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節第二十八章男人心中最重的女人
第二十八章男人心中最重的女人
李振祥的習慣,是每天午飯後,必定要睡上一、二個小時。
每當他午睡的時候,吳月梅就獨自坐在客廳里,玩著那幅永遠是她一個人玩的麻將牌。
手里玩著牌,她的心思卻早已不知跑到什麼地方去了。
在李家胡同,幾乎所有的女人都羨慕她,羨慕她嫁了個好男人,從不打她,也不罵她,一輩子相敬如賓,最最重要的,還是生活也富裕,她不必像其他女人那樣,為生活去拼命掙扎、奔波。
這樣的生活,對于許多女人來說,真的是福氣,甚至在她的女兒李思梅眼里,也是福氣。
別的女人和她說起話,總是說︰「看振祥哥,一輩子沒讓你操過心,受過累,這幾輩子修來的福呀!」
女兒李思梅有時也會說︰「媽,你就知足吧,你看我爸他多愛你呀!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連我都眼紅呢!」
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吳月梅苦笑了一下,想起電視里說過的一句話︰「婚姻就像鞋子,合腳不合腳,只有穿鞋的人知道!」
別人怎麼會知道自己心里的苦呢?
是的,吳月梅心里很苦,這苦就像一塊海綿里的水,看不出來,但每一個泡泡里卻全是水。
不過,吳月梅也從來不對別人說自己苦,別人都當自己很幸福,那就讓人們這樣以為得了,反正也不掏稅,反正也能讓別人羨慕。
人活著,不就是一張臉麼。
不說,不講,卻不等于不想。尤其是看到院中那棵梅樹的時候,吳月梅的心里就開始抽抽的疼,像有誰在心髒上拴了一根繩子,然後拽著繩子一點一點割去她肚子里的五髒六脯,你說,這樣子慢刀割人能不疼麼?
疼,疼了一輩子。
她叫吳月梅,李振祥就在院子里種了一棵梅樹,人們都以為,這是李振祥地愛情的忠貞,種個樹也要帶上愛人的名字。
其實,這也就是李振祥對愛情的忠貞,種上梅樹,就是想每天都看到「梅」,想到「梅」,但這個「梅」,卻不是自己。
李振祥每天要看的,要想的,不是自己,是另一個梅呵!
所以,每看到那棵梅樹的時候,吳月梅心里除了疼,還有一絲恨。
恨李振祥一輩子沒忘了那個女人,恨李振祥一輩子都沒讓自己這棵梅走進他的心里呀!
一個日日守在身邊,夜夜睡在身邊的男人,心里、肚里念的是另一個女人,這對于哪個女人來說,都不能容忍!
但吳月梅卻忍了,並且差不多已經忍了一輩子了,這汪水有多苦,品嘗過的人都會知道。
「嗨!你在干什麼!」
突然,一聲脆響,一個聲音炸響在她耳邊。
吳月梅的手一抖,桌上的牌嘩啦一聲,掉在地上幾張。
吳月梅彎腰去撿地上的牌,李思梅早蹲子去撿了,還一邊嘻嘻笑著說︰「媽呀,你說你玩的是什麼牌呀,一個人玩,這有啥意思呀,胡同里那麼叔叔嬸嬸的,你倒是去跟人家湊場呀!」
「我不會,去湊什麼場呀!」
看到女兒,吳月梅的心情霎時好起,放好牌,準備去給思梅倒煎好的綠豆水。
「我爸還沒起床呀,太懶了!」李思梅接過媽媽遞過來的綠豆水,坐在沙發上一邊喝一邊大聲地說。
「誰說我沒起床呢!我就在等著我的丫頭來跟我請安呢!」
李思梅的聲音太大了,一下吵醒了臥室的李振祥,听到他在臥室穿鞋的聲音,然後大聲地接著女兒的話茬。
李思梅吐了吐舌頭,說︰「老爸,你干特務準行,瞧你,都把人家的真心話給逗出來了!」
李振祥呵呵笑著,從臥室里出來,坐在女兒的旁邊。
吳月梅服務很周到,立馬把一杯綠豆水端了過來,放在李振祥的身邊。
李振祥沒有動那杯子,而是端祥著女兒說︰「我丫頭,越長越俊了呀!爸得給個獎勵!」
「什麼獎勵?!」李思梅馬上搶過話頭問。
「昨天我到商場轉了轉,看到有一款新式的木蘭,紅色的,亞馬哈的,漂亮,就準備給買了送給你……」
「嗨!沒勁!老爸,你送個新鮮的東西呀,人家都有木蘭了,還一個接一個地送,以為我要開木蘭行呀?」
李思梅白了父親一眼說。
李振祥哈哈笑起來,說︰「這個,知道爸為啥選紅色吧,這是我和你媽給你準備的嫁妝呀……」
「爸亂說,誰說我要嫁了!誰讓你準備嫁妝呀!」一說到出嫁,李思梅頓時紅了臉。
李振祥笑了,李思梅的訂婚,和王百立家終于定好,安在八月初九,也就是八月仲秋的前一星期。
「好,好,不準備嫁妝,我就是錢多了,沒地方燒,給我女兒買車當玩具玩的,行了吧!」
李振祥嘻嘻哈哈哄著女兒,喝完了水,父女倆就廝跟著走出家門。李振祥邊走邊對思梅說,商場就在新宇市場不遠,讓思梅看一下再上班……
思梅回答說︰你反正是買著讓我玩的,我就不看了,你只管買回來,反正我不喜歡了你再買一個就得了……
李振祥哈哈大笑起來,說,還是我的乖女兒比我有本事!
在定下日子的同時,李振祥也看出來了,這王家是火急火燎地想把思梅趕快娶過去。養大這麼個女兒,說實話,把女兒嫁了,他還真舍不得。但他也明白女大當稼這個道理。所以王百立的父母當時說︰「定了婚,孩子們的親事就近了」時,他也沒反駁。
以他的猜測,大概王家的意思是一舉行過定婚儀式就要開始追著商量結婚的事宜了。自己也就這麼一個女兒,王家家境富有,自家的財勢不比他們王家弱,他決定在思梅結婚的時候,好好地給女兒置辦一份嫁妝,凡市面上有的新穎的家俱呀、電器呀啥的,他要全部給女兒置辦齊全了,一是這樣女兒結了婚就不用再為置辦家什上操心,二一個,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不能讓他們王家小瞧了我的女兒!
我的女兒在我手上是掌上明珠,到了他們王家,雖然是媳婦,也應該嬌嬌乖乖地生活著,不能讓她受一丁點的委屈!
在為女兒置辦嫁妝這件事上,吳月梅如同以往一樣,不發言,只順從。
看著李振祥所有的心思都開始用在女兒身上,她心里也開始欣慰,李振祥在外面是有女人,但那個女人是見不得光的女人,他們再怎麼恩愛,再怎麼不能相忘,也只是偷偷模模的!而且,自己有一個李振祥最喜愛的女兒,這就是自己的勝利。有了這個女兒,李振祥他就是再怎麼不愛自己,他也不會改變他偷偷模模的偷情,而和自己離婚,而去和那個讓他一輩子丟不下的女人結婚!
你們好怎麼了?那不就是注定了像老鼠一樣,一生見不得光?
我雖然沒有得到他的全部,但我有一個女兒,可以得到他的全部!
要說也是,李振祥對待李思梅,那才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呢。從小,思梅就是他的心肝寶貝,不舍得讓她受一點委屈,也從不違拗她一丁點的意思。
想到這一點,吳月梅感覺揚眉吐氣了一些,那個女人是打敗了自己,佔據著李振祥的心,但自己的女兒,卻打敗了她,奪得了李振祥全部的愛!
「二嫂在家里吧……」有人在院里叫,吳月梅迎出來,原來是徐曉霞。
曉霞就站在院子里粗聲大氣地說︰「嫂,我是來找你,和我一塊上街挑件衣服,你兄弟快回來了,說要給我捎條金項鏈,有好鏈子得有好衣裳配,我這身上的衣裳,不好看了,你和我去街上,幫我挑一下。」
「好吧,我鎖了門咱就街去。」吳月梅痛快地答應下來,準備到了街上,也好好瞅瞅被面,如果思梅真要在年前結婚了,還得趕快給女兒做幾床被子當賠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