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原告,你還有什麼證據要舉嗎?」
「審判長,原告方舉證已經完畢。」
「那好,咳咳。下面由被告舉證。」
郭春寧微微向前俯上身子,郭宇也挺直了脊背,他們都想看看,在自己滴水不漏,堅如磐石的證據前面,被告將如何證明自己的那套虛妄之辭。在莊嚴的廳堂之中,這對父子還善良的認為,理屈詞窮之輩猶如將死之人會作最後的困獸之斗,這種垂死般的掙扎,必定是有如文藝作品中描繪的那樣滑稽可笑,直到最後一經辯論,便會狼狽不堪的分崩離析。
可是,被告律師嘴角一歪,先給了他人一種他又要搞什麼陰謀詭計的感覺。只見他把放在桌子上的公文包拿開,抽出一直壓在下面的一個檔案袋。這個牛皮紙做的檔案袋裝的鼓鼓實實的,如果里面全是被告方要當庭展示的證據,那恐怕要比原告方提供的還要多上一倍。這多少令郭宇父子心存困惑與疑慮,他們不約而同的看了一眼自己這一方的律師。
原告律師姓張,是個大學畢業後考上了律師資格,執業才四五時間的年輕人。當初,郭春寧本想聘請一位資歷深,業務精的老律師,至少也應該是個社會接觸面較廣的中年人。因為在他看來,律師和醫生是一樣的,做的越久,經驗就會越豐富。然而,他聯系了幾位,一開始,他們的熱情都是蠻高的,可了解了相關的情況之後,一個個似乎都顯得有些信心不足了。當然,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他們開出的價格,似乎比普通的案件都要高出了許多,在經濟拮拘的情況下,著實讓郭春寧難以下個痛快的決定。
後來,一個曾經做過律師,現已轉入行政單位的朋友給郭春寧推薦了張律師。在推薦的時候,他也道出了律師業內的一個規律。他說,在一般情況下,律師只是個陪襯,有錢人可以請個名律師,這僅僅是為了讓陪襯顯得光鮮一點;沒錢的,干脆自己上堂去說來得實惠,反正請與不請,最後不會有什麼明顯的效果。不過,如果踫到復雜一些的案子,比如說一方涉及強勢人物,而另一方則位卑言輕,那情況可就大不一樣了。在這種時候,絕對不能請那些看上去穩重成熟,經驗豐富的老律師。因為所謂的老律師,往往是世故圓滑之輩,他們有如打家劫舍之匪,能撈則撈,如若不成,便會虛與委蛇,或者干脆退避三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