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的前奏很簡單,審判長了草的核對了一下雙方當事人的身份,三言兩語的介紹了自己與兩個審判員,以及像是不耐煩一般詢問了一下是否需要回避。
按程序,下面的步驟應該是原告陳述事實經過與訴訟請求。郭春寧拿起了起訴狀,他本想按上面的內容,一五一十,祥祥細細的娓娓道來。可沒等他念多少字,審判長雙眉一抖,以一記充滿威嚴的厲聲打斷了他的話。
「原告,現在是庭審,不是和你磨洋工。簡單的講明要點,听明白了嗎?」
郭春寧一愣,一時還不知作如何的反應,倒是身邊的律師眼明手快。他從郭春寧的手中拿過了訴狀,沒幾分鐘功夫,將事實經過與訴訟請求道了個簡單明了。可是,輪到被告律師陳述的時候,情勢卻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不管被告的律師如何的東扯西談,不管他是否講到與本案有關無關的事,審判長听之任之,撒手不管,儼如處于昏昏欲睡中一般。時間托的很長,郭春寧與郭宇听的都已是一肚子惱火,但他們的確無能為力,只得強按住心中的火氣。
「下面,原告方出示證據。」
郭春寧抽出一疊材料,他以為是交給審判長。不過,只等他起了半個身子,審判長又是沒有好臉色的一通吹眉瞪眼的怒言。
「交給我干嘛!你一樣一樣的解釋。原告律師,你來吧!」
聲音像帶著能夠殺人見血的鋼扎,真不知哪里得罪了他,或許是前世就結了不解的仇怨吧,只見審判長一轉向原告,就板著那張黑鐵一樣的臉。而且,往往是不需要說上多少話,鼻孔就像煙囪那樣,呼呼冒出了熱氣。律師是個明白人,他懂法律,更知曉其中的因果緣由。或許,他早意識到了這是一場徒有虛名的審判,但出于職業的需要,他還是嚴謹的履行起了自己的職責。
「審判長,原告方出示的第一份證據是原被告于****年*月*日簽訂的合同。在合同中雙方約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噸銅材,並且保證在*月*前到被告公司。原告認為,此合同是一份貨物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達真實,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而且,目前原告業已按合同約定履行了自己的義務,被告應當切實履行自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