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寶釵想,到時候丁逸答應做自己的男朋友以後,我一定到錦旗店訂一面小旗,上書一個「薛」字,插在丁逸的領子里面,以向她人表明丁逸的歸屬權。
這樣做是不是太女權了?薛寶釵捫心自問。
似乎沒有。看京劇時,里面有很多武將,背後都插滿了旗,那一定是他的夫人們插在他背後,也是用來顯示她們對他的專屬權,以防他人覬覦的。這說明這種做法在歷史上也是有著光榮傳統的。薛寶釵找到了理論依據。
那時候封建社會女子身份卑微的時候尚且如此,現在社會主義社會了,女性的社會地位得到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既然那時候都能插,現在肯定也能插。何況,古時候武將的背上插滿了旗,而今天只讓丁逸在領子里插上一面,境遇已是大大改善,丁逸應當感激涕零才對。
薛寶釵打定了主意,並且做好了做上一面小錦旗的預算,成本就在為丁逸裝修的工程里列支,到時候讓錦旗店開張發票,寫明宣傳費即可。反正工程審計的時候不可能關注這些小錢的。
哈哈,丁逸脖子里插著寫著「薛」字的小旗招搖過市,如果他知道這小旗竟然還是花自己的錢做的,不得把鼻子都氣歪了?這樣我就徹底勝利了。這種勝利要比那天在雲嶺山掐得他鬼喊鬼叫的勝利要大得多了。薛寶釵得意地想。
「但這都是後話,目前最重要的是,先讓丁逸主動要求我做她的女朋友。或者,我來要求他做我的男朋友讓他來點頭認可。最好今晚就能搞定,否則夜長夢多。」薛寶釵想,這麼多虎視眈眈的女人環繞在側,讓她沒有一點安全感。
她已經注意到酒吧里有不少女人的眼光都已經在圍著丁逸在轉了。似乎丁逸已經成為她們捕食的一個目標。這些都市女獵人是很危險的。
女、不矜持、狂鄙視。薛寶釵在心里給了她們一句評語。但這種氛圍同時也給了她一個感覺︰很危險。
自己就在丁逸身邊,捕食者的目光就已經在丁逸身上來回逡巡了,如果自己不在的話,這些捕食者豈不是要撲上前來將丁逸生吞活吃了?不行,丁逸這種人顯然也不是能守得住的有志青年,遇到這種誘惑豈有不動心之理?今天要先把話挑明了,讓他明白自己的身份,以後只屬于我薛寶釵一個人,這樣,以後就算他遇到了誘惑,至少也有個約束,不能再想三想四了。
今晚拿下。
薛寶釵給自己制訂了作戰目標。雖然她的目標和丁逸的目標從字面上看似乎是完全一樣的,但從實質上分析,達成的效果卻天差地別。
她想要得到的是丁逸的靈魂,而丁逸卻想得到她的**。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那麼大呢?
男人和女人的差距咋就這麼大呢?
這個問題讓社會學家來回答吧。作者大人繼續向各位觀眾講故事。
話說薛寶釵見丁逸將高腳凳移到了自己的身邊,心中暗喜。這樣就可以和他親密接觸了,到火候到時,就讓他主動提出來,要自己做他的女朋友。
因此當丁逸的手攬向她的腰時,她身體動了動,卻沒有避開。
她注意到四周個別女獵人失望妒忌的眼神,心中微微有些高興還有些得意。
「哼哼,和我搶獵物,真是不自量力。今天這獵物注定要姓薛,要屬于薛姑娘我了。」她心里想。
服務生已將酒水端了上來,將洋酒打開,又在里面兌了很多綠茶。這種國人發明的飲酒方式雖然遭到了西人的鄙夷,但卻很適合國人的口味,略有些甜,就像喝飲料一樣,很容易下口。
但喝多了後勁也很大。
丁逸心想︰酒助婬/興。薛寶釵要是喝多了,那今晚把她一鼓拿下就應該容易多了。
薛寶釵心想︰酒後吐真言,丁逸如果喝多了,說不定會主動和自己說起,要自己當他的女朋友,這樣的話,今天也就將他一鼓拿下了。
兩人都心懷鬼胎,都想將對方灌醉,在嘈雜的音樂聲中對飲了半天,都發現了同樣的一個問題︰對手還是蠻能喝的嘛。
洋酒喝了大半瓶下去了,丁逸只是略微有一點點感覺而薛寶釵看起來也只是略有醉意。離她醉後忘形失態還差得遠呢。
丁逸的酒量本身就不錯,後來因為在監獄大學里嚴格禁酒,雖然丁逸和侯大拿等人在監獄大學里屬于特權階層,雖然能想唱就唱但絕不可能做到想喝就喝的這種優質生活狀態,因此丁逸在監獄里少喝了不少酒,造成了他出獄後的嚴重胃缺酒狀態。所以他在出獄後他暗下決心,決定把失去的一切都補回來。
出獄後,丁逸頭懸梁錐刺股地苦練酒量,終于在刺斷十數根鐵錐、被刺出數千個血點以後,酒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不過如果他知道所謂錐刺股是刺大腿而不是刺的話,或許他會對出版成語辭典的出版社提起民事訴訟,以警示他們不得誤導讀者。作為一個嚴肅的出版社,應該在頭懸梁錐刺股這個成語的後面打上個括號注明股指大腿嘛,這樣的行為才能稱得上是一種嚴謹的治學態度、對讀者負責嘛。
幸虧丁逸的房間里沒有橫梁,所以他並沒有「頭懸梁」。要不然他在練酒量的過程中,真的用繩把頭懸起來,在酒多的情況下,很可能會發生嚴重的人身意外,第二天被人發現他自縊身亡的話,還以為他因痛恨自己沒被改造好而自絕于人民呢。
所以說,知識就是力量,甚至知識就是生命。因為丁逸不知道錐刺股是用錐子刺大腿,所以就造成了誤傷自己臀部的後果;因為丁逸不知道頭懸梁是把頭發懸在梁上而不是把頭懸在梁上,所以丁逸就有自縊身亡的潛在危險。因此作者大人在此奉獻眾位讀者多讀些書,多學點知識,成為一個有文化的人,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以上那一段話是公益廣告。
有人會問作者大人,公益廣告有用嗎?作者大人會告訴他們,公益廣告就像是一盞明燈,照亮你心靈中的黑暗角落。要是還有人問,什麼樣的燈能夠照亮我們心中的黑暗角落呢?作者大人會向他們推薦黑燈瞎火公司生產的點不著牌白熾燈。點不著牌白熾燈,如果點不著,那是因為沒有電,只要有了電,那一定還是點不著。因為白熾燈是用開關打開的,而不是用火柴來點的。如果點著了,那樣的產品是蠟燭而不是白熾燈。說到蠟燭,作者大人還代言一種……
對不起跑題了。作者大人向大家苦笑了一下,心說現在廣告約太多,雖然每條廣告費用不多,才三毛多一條,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總是能聚少成多的嘛。但佔用公益廣告時間做商業廣告那就不對了。
為了挽回影響,作者大人打住了繼續向大家推銷「暗無光」牌蠟燭的想法,繼續跟大家講故事︰
丁逸苦練出來的酒量,今日有了用武之地,本該大顯身手,但薛寶釵卻是天生好酒量,這麼看來,如果分出個高下出來,還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就算用不了一整天的時間,至少也要到酒吧打烊以後了。
但今天來這里的目的卻不是在酒量上戰勝薛寶釵,而是要拿下她。拿下她的方式有很多種,把她灌醉了之後再拿下,那是一種最沒有技術含量的方式,作為一個玉樹臨風的男主角,這種方式使丁逸給各位女粉絲的印象大打折扣,丁逸決定換另外一種方式。
恰好此時音樂換成慢搖了,跳「黑燈貼面穿透你的衣物的我的手」的舞的時間到了。
丁逸看了一眼薛寶釵,似乎她也正有此意。
他攬起了薛寶釵的腰,兩人一起向舞池走去。
音樂聲比剛才的斯科音樂要小得多,這種音樂很適合談話,但這幽暗的燈光,卻更適合干一些其他的更容易激發**的事情。
丁逸用手攬著薛寶釵的腰,臉輕輕地貼在薛寶釵的臉上,兩人輕輕地搖著。
現在這樣已經很像情侶了。薛寶釵想。現在只差一個名份。
她覺得丁逸對她雖然感覺不錯,但他的想法和自己的想法或許有些偏差。
丁逸是個超級大花心,或許他對自己只是逢場作戲。離開自己以後,很可能和另外的女人做出同樣的事——和她們在一起喝酒,和她們在一起跳舞,和她們在一起擁抱,和她們在一起接吻……接吻?什麼?接……吻?
嗯,有一件事不對,應該等一等再做。薛寶釵心知不妙。本來想趁和丁逸跳舞的機會和他好好說說話的,把他對自己的真實想法套出來,如果讓他說出願意做自己的男朋友的話,那就Bingo了,但現在怎麼兩人突然間就不知不覺地接起吻來了呢?而且還吻得很自然很投入很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