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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一個星期的時間決定(4)
聞言,閉著眼的夜司煜眉角挑了一下,她還真是執著。轉念一想,他應該學會習慣,條約上的每一條條例不用想都知道攸關她簡知知的利益。
一般涉及自己的利益的,簡知知都會很堅持自己的「見解」。比如錢,簡知知一定會盡所有可能讓它只進不出自己的口袋。
臉色很快轉變過來,夜司煜一動不動的躺著,表情依固冷然。他可不想讓簡知知覺得他有後退一步讓她,簽條約的可能。
「咳咳,」簡知知捏著脖子咳了兩聲清桑,「我念了。」音調明顯提高,雖然依舊沙啞卻沒有剛才的濃重。
「第一,同居的二人,不許插足對方的任何事,不許不經過對方的同意便私自進入房間,更不能翻看任何東西。」
同居?她有問過他是不是讓她住下來了?
就算讓她留下,整棟房子都是他的,他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他想去哪兒就去哪兒,為什麼要受一張紙的約束?!
至于插不插足,那要看他心情。難道看著她去找洛辰墨,他也不管?
然後要看著她和那該死的男人秀恩愛?!開什麼玩笑?!
這第一條,他就絕對不要答應。
「第二,不能因為某方是房子的主人,就以此威逼另一方做任何事,涉及兩個人的任何事都要經過雙方商量決議才能決定。」
她倒是很有準備,不過要他答應,有可能嗎?
「第三,男方在女方決定住下之前已經答應女方吃喝住所有的費用都為免費,所以在此之後男方不能要求女方支付或者賠償任何錢財,也不能因此來當作人情要求女方做各種事來補償。」
「……」他什麼時候答應過,果然是鐵公雞。
「第四,不能利用自己的權勢做有損對方的事。」
「第五,不能……」
「第六,男方不能……」
「第七,女方不是家庭婦女,所以不能要求女方做家務以及廚房以內的事務,除非女方自願。」
簡知知 里啪啦講了一條又一條,總而言之,就是夜司煜不能因為自己的權勢地位壓榨她簡知知,欺負她簡知知。只要有他夜司煜在的地方,那她簡知知不能掏一分錢出去,當然,給她錢她倒是欣然接受。
她簡知知雖然身在別家,但也要擁有和主人一樣的地位和權利。
夜司煜從頭到尾保持著同樣的動作,從頭到尾沒有睜開眼看簡知知一眼,直接選擇無視當簡知知不存在。
「喂,我可是念完了,這里的每一條在我看來都很公平,沒有偏向任一方,你可以簽字了。」簡知知叉著腰理直氣壯地說道,「我告訴你,證明你夜司煜不是小人的時候到了,簽了字,我倒是會改變先前對你的看法,重新認識你,你在我心里就可能翻身了,從此小人變君子,很不錯啊。」
君子?!他夜司煜稀罕這兩個字?夜司煜不由的在心里冷哼,她簡知知心里的「君子」就是有錢先給她,出事他來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