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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chapter10戀愛白痴
皇甫澈坐在一旁咧著嘴大笑,我只想說,美男不愧是美男,就算他笑得嘴里的炒年糕都露出來也絲毫不影響他美男的地位,甚至還讓人覺得賞心悅目。好吧,也許只有我這麼覺得。
和劇組這陣子混得挺熟,起碼和金宥助這家伙挺熟的,但美色當前,我卻沒敢再上前染指。
其實,我是個悶騷的人。
這話是林妙莎認識了我半年之後說的。站在同是美女的立場,我認為她是嫉妒了,因為她看上的帥哥跑來追我了。不過我承認她真相了,因為我的確悶騷。我悶騷的表現就是,在越喜歡的人面前,就表現得越冷淡,甚至我就沒主動搭理過人家!這惹人厭的個性直接導致了我初戀的幻滅,離開祖國這麼些日子,我都快將初戀的那個男生給忘了,現在想起來都詩般朦朧,跟上輩子的事一樣。
我的初戀是在正常的時期,十四歲上中學的時候,那男生是我的後桌,每天早晨六點到教室,往我的桌子里偷偷地塞牛女乃。這事其實我早知道了,因為我就住學校隔壁,有天為了找到塞牛女乃的「凶手」,特地早起,結果就看到連放牛女乃都能面紅耳赤的那倒霉孩子。好吧,人家喜歡我我還是挺高興的,但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反應,于是我默默地轉身回家去了,其實我是好心的,我怕小男生純潔的心靈因為我受到傷害,你說沒人在塞個牛女乃都能臉紅的人,我要真大膽地走出去問「你是誰」,還不把他給糾結死?
但事實證明我的好心沒辦好事,小男生還是受傷了,因為我轉身時被他看到了裙角,然後他覺得自己被拒絕了。
其實我挺喜歡他的,真的。至少他給的牛女乃我每天都喝得很滿足。你看他後來加入我和朋友的午餐聚會我不也沒說什麼嗎?但後來他還是走了,朋友罵我不懂惜福,這麼好的男孩都舍得傷害,我何其無辜地道︰「我真沒說什麼!」她瞪我,「就因為你沒說什麼!」她咬牙切齒,「人家追了你也快一年了,就是養只貓都能產生感情了,而你居然連一句話都沒跟人家說過!」我□□,「我又不是貓!」朋友無語了。
我至今仍覺得自己無辜,因為人家從頭到尾就沒跟我告白過,你要我怎麼答應做他女朋友?
後來男孩搬走了,轉了學,我的初戀便無疾而終。
我跟妙莎說到這事的時候,妙莎對著我搖了半天的頭,難得地講了句中文︰「朽木不可雕也!」把我氣了半天,她居然說我那段根本不算初戀!怎麼不是初戀了,我只是不知道該怎麼跟他相處,每次欲言又止,反反復復斟酌,卻始終說不出口。每次面無表情,心里都把自己罵得半死,每次看到男孩的臉,內心都雀躍不已……這還不是戀愛嗎?好吧,我也許不是悶騷,而是戀愛白痴!
「戀愛白痴」的最顯著證據就是,我喜歡了皇甫澈快三年,好不容易來到首爾,有了和他近距離接觸的機會,卻從來不懂得把握。比如說,握手會的時候永遠是戴著土掉渣的黑眶眼鏡和大大的帽子,演唱會不拿印著他名字的燈而只拿普通的瑩光棒,尖叫倒不收斂,反正再大聲也會被周圍的妹子蓋過去。最最令妙莎無語的是,除了第一次她讓我們合照我走近過他,我從來沒有主動跟他搭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