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郭宇暗中思忖的時候,只見原告律師捏緊了拳頭。
「審判長,我想提醒被告律師。」
他的聲音宛如嘹亮的軍號響起。
「原告方提供的第三份證據至今還在審判長的手中,被告律師,你看都沒有看,根本就不知道單據上的字是怎麼寫的,章是怎麼蓋的,更不知道鄒中華本人有沒有簽字,怎麼就能對其真實性表示懷疑呢?審判長,我希望被告律師態度嚴肅一些,開庭不是游戲,訴訟涉及到雙方當事人切身的利益,更不能隨心所欲胡言亂語,被告律師,你怎能如此不負責任呢?」
言畢,眾人一片驚愕,連一直渾渾噩噩的陪審法官也提起精神來側臉觀望,而此時的審判長則面露難堪之色。他的心中想必已是怒火熊熊,可是,這通「 啪啪」的火該對誰呢?原告律師講的有理有據,而且,這把柄抓的又是恰到好處。因此,要怪只能怪他自己目中無人,草率之際當場出丑了。然而,身為居中而坐,高高在上的審判長,在眾目睽睽之下總得挽回些顏面才是。
「被告律師,你听到了嗎?」
審判長猛得一拍桌子。
「你不是第一次了,當庭審是閑聊呀!你,你,光看我干嘛?」
面對突如其來的當頭棒喝,一般人至少會愣上一愣,但被告律師像是經過特別訓練過一樣,先是裝作理虧的賠個不是,然後接過單據,正反一翻,把它交回到了審判長的手里。
「審判長,原告在訴狀與次提交的證據清單中並未有此份單據。之前,我曾經從我的委托人中了解過相關的情況,他公司里也有一份收到貨物後開的收據,與原告提供的單據,在時間與數量上是一致的,但貨人的署名卻不一樣。剛才我的確是疏忽了,應該看一下原告提供的單據才是,但一想到大通實業公司的收據既然不是開給原告的,那麼就不應該會在原告手里,所以才不加思索的說出了對真實性表示質疑,以及希望事後與委托人核實這樣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