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同,不相為謀。是指兩個不同道的人,就不能在一起謀劃。正邪不兩立,不管背後誰是真正的正,誰是真正的邪,但兩者是對立的;那種對立關系很簡單,就是敵我的關系。兩個主持正邪的人,哪怕個人間關系很好,但個人間的友誼,終究擋不住大局的壓力。
據說,曾經正邪兩位當家友誼的見證,就是將正與邪,演變成了白天與黑夜的共存。但是白天與黑夜,可不是正與邪的兩種對立,是兩種不同的生存環境。據說,那個隱退到黑夜里的邪,最後,卻成了維護黑夜生存的正。
為什麼有正與邪兩種道呢?據說正與邪就是一個家分裂成了兩家後的一種叫法。只有維持對立關系,才有可能自成兩家;否則,不就依然是一家,那就不叫分裂了。
據說,那最早的正與邪;是一對未婚夫妻因為另有所愛後的分手。
據說,那後來的正與邪,是一個門派掌門的親生女兒與她門派某位大弟子間的分立。而之所以分立,那是因為,要迎娶掌門千金的男人,需要迎娶門派繼承人;而掌門千金與門派繼承人,是兩個不同的人,如是就演變成了正與邪的對立。
據說,那位掌門千金在未成年的時候,已經成了另一個門派的繼承人;一個人是如何能夠接掌兩個門派?因此,她娘的事業,就只能交給她娘的一位大弟子。豈知後來,偏偏那曾經訂下的婚事,那男方偏只能迎娶她家的門派繼承人。
據說那是個很糾結的故事,那跟最早的正與邪的對立都扯上了關系。
據說,在很遙遠的曾經,男人與女人之間的相處,必須要謹守本份;而謹守本份都到了非禮勿視、非禮勿動的地步。據說,一個男人的妻子哪怕受傷倒在了血泊里,因為那非禮勿視、非禮勿動的規矩,旁觀者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她死;除非,那位傷者有親人在旁,在親人照顧下求醫問藥。據說,一個已婚的女人即使是病死或者是被殺死,也不能被另一個非親的男人有任何身體接觸的救助;如果在衣衫不整的時候,非親的男人即便是要救她的命,也非禮勿視;否則,那個女人還不如死。因為,死亡,都要比被一個非親的男人非禮看過、非禮動過要強;有的時候,即使是兄弟姐妹之親,如果不是真正的同胞兄弟姐妹,也必須要遵守非禮勿視、非禮勿動的規矩。因為,死亡不可怕;一個女人跟一個非夫的男人不清不白,比死亡要可怕十倍、百倍甚至千倍。
曾經,就有一個女人,僅僅是受傷被一個不懂規矩的陌生男人救助攙扶過;那個女人被其夫家打進了地獄永世不得超生。那個在地獄受煎熬的女人,從來就不曾怪過那個陌生不懂規矩的男人;可是就是那般的一個不懂規矩,卻害了一個女人的一生。
據說正與邪最早的對立,是一對青年的未婚夫妻;那位做未婚夫的男人,不知道是明知故犯,還是真的不懂,竟然毫不避嫌的牽一個小姑娘的手。後來,那個未婚夫向眾人解釋說︰「那位小姑娘,你們不知道,當時她體力嚴重的不支;如果我不扶她一扶,她就會暈倒在地。」據說,那位小姑娘當時在跟人比武斗法,她是不能倒地的;他說︰「那些在旁觀看的人,如果知道發生了什麼,不僅是他,很多男人都會不避嫌的去牽她的手或者去扶她。」
那位未婚夫就因為伸了一次手,就同他的未婚妻毀了婚約,然後就有了正與邪的兩種對立。什麼是正?什麼是邪?其實就是一對男女從今以後的互相對立。
據說,那位小姑娘肩負著國家使命;如果當時她倒地了,她的國家就要發生戰爭。如果你是一個男人,你能夠眼睜睜的看著一位年少的女孩子被人合力著打倒嗎?
據說當時與人比武的小姑娘,在比武結束後,就投胎轉世了。那位未婚妻如果不介意,小姑娘是永遠也影響不到她的婚姻的。可是偏偏她介意,只因為她比小姑娘年紀要大,資歷要深;如果小姑娘的年紀大、資歷深,或許結果就不同了。
一個女人可以用未婚夫被拆散為由,對另一個小姑娘實施天上、人間、地獄的層層打擊和報復;不知道是證明她有本事,還是說明她的人品真的不足。
據說小姑娘也有未婚夫的,她的未婚夫的資歷要比那個女人跟她的未婚夫要資深得多;至于年齡嘛,就不好說了。一個小姑娘,能夠訂多大年紀的一個婚呢?
據說,一個小姑娘因為拆散了一個女人的婚約,得到了報應。她出生的家庭,如果有背景,那麼,那個女人必定會成為她家中的另一員;不是她爹的弟子,就是她娘的弟子,或者是她爹娘的干女兒。那個女人永遠的會奪去屬于她的事業,然後將她驅趕得浪跡天涯。
據說,小姑娘最接近歸家的那一次,她是她娘的獨生女,可是偏偏那個女人卻成了她娘的大弟子。她某一次被害重病,被醫治後,被那個女人安排著成了醫者家的繼承人。如此,那個女人卻繼承了原本屬于她的事業,並連帶的連當時的未婚夫也給搶奪了。可是即便如此,她依然還不依不饒。
小姑娘從來跟醫者就沒有什麼樣的深仇大恨,只不過在她某一次被害重病後,有人逼迫醫者讓她這個患者成了醫者家的繼承人。其實那對她丁點好處都沒有,因為她可是有自己家的事業要繼承的。可是偏偏醫者家有位女兒,因為她的出現,除了事業失去了,連未婚夫也失去了;雖然她後來將事業和未婚夫都歸還給了醫者女兒手中。可是那位女兒寧願相信別人的進言,她在掠奪其家的事業與家庭,也不相信她的清白。真相,也不知道究竟是誰在掠奪誰的事業和家庭;因為,除了她的事業與未婚夫被人掠奪了,其他人,似乎依然什麼也不曾失去過。
其實,一個女人所謂的被拆散的婚姻為由實施的報復,說白了,是在欺一個小姑娘的年齡與資歷尚淺而實施的對小姑娘的掠奪。
有些東西是永遠也奪不走的,就像小姑娘真正的婚約;她依然在被那個女人害得四處飄泊時,跟她的未婚夫成婚並且生了孩子。即便那一切消失得很快。
所以,真正屬于一個人的生活,其他人永遠也掠奪不走。就像古話說的︰「屬于你的,就是你的;不屬于你的,強求不得。」
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有一個度,欺人太甚這話經常有人在說。那些夾雜著恩怨的愛恨情仇,最該把持好一個度。
當將施恩變成一種欺凌,我猜,那維持在恩情上的欺人,也終究要顯形。這時,我又該套一句話︰「做人要有一個度。」
當曾經那固執婚約被害的強勢女人,像天空中閃過的驚雷,雷聲過就消逝後,還有哪般的仇恨是解決不了的?
你的未婚夫自願的牽了一位小姑娘的手一下,她就成了你婚約的破壞者;可是,她又沒跟你的未婚夫成婚。而你從天上到人間再到地下的報復了無數次後,難道還不能化解你的仇恨?你都有那般的本事,就怎麼從不曾想過修復你的婚約,而只是帶著掠奪的報復一個小姑娘?在你的心里,究竟是你的未婚夫重要,還是掠奪一個小姑娘獲得的利益更重要?
她除了被你的未婚夫牽了一下手,她並不曾從你那兒拿走一分一毫,更別說跟你的未婚夫結婚。為何你就不懂得放下?都說得饒人處且饒人,欺凌一個小姑娘和掠奪一個小姑娘的借口,做得太過,其真相會令所有旁觀者唾棄。
那個女人不至于在搶奪了小姑娘的一些事業後,連她的老公也要搶奪吧?那其心也太骯髒了。一個那般遵循非禮勿視、非禮勿動的家族,連別家的老公都要逼著搶,還講個什麼非禮不非禮的?那不全是虛偽?
隆重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