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我在某天下班後約了張小艷一起出去吃個飯,張小艷雖然有些驚訝,可是還沒有拒絕。
我們打了的去了一家我平時熟悉的飯店里,要了一個單間。張小艷還覺得有些奇怪,問我︰
「什麼事啊?袁主編。」
「沒事,就是找你坐坐,聊聊天。」
「有事說事,不要這麼高檔的地方的吃飯,我們可都是打工的。」
「沒事,吃得起。」
其實那天不但我看到張小艷和老王在一起,而且張小艷也看到我了。但是我們就裝得跟沒事人一樣,吃飯,又喝酒,張小艷不肯喝啤酒,又專門為她叫了一大瓶可樂。
其實說話講究的是個氣氛,也講究個鋪墊。喝點酒,就著酒勁再說,也有一個好處,就算說錯什麼,彼此也不會顯得太過于尷尬。我們的談話就是在這種氣氛下進行了。
「小張,你有男朋友嗎?」我問。
「沒有。」張小艷的臉紅了,「那天我跟王副總在一起你看到了,別誤會啊。」
「沒誤會,老王年紀那麼大了,幾乎可以給你當爸爸了,你們之間不可能生什麼事。」
「是。」
「可是我還是想知道,王副總有沒有對你怎麼著?」
「袁主編,你什麼意思?」
我想這個時候應該是圖窮匕現的時候了,我把包拿了出來,拿出那個五千塊錢的信封。
「小張,你一個月工資多少?」
她說出一個數字,果然,跟我估計得一樣,比較低。不到三千塊錢,我心里還在盤算著,用四千五百塊錢,能不能打動她,想必應該可以。
「你跟王副總在一起,他有沒有給你錢?」
「那我成什麼了?我又不是賣的?」
「那你圖個什麼?」
「如果我不從,王副總就會炒掉我。」張小艷說,「他說了,他已經炒掉了五個女孩子。」
「是的,老王這個人不厚道啊。」
「找份工作不容易,我學歷不高,只是中專。」
「我知道。」
「我找工作已經找了六個月了,不好意思再向家里伸手要錢了,打工一分錢沒寄回家,還老伸手向家里要,吃飯租房子坐車都要錢,我不想被炒。」
「沒有人要炒你。」
「可是我如果不從王副總,他馬就可以炒掉我。」
「這是五千塊錢,除了今天的飯錢,不會過五百,剩下的全是你的。」我把信封里的錢倒了出來,「只要你寫一封電子郵件。」
「寫什麼電子郵件?」
「給楊總寫一封電子郵件,同時抄送梅總,就是像他們告王盛如何強迫你。」
要打動一個人的最好辦法就是用錢,特別是對于張小艷這種女孩子,我相信我已經說服她了。我看到她的眼楮盯在錢上,半天沒有動,眼中也是貪婪的光,不得不承認,梅琳這一招的確比較毒。
「如果你同意,現在就可以拿走兩千,剩下的兩千多你完成任務後再給你。」我說。
「如果我不寫呢?」
「如果你不寫,沒有人逼你。」
「我寫。」
「這就對了。」
我笑了,我現自己也變得有點陰險了,從前還覺得自己是陽光男孩呢。現在看來不是,不但不是,而且還是一個十分危險的家伙。哎,生活,是生活改變了袁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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