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女人們之間,一邊要是約會逛街的話,都會選擇白天。文字首發
因為白天其實不止可以壓馬路,還可以逛街,可以購物什麼的,相比較起晚上而言,絕對情趣多了。
但是沒辦法啊,誰讓林子怡跟一般的女人不一樣?誰讓她是一個作家?
不需要懷疑,其實林子怡也跟大部分的專職作家一樣,喜歡把白天拿來睡覺,然後夜里在那邊瘋狂的拍著鍵盤,勾勒那些無比狗血的雷人愛情……
她曾經說過林子怡,也都是一個奔三的女人了,怎麼還在寫那些騙著小姑娘們的愛情故事,干嘛不寫成熟一點的。
但是林子怡的一句話,倒也硬是將她堵得半死。
人家林子怡說,小說本來就是虛幻的,是被人拿來幻想的,是一種精神上的寄托,不狗血,不雷人,不言情誰看?
先是夠殘酷了,如果還把小說寫的殘酷的話,那麼狗屁,你還是別當作家,別吃這一飯碗了……
額,好吧,其實這些話,听林子怡一分析的話,倒也覺得,這個女人說的是有理的了,可以說,她也完全的支持她這個觀念。
現實真的夠殘酷了,可以讓你傷痕累累,可以讓你遍體鱗傷了。那麼干嘛看小說的時候,還要找虐呢?
見到林子怡的時候,好吧,洛晨夕得承認,自己再一次的被這個女人給打敗了……
相比較起她的淑女及膝裙,和lv的高跟鞋,林子怡這個怪胎,一身的地攤貨的t恤,牛仔短褲,還有一雙帆布鞋……
額,這樣的兩個人,走在一起,真的怎麼看,怎麼會覺得不搭。
林子怡真的是一個怪胎,她不是沒錢,相反的,其實她很有錢,如果比起個人的財產而言的話,林子怡的錢,絕對比她的錢多太多了,但是按照她的說法來說的話,那麼林子怡這個女人,就是一個小白痴,她壓根就不懂得享受生活。
「干嘛啊?大模特?用這種眼神看著我?好像要把我凌遲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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