自己現在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應該做何選擇?
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通常都要放棄現實。但現實能夠說放棄就放棄嗎?
他的心里充滿著矛盾。
「等一下我打電話約一個朋友出來,一起到酒吧去玩。」丁逸正在一邊胡思亂想一邊開著車,耳邊卻傳來的是方然的聲音。
「是誰啊?我認識嗎?」丁逸開著車,隨口問道。
「是我高中的好朋友,你沒有見過。出國留學幾年了,最近家里有點事,回來了幾天,一直說要見我,我讓她今天帶了男朋友過來。她叫——」方然說出了一個名字,丁逸也沒有太在意,似乎是一個叫什麼「蘭」的女人。
「好。」他簡單地說。
車子駛進了丁逸他家所在的小區。門口的警衛還正兒八經地向他們敬了一個禮。
「他又在看你。」丁逸瞟了一眼方然道。
這個警衛在每次見到方然時,都情不自禁地向她行注目禮,卻對方然身邊的丁逸忽略不計,由此可見,他有著正確的性取向。
同樣的,丁逸和方然走在大街上,多數的女性也是向丁逸行注目禮而對方然忽略不計,所以丁逸由己推人,也就寬宏大量地不和這警衛計較了。
「看吧看吧。美女當然引人注目了,就算在大街上遇到我,他不用給我行舉手禮也會給我行注目禮的啊。」方然微微一笑道。
想想她說的話也是實情,但丁逸還是做了一個嘔吐的動作。
「呵呵,任何人都可以看本美女,但只許看不許踫,惟一能踫的,就只有你一個人。」方然又笑了。
「只有你一個人。」方然低聲地重復道,很是深情。
「靠,又發情了。」丁逸說道,雖然這麼說,但他心里還是不由得一熱。
「滾你的吧。」方然又好氣又好笑,輕輕打了他一下。
車子開到了小區後面的別墅區,丁逸就住在靠湖的那棟別墅里。這個小區里面原本沒有湖,但開發商為了提高小區的環境指數,特意開掘了一個人工湖,並給這個湖欲蓋彌彰地起了個名字︰「純粹、絕對、真正、百分之二百五之天然湖」,也算是煞費苦心。
到了自家住的別墅門前停下,丁逸從口袋里模到了大門的遙控鑰匙,按了一個鍵,電動門緩緩地打開了,車子開了進去。
「你爺爺沒在家嗎?」方然問道。
「沒有。他去看戲了。」丁逸答道。丁逸的爺爺是一個戲迷,也是一個票友,閑暇時會和一些同道聚在一起唱唱戲,近期有北方的劇團到本市演出,丁逸的爺爺每天必去。今天也在外面看戲,不到晚上九十點鐘是不會回來的。
「哦,那我就不用到上面和他打招呼了。」方然很討丁逸的爺爺喜歡,就是因為她嘴巴很甜,很講禮貌,是個講文明懂禮貌的好孩子。如果他爺爺在家的話,方然必定會上去請個安問聲好恭祝一下丁逸的爺爺身體健康。
丁逸有時候說她虛偽,她也不惱,還是每次必做這個功課。
「要想做你老婆,必須要哄好你爺爺啊,呵呵。」有一次方然得意忘形,對丁逸說了實話。她不經意間就暴露了她的陰謀詭計。
看來,見爺爺的功課今天是不用做了。
丁逸將車停在了車庫,攜方然走出了大門。
沒想到方然的這個高中同學長得也很漂亮。丁逸想,這也許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原因吧。
但她帶來的男孩顯然就被丁逸比了下去。雖然相貌還算端正,斯斯文文,戴副眼鏡,但卻不是那種一眼讓人看去就過目不忘的類型。
方然介紹了他們認識。這女孩叫孫蘭,她男朋友叫什麼丁逸倒沒怎麼記住。
「無所謂,反正他也不是男主角,只是一個跑龍套的,這幕完了說不定就再也不會出現了,名字記不記得住也沒什麼關系。」丁逸想。
孫蘭揚手和丁逸打了個招呼。「你好。」
這女孩的眼神和別的女孩一樣。丁逸想。她在看到丁逸時似乎眼神亮了一下,注視了他有幾秒鐘,超過了普通人見面時目光停留的時間。
靠,方然在旁邊,這孫蘭的男朋友也在旁邊,雖然本帥哥玉樹臨風,惹人注目,但孫姑娘你也應該收斂一下啊。丁逸心里苦笑了一下。矜持,要注意保持矜持的形象。他在心里告誡著孫蘭。
很多女孩見到她的第一眼時,都是這種表現。但是謝薇沒有,她很自然,似乎丁逸給她的印象,和其他普羅大眾留給她的印象沒什麼差別。
可惜給自己留下最深印象的,最接近丁逸的理想的,目前為止,只有謝薇一個人。
但謝薇看他的眼神中,卻似乎太自然了,自然得有些不自然,不太像一個初次見面的人應有的表現,丁逸心里轉過了這個念頭,卻沒有深想下去。
四人進到酒吧里面,酒吧已經爆滿了,音樂聲很嘈雜。
還好方然已經提前電話訂了一個卡座,要不然以現在的人氣,肯定沒有了位置。
丁逸召來侍者,叫了一些酒水、果盤之類的東西,堅持自己付了賬。他一向很大方,再加上手里從來就不缺錢,和方然的朋友初次見面,當然不能給人留下小氣的印象。
孫蘭和方然很親密地聊著以前的趣事,又說起自己在國外留學的見聞。
「你要是也出國就好了,我們在一個學校讀書,也不會讓我這麼寂寞。」孫蘭說。
「我倒是想啊,但我父母不讓我出去,他們舍不得。」方然說道。「如果我出去了,也不會遇到我現在的老公了。」方然看了丁逸一眼,笑著說。「那損失可大了。」
她在外人面前,也從不掩飾自己對丁逸的好感。這也是她性格使然。
孫蘭瞄了丁逸一眼,笑著對方然說︰「你還能不要這麼肉麻啊?害我起一身的雞皮疙瘩。」
兩個女人嘎嘎嘎嘎旁若無人地大笑了起來。
丁逸和孫蘭帶來的男朋友禮貌地陪著笑了幾下。
他們又聊了一些其他事,玩著骰子,誰輸了誰就要喝酒。丁逸今天手風不太順,老是輸,所以願賭服輸地喝了不少酒。孫蘭帶來的那個男孩也喝了不少。
看來今天的大趨勢是陰盛陽衰。丁逸想,坐在孫蘭旁邊的這位兄台話也不多,兩個男人的勁頭完全被這兩個嘎嘎狂笑的女人比了下去。
以這種氣勢,這位兄台和孫蘭在一起過生活的時候,估計他們最常用的姿勢就是女上勢。丁逸忽然不合時宜地想到了這麼個色/情的問題。
雖然孫蘭和方然贏多輸少,喝得不多,但以她們的酒量,也差不多到位了。
丁逸之前了解方然的酒量,不過對孫蘭酒量大小卻沒有概念。但見她臉生紅暈,美目流盼,講話也大聲了許多,想來估計也差不多了。
丁逸和孫蘭那個跑龍套的男友插不上話,兩人也沒什麼共同語言,兩人最大的任務也就只能是陪笑了。
陪笑原來也蠻累的,丁逸想。可見三/陪小姐討生活也不容易,人家是三/陪,我現在只是陪兩個女人笑笑,就覺得表情肌接近僵硬了,看來真是沒有當鴨子的潛質。
酒過了幾巡,話也說了很多,都是些沒什麼營養成份的話題,說完就忘了,當不得真的,所以丁逸抽空又想起了謝薇。
丁逸正在胡思亂想著,忽然覺得有一個物體在輕輕地擱到了自己桌下的腳面上。
丁逸正對面坐著的,正是孫蘭。丁逸忽然意識到,這應該是她的腳悄無聲息地伸了過來,神不知鬼不覺地搭在了他丁逸的腳上。
顯然這第一次的親密接觸並不是無意間踫到的,如果真的是無意踫到的,應該馬上縮回去才對,但孫蘭的這只腳卻壓根沒有這種表示。
她在不宣而戰,偷偷進犯了丁逸的領地之後,根本沒有任何撤退的意圖,看起來反而是打算長期駐扎,與當地原住民/聯歡了。
丁逸不動聲色地攬著方然,幫她斟了一杯酒,方然顯然喝多了,頭斜靠在她的肩膀上,吃吃地笑。
「老公,等下我要再輸了你要代我喝哦。」
丁逸點頭答應,余光看到孫蘭正和那男孩親昵地說著話。
但她的腳卻偷偷地在桌下見不得光的地方,觸到丁逸的褲腿上,也許由于丁逸的不作為,使得她的動作更加大膽,她的腳輕輕撩開了丁逸的褲腿,從他的褲管中伸了進去,曖昧地在丁逸的小腿處摩擦著。
孫蘭穿的是一條深色牛仔短褲,她在外的兩條修長潔白的大腿在剛見面時就給丁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是性感。
丁逸要不是本書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有自重身份的考慮,恐怕早就大叫了起來︰「哇!好白好直的美腿啊!」
因為他是男主角,所以要有風度,所以他就沒有忘乎所以地叫出來,這說明有時候一個人地位高了,也並不見得是一件好事,至少要照顧形象,不能隨心所欲地率性而為,使得自己的人生失去了很多的樂趣。
丁逸隱約記得方然腳下穿的是一雙露出腳趾的涼拖鞋。
此時她的拖鞋,果然鞋如其名地月兌了,剩下的一只沒有約束的腳丫,腳趾正輕巧地在丁逸的小腿上輕輕地挑逗著丁逸的肌膚。除了她和丁逸知道這一絕密情況,又有誰會在這嘈雜的酒吧里面,去關注別人桌下有沒有兩個人的腳正在進行著親密的接觸呢?
丁逸覺得自己的身體不爭氣地有了反應,他覺得自己不應該這樣。要挺住。他對自己說,要挺住!我應該是一個在美色面前保持高尚形象的男人,所以我不能被她誘惑,所以我要挺住。
他的身體的某一部分果然听從了他的指令,驕傲地昂起了頭,堅硬地挺了起來。
錯,現在是不能挺住。丁逸覺得自己用錯了詞。不要挺住,千萬不要挺住。他又重新給自己下了一個指令。
兄弟,好歹你也是見過世面的,怎麼這麼不爭氣呢?一個女人輕輕給你一點小刺激你就要昂頭向她行注目禮,太丟人了,嚴重鄙視你。
丁逸在內心狠狠地訓斥著他的小弟,但他的小弟卻不為所動,仍是固執地昂首挺胸,保持著一個挺拔的雄偉姿勢。造成他的小弟這樣公然違抗丁逸命令的原因是——要是他的小弟有思想的話,可能也很是矛盾︰因為丁逸給的它的指令前後不一致,前面讓它「挺住」,然後又下了個指令說︰「不要挺住」,到底听從丁逸的哪個指令呢?它很難操作啊。
孫蘭仍是若無其事地和他帶來的男友說著話,期間還親昵地掐了他的鼻子一下。誰都看不出來,桌下,她的腳居然正在和丁逸的——此處的「」指丁逸最下面的身體,即他的腳,並非通常意義上所說的,諸位請勿誤會,謝謝配合,謝謝謝謝——做著親密的接觸。
「靠,這女人膽子真大,這樣挑逗我,真是酒喝多了酒助婬/興啊。更沒想到的是,她居然還橇她好朋友方然的牆角,什麼人吶這都是。」丁逸想。「方然也是遇人不淑啊。現在女人怎麼都這樣了?」
不管丁逸在心里如何鄙視孫蘭,但在實際上,丁逸對她的挑逗卻很是享受。「不過我不是一個很隨便的人,隨便起來也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他又習慣性地在心里默念了一句自己的座右銘,依依不舍地決定把自己的腳挪開先。
如果自己的腳就此生硬地挪開,似乎太不給這美女面子了,丁逸多少還要照顧一下孫蘭的情緒。不過如果這樣給她盡情地模索,想模就模想踫就踫,卻顯得自己不夠矜持,還有,對不起身邊的方然,所以丁逸決定要把自己的腳有技巧地離開孫蘭的觸踫。
因為方然今晚才跟他說過,所有人都可以看她,但只有丁逸一個人可以踫她,丁逸雖然沒有站在對等性原則的立場上,也拍著胸脯表決心說所有人都可以看他但只有方然才能踫他,但是將心比心,自然要以實際行動報答方然的深情。
雖然這身體的挑逗讓丁逸起了生理上的反應,但他卻不願意因為這女人而背叛方然。但如果此情此景,是謝薇做出這種舉動的話,那又另當別論。
丁逸不愧是聰明人,他的腦子轉得很快,他站起身來,拉起方然,作興致勃勃狀,說道︰「走,我們去跳舞吧。」又轉頭對著孫蘭和她男朋友,熱情地邀請道︰「一起去啊。」
站起身來的時候,他的腳自然地離開了孫蘭的觸踫。讓他的內心有點小小得意的是,他注意到一個細節︰孫蘭的眼神中露出了一絲失望的神色,不過轉瞬間就恢復了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