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校外給一位高中生學生補課回來時,她就含著波板糖,一襲校服徜徉在夜色的花園城市里。本想在濱海公園附近搭乘公車,豈料人滿為患,加之堵車,一個小時仍未等到回學校的車,焦躁之下只好徒步,到了板球俱樂部附近,臨海的路面比較偏僻。
任甜甜一個人走著,就听到前方一陣嘈雜聲。走近了,透過一顆景觀樹,聲音越發清晰,依稀可見一群凶神惡煞的黑衣人似乎對著一人拳腳相加。忽然一聲慘叫,任甜甜知道自己遇到了暴力事件,她第一個反應就是逃跑。
不關她的事,她可不想成為無辜犧牲品。
然,剛一轉身,一個滿面是血的身影撲向她,手中波板糖掉落在地,摔得粉碎。
「啊?你走開!別踫我!」那是位身穿深灰色板球服地男子,任甜甜看到血,心髒幾乎窒息,直覺地推開他。那人順著他的力量無力地倒在地上。
景觀樹後,一個黑西服男的聲音格外凶殘。「老大說必須做掉他,你們怎麼讓他逃掉?」
「四處找找,傷成那樣,逃不遠的!」另一個接話。
任甜甜驚恐地瞪大雙眼,轉而看了看地上的板球服男子,才意識到,他應該是練球出了板球俱樂部,在毫無防備下被那群暴力分子給襲擊了。
眼見鮮血自男子的頭部直往下流,意識模糊。
任甜甜終究是緊張。天呢!如果我不救你你一定會被他們發現!不能讓你死!你死了大概做鬼也不會放過我!算了!救救你!思及此,她用盡力氣支撐起男子的身體。
本該直接送男子到醫院,但對方人多,派人把守住四周可以叫道計程車的路面。
情急之下,任甜甜看到後方一家規模不大的ktv。
冒然沖進去的話,這男人渾身是血肯定要引起一番注意,反而更危險。怎麼辦?
她想了片刻,摘掉脖子上的長圍巾,展開罩在了板球男子的面部,拉著他便走進了附近的一家ktv。
只說他喝醉,開了一間歌房。
將男子放在沙發上,音樂開到最小。
就那樣,任甜甜守著受傷的板球男子過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她打了急救電話,以免惹禍上身先一步離開。
你是死是活,看上天的安排了。
任甜甜盡了力,也就不會覺得良心不安。
然而到了學校,副校長指責任甜甜整夜不歸,說有人看到她到學生引誘未成年學生。
其實,那男子哪是什麼學生?只因為留校任教的學生除了她,還有一名後補,便是副校長的女兒。
副校長借助這次機會小事化大,直到一發不可收,將任甜甜趕走,給她的女兒機會。
任甜甜想過找板球男子作證,回到ktv,老板竟刻意隱瞞所有的事,只說對方是有身份的人,不希望這件事擴大化。
死無對證的任甜甜,不僅被學校除了名,還成了到夜店勾.引「未成年」學生的蕩婦!
人言可畏!她含著淚離開學校,受到的再也不是學生們的尊敬而是白眼。
為什麼被救的板球男子事後對救命者不聞不問?難道人可以這般毫無感恩之心?
她不是要求回報!只想證明自己的清白!可人家就此失蹤,留下她把黑鍋直背到現在!
漆黑的房間,任甜甜長長的睫毛沾染上一滴淚珠,居然記起了三年前不堪的一幕!
睡吧睡吧!無休止的回憶,近些日子經歷了這許多,她似乎真的困了!
不知睡了多久,忽然感到唇上軟軟的好像附著了一顆柔軟的棉花糖,任甜甜毫不猶豫地張嘴咬住棉花糖,想要拒絕,豈料棉花糖竄進了她的口腔深處,不听話地四處游移。天呢,這棉花糖修煉成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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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沒有按照套路寫。簡介里說了,這是個陰謀,是個錯誤。
親們追尋前文,能發現一些蛛絲馬跡。
或許是宿命論,或許是情願,現實,諸多無奈,說不清道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