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的婆婆為了維護家庭地位和家產,訂了一個娶兒媳標準。就跟某電視劇里的台詞一樣︰「結婚兩年離婚,一分錢沒有;結婚五年生個孩子再離婚,給30的錢,將孩子的撫養費一次性付清;結婚十五年離婚,給公司10股份,送一份價值2000萬的保險,加一個價值10萬元的墓,可以留給自己用,也可以炒作。」
那家的兒媳別想要夫家任何的女主人地位,也別妄想獲得夫家一分的錢。那是個什麼意思呢?意思是如果結婚兩年,就乖乖的走人,說不定可以留你一條命;結婚五年才乖乖走人,生下的孩子一次性喪命,然後送你一個養母,慢慢的害死你的命;結婚十五年才乖乖走人,直接就將你葬進墓地里活埋,至于那10的股份和價值2000萬的保險,是給親自活埋殺死你的人的酬勞費。
那是個恐怖的家,那家兒子的未來,最終會在痛苦不堪的折磨里以寺廟為家。
那家婆婆和女兒才是擁有家庭地位的人。婆婆可以永遠的找不同的男人結婚生子,她可以將她生下的各個孩子加以培養成為維護自己地位的人。但是,那些孩子永遠不能知道生母是她,否則,就會被活活殺死。
那家的女兒倒是可以結一次婚,甚至也會精心計算著生命的保險性,然後酌情的生下一個孩子;生下兩個孩子,必死其一。
那是一個恐怖的家,兒子是沒有絲毫家庭地位的,兒媳的命運除非識相,識相也只能換得苟活罷了。
哪個女人若嫁給了那樣的一個兒子,生命是很難有保障的;尤其是那可怕的五年離婚論,會給那離異的兒媳送一個養母,那養母跟兒媳生活的唯一理由就是一日一日慢慢的折磨死那兒媳,那兒媳何時死,她的任務何時結束。如何將一個女人折磨得精彩的去死,是那樣一個養母追求的技能。
惡人害人的手段層出不窮,可是再層出不窮的害人,也不要將無辜的女人造假成她的兒媳,然後以她家害兒媳及孫子的手段去殺害人吧?
這世間有類女人真是心如蛇蠍。為了害人,竟然可以殺害自己兒子的一家;一個女人殺害自己的兒子和孫子真是天理難容。可是那般天理難容的惡婦,竟然可以聲辯說她是在處理家庭內務。她殺害她的兒媳和孫子,是她家自己的事。
惡婦殺害自家兒媳和孫子,是她自己的事。可是,惡婦豈能為了殺人,就將要殺害的對象隨意指認說是她的兒媳和孫子呢?
你是一個帶小孩子的母親,某天,一個惡婦指認說你是她的兒媳,你的兒子是她的孫子;然後,她就利用過往殺兒媳和殺孫子的手段,將你慢慢殺死。
那無數被活埋在墳地里的,那才是她家的兒媳。因為,她家的公公在良心的譴責下,早已經出面干預了兒媳的命運。那家的兒媳,可以好好的在夫家生活十五年,十五年滿的時候,再被活埋。如此,那家的孫子或者孫女,就可以以另一種方式存活。
所以在今天,那家沒有一個五年離異然後送一個養母,慢慢被養母折磨至死的兒媳。那一切,全部是那家殺人害人的一種手段和籍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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