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日的城市 42.第十二章︰河東河西(1)

作者 ︰ 斯耶

第42節第十二章︰河東河西(1)

靳翰林的漁池作為一種標志,成了龍泉鎮農民努力的方向。靳翰林說,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東。感慨︰我也沒有看出祖墳冒清氣呀,怎麼突然就「抖」了呢?靳翰林對突然的「抖」很不習慣,過了很長時間才默認事實。一個人從猥瑣到偉岸,不僅是吃喝拉撒的改變,更需要精神上一個適應過程。

春草離開龍泉之後,翰林忐忑了一段時日。春草把自己安頓得很好,頭是頭臉是臉的回過兩次龍泉,翰林把心放下了。許小鶴被人貼出了惡心照片,精神失常了,翰林心里老大不落忍。他不能肯定事情一定與春生有關,但是許小鶴瘋了。春生听到這個消息時正在吃飯,他把碗端住了,听中午放學回家的春杏熱烈地把事學完,嘴角習慣性地一挑,夾起一塊蘿卜,喀哧喀哧嚼得格外愜意。他嘴角沒有出聲,翰林卻听到了冷笑,心里一寒︰走出去的是兒子,回來的這是頭狼了!

春生是頭狼,當爹的心理有了安慰。春生不常在家,在家時翻一氣電話本,眯著眼楮想一陣,然後提上皮包,走人。春生的皮包被靳翰林扔在立櫃頂上,三年了沒動過。春生回來的第二天,問起他捎回來的皮包,翰林想不起來了。春生的臉開始紅,紅一陣又發黑。翰林突然想起回家那天的連續動作,找了個方凳,蹬著模上立櫃頂,果然模出了落了一層浮灰的皮包。春生在皮包的夾層里找到這個電話本。

翰林掛上一件鬧心事。這事的由頭還在三年前。翰林思謀起鹽打哪咸醋打哪酸,還不是滋味。人啊沒事可以放豬,可以遛狗,豬見了還哼哼哼哼,狗見了還搖搖尾巴,就是不能拉幫人。人這東西屬張三兒的,吃紅肉拉白屎——轉眼無恩。

翰林的漁池水面浩闊,連著十幾個塘,有專門的垂釣池、越冬池。翰林在漁池上放養了五百幾十號鴨子,鴨棚子一開,嘎嘎著一片浮雲。鴨子吃小魚小蝦,也吃旁邊草塘里的螞蚱。翰林的鴨蛋皮青、個大、黃紅,市場上賣到一元錢一只。別人的鴨蛋一只在六七角之間,最貴的每只八角。大慶有一個孵化場,看中了翰林的鴨蛋,談判用翰林的鴨蛋做種蛋,每只兩元。這是天上掉下來的一塊財。

開始是王天全先找翰林︰「哥呀,我那養幾只鴨子,鴨蛋也賣不上個價,」吞吐了一下又說,「我想跟哥插個伙,把鴨蛋給哥,一只我給哥三角錢手續費。」

翰林沒想過這個事情,愣怔了一下,接過天全遞過來的煙卷,看了看牌子,點著。

「全子鳥槍換炮,都抽芙蓉王了?從小撒尿活泥就在一塊兒,這點事還手續費個**,有鴨蛋就送過來吧!」

王天全訕笑了一下︰「啥芙蓉王啊,這不是特意買這麼一盒嘛。哥既然這麼說,我也就不客氣了,明天我就把鴨蛋送過來了。」

到了上秋,大慶這家孵化場黃了。孵化場還欠著翰林六萬多元鴨蛋錢。翰林特為找到大慶,孵化場的人找不到了。孵化場的上級是個生產資料公司,話挺客氣,但是沒錢。他們也有一個理由——翰林的鴨蛋不純,孵化率不夠。翰林心里虛,客套了幾句,答應每只蛋少要三角錢。翰林心里有這個底,大家都說給自己三角錢手續費,這個手續費不掙了。回來一說,大伙不干了,你說好了不要手續費的,後來鴨蛋都長價了,再付三角錢手續費就劃不來了。我們和孵化場又不認不識的,不是你在中間我們也不能賒給他。翰林成了中間人,要對欠款負責了。

翰林已經不是過去的翰林了,翰林可以放富貴屁了,翰林不能容忍這麼跟自己說話了。翰林告訴他們,回家寫個條子,我給你們簽字,到時候要不回來,就算我靳翰林欠的。翰林給他們每個人都簽了字。他心里發堵,後悔拉幫這幫白眼狼。沒事以後放豬、遛狗,豬見了還哼哼哼哼,狗見了還搖搖尾巴,這幫人算什麼東西!

靳翰林沒把這事當事。春生回來前幾天,鎮法庭的王書記員到了家里,王書記員拿出一張欠條,遞給翰林說︰

「老哥,你看有沒有這個事?」

翰林瞅瞅,下面是自己的筆跡。他想看看是誰把欠條送給法庭的,順著紙條往抬頭上看,上半截掐在王書記員的手里。王書記員攔住他的手說︰

「有這個事你簽個字吧。」

翰林就在王書記員掐著上半截的那張紙上,簽上了靳翰林。他簽得很用力,把紙面都劃破了。

過了三天,王書記員給翰林送來一紙傳票,他被拿著欠條的村民集體告下了,法庭在一周後開庭。

春生回來的前兩天,法庭已經開了一次庭。所有的證據都證明,是翰林欠了大家的。本息合計起來,已經八萬多元。翰林覺得自己有理,可是他沒有證據,有點拖拉機攆兔子——有勁使不上。他把事情的前因後果跟法庭學說了一遍,他質疑那些白眼狼,你們拍著心口窩子想想,你們對不對得起我老靳。原告沒有人吱聲,靳翰林這一拳打在棉花上。休庭了,庭長拍著老靳的肩膀,有點親切又帶點傲慢地說︰

「老靳,這是個教訓啊,欠條不能隨便寫,法律重的是證據,你現在沒有證據啊!這樣吧,我再跟他們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調解,讓你少拿點兒。」

春生剛回來的兩天,靳翰林沒好意思跟兒子學說這段。第三天,王書記員來到翰林家,告訴翰林,原告的意思是利息可以不要了,但是本金必須拿回來。翰林說,他們的本金就是一堆臭鴨蛋,我去給他們掏弄鴨蛋麼?

春生听翰林學說了這一段,氣不打一處來。他斜著眼楮看著靳翰林,嘴角一挑一挑的,感覺不可思議。翰林覺得自己肚子滿滿的都是理,其實都是屎。春生攔住翰林的話頭︰

「當初又不是你收購的鴨蛋,充其量是在咱家集中,一起運走。你沒拿一分錢手續費,你憑什麼給他們寫欠條。純粹是窩窩頭子翻身——你顯什麼大眼兒?再說最近,經濟糾紛的時效就是兩年,三年前的事了,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他們到哪都告不出的事,你又給他們寫什麼承認。你呀,還真是白明白一回。」

翰林被兒子搶白了一陣,覺得憋氣,他看看兒子,想要說什麼沒有說出來。翰林訕不搭地想到外面去喂鴨子,走到門口被春生喊住︰

「你說那王書記員是到咱家找你簽的字?」

「可不嗎?我想看看是誰把咱們告下了,他掐著沒讓。」

翰林還想說下去,春生翻起電話本,不听了。

春生看出了這個案子的問題。經濟糾紛,一般只需要當庭舉證,法官和書記員都沒有調查的義務。除非涉及銀行、保險等金融部門,需要對用戶的個人資料保密,當事人無法查證,才可以授權法庭調查。這個案件中,存在著程序違法。春生想要跟翰林說句什麼,話到嘴邊又含住了。翰林听不明白,還得到外面撒風,事還沒辦出個子午卯酉,就可能滿城風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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