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個沒有姓的男人,
他以照顧遺孤女孩為由,
搶了女孩的姓;
他後來娶妻,
並育有一子。
若干年後,
女孩的親人尋著女孩,
索要屬于女孩的姓,
及屬于她姓的一切。
他的妻子是有姓的,
可是女方畢竟只是一個女人,
無法給夫及子她的姓;
等到東窗事發,
他妻子的娘家,
驅逐了他的妻子,
並剝奪了她的姓。
他及他的妻子為了繼續掠奪女孩的姓,
他們安排著將女孩嫁人,
若干年後,
他們再實施拆散女孩的婚姻,
然後由他的妻子取代女孩妻子地位;
等到成功後,
他再來取代女孩丈夫的地位;
如此,
一個頂著女孩婚姻殼的婚姻,
就有了他們掠奪來的屬于女孩一家的姓。
沒有姓的男人,
其實就是一個奴隸。
那掠奪來的姓,
讓一個奴隸變得陰險邪惡起來。
其實,
堂堂正正做人,
有很多獲得姓氏的機會,
何苦,
害人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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