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強國夢 第一卷 第一章 回家

作者 ︰ 人生逆旅不言敗

公元一九零二年十月十六日,隨著一聲汽笛長鳴,美國輪船維爾明頓號緩緩駛離舊金山港口,送行的人群正散去,一位美國女孩卻提著裙子,飛跑過來。當她看到碼頭空空時,慢慢停下了腳步,望著遠處越來越小的輪船,淚水涌滿了她的眼眶。

在眾人驚詫的目光中,這個有著藍水晶般明眸的美國女孩向著遠處輪船的影子跪了下來,在胸前劃著十字,虔誠地祈禱︰「上帝,最仁慈的上帝!請您降恩于我,並保佑喬森。雖然我的心將永遠伴隨他,但請您賜給我勇氣,讓我到東方去,與他永遠在一起。」

輪船在海上破浪前進,濺起朵朵浪花,肖志華站在甲板上眺首遠望。海水是皎潔無比的蔚藍色,一望無際盡是粼粼的微波,海水竟似湖光,藍極綠極,凝成一片。

此時,在這返回祖國的船上,肖志華突然想起了一首外國人的詩︰如果,我在異國異鄉喪生,我會死不瞑目;如果,我在故國故鄉倒下,我的心也會盡情歌唱………

十年了,從一個十二歲的小小少年,帶著尋找傳說中的金山銀海的天真,幻想成為腰纏萬貫的闊佬,懷著衣錦還鄉的美夢,過繼給叔叔漂洋過海闖生活。如今,這個懵懂少年已經成長為結實精壯的青年,眉宇間透出堅毅、自信的氣質;炯炯有神的眼楮時常射出劍一樣犀利的目光,威武英俊的小伙子呵,他的身上蘊含著巨大的能量。

但是,只有肖志華自己知道,時間所改變的不僅是軀體和外貌,自七年前的一次雷擊過後,這具身體已經換成了他,一個二十一世紀穿越附身的中國青年的靈魂。

這是你的不幸,也是你的大幸,上天讓我霸佔你的身體,自然是有他的道理,肖志華有時經常在想這個問題,並且自以為是的這麼認為。沒有我,你只能在養父的絲茶行里過著千篇一律的枯躁生活,每天打算盤、結賬查賬、盤貨驗貨、學習商賈之術。有了我,你才擁有多姿多彩的經歷,從以沒有任何學歷的特別預備生身分勉強進入布朗大學,到三年後從法學系順利畢業,並開始學習生物醫學,五年後不僅以震驚全美高校的論文《抗生素——二十世紀的神丹妙藥》而獲生物醫學博士學位更在臨床醫學系得到了結業證。就在今年,肖志華還在報紙上發表了《美國人排華的謬誤和愚蠢》,以其精深入骨的剖析讓美國人目瞪口呆。

「天才的東方少年」、「前途不可限量的醫學奇才」……,當無數溢美之辭傾注于肖志華身上時,他卻拒絕了學校給予的優厚待遇,毅然踏上了歸國的輪船。

別了,美利堅,在那里,有最美好的理想,卻也存在著最丑惡的現實。肖志華抬起頭,望著舊金山的方向,嘴角上抿,稜角生明的臉上浮現出堅不可摧的堅定。

腳步聲越走越近,肖志華微微轉頭,一個年輕的美國牧師來到了他的身旁,原來並不是陌生人,而是他認識的牧師威查。

「喬森,我知道你離開這里的無奈和苦衷。」威查苦笑著對肖志華說道︰「美國的排華狂是病態,是一部分美國人的歇斯底里,其實大多數美國人對此感到討厭,我可以代表有良知的美國人向你和你的同胞致以誠摯的歉意!」

肖志華凝視威查片刻,長長地吐了口氣,淡淡地說道︰「威查牧師,在很多美國人變成惡鬼時,我很慶幸能遇見一位天使。」

威查牧師自嘲地一笑,說道︰「喬森,如果你留下來,會發現更多的天使。美國人容易瘋狂,容易被狂熱者煽動,但這種瘋狂不會持續長久。這里更適合你的研究和發展,是的,很多有識之士都為你的離去而感到惋惜,他們認為你如果堅持下去,會在醫學上取得驚人的成就。」

「也許吧!」肖志華微微一笑,威查的話不是夸張,借助于後世的知識,他的抗生素研究已經取得了非常大的進展,但他無法忍受親眼目睹華人被污辱、迫害,甚至被屠殺所帶來的悲憤,他永遠忘不了一個排華狂徒惡狠狠的罵聲︰你這條黃狗,我要宰了你,用你的皮做茄克!

而且排華運動只是促使他最終決定離開美國的一個因素,他一直想盡自己的力量去拯救祖國同胞的**和靈魂。醫人,醫國,醫治麻木不仁的通病,醫治在滿清暴政下逆來順受的思想。

「琳娜還好吧?」威查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問道。

琳娜,肖志華神色一黯,修長健美的身材,金黃微卷的長發,藍水晶般的明眸象一汪清澈的湖水,令人心馳神蕩……然而根深蒂固的種族偏見,埋葬了異性間那份最真誠的愛戀,天各一方,只留下傷感的回憶和彼此默默的祝福。

肖志華深深吸了口氣,背過身,眼望著深邃的藍天,略有些嘶啞地說道︰「嗯,她,她很好,她在秉承上帝意旨的監理會的監督下,在她慈愛而嚴厲的家長的安排下,將會幸福地生活。」

威查沒有注意到肖志華聲音的異樣,而是在听到琳娜的消息後露出欣喜的表情。牧師不是神甫,他有享受愛情的權利,有追求自己心愛姑娘的自由。

到甲板上吹海風的人多了起來,這是頭等艙,旅客的穿著打扮都很時尚,而且刻意表現出高雅文明的氣質。與此有些格格不入的是其中竟有兩個留著長辮子,卻是西服革履的中國人,時常招來一些人驚詫的目光。肖志華只是冷眼看了一會兒,便知道這不過是兩個保鏢或佣人,那個西式打扮的漂亮而傲慢的東方女孩應該是他們的主人。

「我臨行前曾尋訪由中國回美的傳教士,想學些赴華傳教的經驗。」威查的眼楮隨著這幾個人打轉,若有所思地說道︰「有一位傳教士對我說,要想在中國傳教,就要象這樣留起辮子來,叫入鄉隨俗。走在馬路上,要小心中國人扔過來的石子和泥塊,中國人對基督教沒有好感,叫我們洋鬼子。」

「呵呵,從第一次鴉片戰爭開始,在中國大地上燒殺搶掠、無惡不作的外國人都信基督教,單憑這一點,中國人仇恨洋人也是情有可原。」肖志華冷笑著說道。

「哦,喬森,那你認為我留起辮子來,是不是會好一些?」威查很誠懇地說道︰「我是由美國監理會派遣,要在中國布道區傳教一年,這也是我轉為正式牧師的必要的條件。」

肖志華有些敷衍地說道︰「一年,時間並不長,總能拉個把人受洗入教吧,混滿時間,你就可以轉為正式牧師回國了,回到你熟悉的土地。」

「NO,NO!」威查很堅定地搖頭,「我不能虛度光陰,我必須去講道,這是上帝賦予我的神聖使命。」

肖志華愣愣地盯視著威查,這個見習牧師的執拗贏取了他的一些好感,與自己的動機很類似,都是責任感的強烈驅使,只不過一個有著崇高的宗教熱情,另一個懷著救國救民的迫切願望。

「對,你說得對,不能虛度光陰,要竭盡所能。」肖志華低沉地說道︰「雖然有可能一事無成,但努力做過,就不會後悔。」

…………………

以前,從香港到舊金山要兩至三個月的航程。1867年,美國與中國之間直達汽輪始航後,航行時間便縮短了一半。

然而,海上的航行卻令肖志華感到枯躁無聊,看大海,看朝陽升起,看夕陽落下,再美的景色也能夠產生審美疲勞。幸好,他身邊有一件已伴隨他三年並且能消磨時間的東西,薩克斯風。

薩克斯風,1840年由比利時人阿道夫•薩克斯發明,但由于受到抵制而沒有被廣泛使用,當時作曲家多采取謹慎態度,較少將薩克斯納入管弦樂團編制。所以,肖志華好不容易搞到的這種「改造過的開孔大號」在旁人眼里,絕對是個奇怪的家伙。

輕輕撫模著光滑的樂器表面,感受著銅質的厚重,肖志華緩緩吹奏起來,他又想起了後世被爹媽揪著耳朵送到音樂培訓班的情景,現在想讓父母再打罵一頓也是不可得了,肖志華眼楮有些發潮,鼻子有些發酸。!

久遠的記憶,在手指的按壓下生疏艱澀的流移,慢慢變得流暢和清亮,聲音象一彎小溪在流淌,讓人滋生出一絲隱隱的難過。肖志華雙眼微閉,思緒在自己的樂聲中越走越遠。

薩克斯的主要特點是音色美妙變化,深沉而平靜,富有感情,輕柔而憂傷,好像回聲中的回聲,在寂靜無聲的時刻,沒有任何別的樂器能發出這種奇妙的聲響。

回家,回家,一個穿越者的心聲,一個海外游子的夢牽魂繞,回到祖祖輩輩生息的地方,在那里奮斗,流血,犧牲,或在那里長眠……

月色朦朧,水一般的清光靜靜灑下,沖洗著柔和的夜,並在海面上形成一個個銀光閃閃的光點。海風的吹拂下,光點閃爍著迷人的光彩,象在吟育著一首清麗的抒情詩。

樂曲緩緩停止,余音似乎還在裊裊繚繞,給人一種意猶未盡之感,仿佛某人仍在默默地傾訴著,傾訴著,傾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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