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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三日,我到郵局一趟,給父親匯了二百塊錢。另有一封信,信中很冷靜地說了這二百塊錢的組成,以後每月都匯二百,請他們代我把錢存起來,以備將來有用。信紙間夾了張我在文昌閣前拍的單人彩照,背面寫著︰妹妹金桃惠存。
我想家里人收到這些會感到一些踏實和的欣慰的。我寄出去的不僅僅是錢、信和照片,還有我的尊嚴和信心。不復讀,不要家里人煩神,我也能過得很好,我也有希望慢慢走出一條屬于自己的前途。
這天深夜,我起來小便,猛然現不遠處的圍牆有動靜。我躲在暗處定楮觀察,看見圍牆根下站著兩個人,正伸著手接圍牆那邊有人遞給他們東西。不一會兒,那邊有兩個人爬上牆頭,狸貓般輕輕跳下。四個人扛著袋子很快往西而去,轉彎不見了。
我明白過來了︰這是小偷在盜竊廠里的東西!
而且,我認得出來,這些小偷就是住在七號宿舍的四個臨時工!
這四個人是盱眙的,都是二十歲左右的小伙子,平時他們吃在一起,玩在一起,不大跟別的工友搭介。有意思的是,他們上班時和別的臨時工沒有二樣,下班後就完全不同了。穿真絲T恤,著奔褲、牛仔褲,腳上是擦得 亮的皮鞋,頭上搽著乳,看上去就像城里的時髦青年。他們抽的都是好煙;晚上常結伙騎自行車進城,看錄像,上舞廳。他們來二分廠的時間也不長,是麥收後一起過來的。
有次我和小林子閑談,說這幾個人這麼瀟灑,幾個工資也不夠他們花啊。小林子輕笑著說︰「你替人家煩什麼神,人家自有人家的小路子。」我問什麼叫做「小路子」,他卻不開口了。我也沒有再問下去。
現在我知道了,小林子所說的「小路子」就是偷盜。難怪上次听郭大姐說廠里裝炭棒的鋁盒老是少,原來就是他們偷的,偷去賣錢了!
我不聲不響地回到宿舍重新躺下,黑暗里好長時間沒有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