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引起審判團的同情與憐憫,我決定明天去染一頭黃毛,告訴勞工我比黃花瘦,我與花一起憔悴的,在他回來前我也是奄奄一息了,只是因為我體重重一點,所以還可以撐到他回來。
算了,不告訴他了,免得他又嗦我。每次我丟鑰匙,他都說,你怎麼不連自己也一起丟了?這次死了小老婆,他一定會說,你怎麼不跟著一起殉葬?也許,我不提,他都忘記了。
或者,我再去買盆相似的,在他回來前一天,放在家里冒充。既然巴爾說水是相通的,所以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花都是相似的,有詩為證︰"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
吵架
昨天和勞工一起上街購物。
我和勞工一起買東西,不說百年一遇吧,也算十年一遇。勞工拒絕陪我逛街,覺得漫無目的地穿過一家家商店,買回一堆沒用的東西是很愚蠢的行為,又浪費時間。早在十幾年前我們剛認識的時候,每次逛街都以吵架回家互不理睬而告終。
久而久之,我拒絕與勞工同出。
昨天同出是勞工盛邀我的,因為他要換個新手機。以前的到期了,又可以免費或低價重新再拿一個。
我本該拒絕的,因為天有異像警示,出門換鞋的一刻突降暴雨。
到了一家店里,我忙著比較性能價格,並請求店員出示樣品。一扭頭,勞工不見了。手里拿著樣品到處尋找。臨近聖誕節,ma11里都是人。服務員也跟我跑,生怕我把她的手機給拐跑了。
結果,在門口揪住那個煙鬼,吞雲吐霧中。我生氣了,?了張陰沉的臉給他看。他再笑著問我選到什麼了,不理他。他拖著我進店張望一番說,不在這家店買,品種太少,店小。
路過裕華國貨,按慣例買了大包小袋,繼續前行。
來到勞工要求的另一家總店,里面人山人海,?身都難。我生完孩子腳驟長兩碼,塞在以前的鞋里走路生疼,又舍不得再去買雙新的,因為幻想著不久的將來萬一腳縮回去了,這雙鞋就浪費了。穿著小鞋的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煩躁。
"我想吃塊蛋糕。"跟勞工要求。我餓了。
"去吧!"
"算了,不去了。已很胖了。"
"沒關系,偶而為之。"
"爽一下的後果是痛苦很久。好像不值得。"
"哎呀,一塊蛋糕而已,反正你已嫁了。"
"嫁了就可以不要形象了嗎?萬一以後再嫁呢?"
"你索性吃到頂,徹底斷了念頭不好嗎?"
"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我不能相信你今天的承諾。還是不吃了。"
過了半小時,又問︰"可以吃塊蛋糕嗎?"
"可以啊!我一直說可以。"
"會長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