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章潮男
我坐著年輕人(科迪)的車,再次來到了那棟豪華的鄉村別墅,周圍的景色還是那麼迷人,只不過上次來的時候比較早一點,如今在夕陽的籠罩下,看起來又有點別致的風情,我下車以後,在年輕人(科迪)的帶領下,進入了別墅里面,途徑下層的大廳,只見那個坑爹的花瓶依然擺在那里,想起上次來過的情景,心中還是有點想笑。文字首發
坐電梯,上樓,第二次來到會見艾瑞克的房間,只不過此時艾瑞克不在里面,一旁的沙發上,坐著一個干瘦的潮男。為什麼叫他潮男?外表看上去,他的打扮實在是頗具個性,染了一頭火紅的毛發,耳環,項鏈,手鐲,鼻釘,眉釘,凡是身上能夠掛東西的地方,統統一應俱全,我心想,這位老兄該不會是開五金鋪的吧?那麼多叮叮當當的玩意兒扎在肉里,洗臉的時候不覺得疼嗎?
最讓我不能忍受的就是他那夸張的紋身,紋到什麼程度呢?簡直就是個變態,手背,胳膊,脖子,腳踝,從他衣服露出的縫隙來看,前胸後背也能有一大片,再加上他那一身的「暗器」,我懷疑這個人有點自虐傾向。
而且他的紋身圖案也有些與眾不同,別人紋的都是些龍啊,魔鬼啊,死神啊,盡顯一下男人陽剛,他紋的全都是些稀奇古怪的東西,例如說,牽牛花,人頭,字母(可能是誰的名字),蜥蜴,還有喬巴(喬巴,《海賊王》里的那只馴鹿,海米們最清楚不過了),總之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字︰「亂」。
所以說,在國外,紋身其實是一種時尚,並不代表你就一定是出來混的,看來這位老兄最好能當個老實人也就算了,如果他要是犯了罪,警察根本就不用發圖片搞什麼通緝令,就他這一身的行頭,扔在人堆里,太顯眼了。
我瞅著潮男的一身造型,感覺有些蛋疼,這時年輕人(科迪)拍拍肩膀對我說︰在這里等著,總策劃馬克西斯(首席荷官)一會兒就過來,到時候他會給你們布置任務,完事兒了下來找我,今晚我送你們去比賽。說完,他轉身就出去了。
眼看著年輕人(科迪)離開了房間,我想起剛才他囑咐我的話,「你們」?這個「你們」難道指的是我跟這個潮男?他是我今晚比賽的搭檔嗎?之前我還以為他是大老板艾瑞克的御用「面首」呢。(面首,中國古代文言文,翻譯過來就是男妓的意思)
哈哈哈……我被自己這種邪惡的娛樂精神搞得心中狂笑,就憑他那一身的釘子,估計可有的艾瑞克受了,不知道他身上的兩朵花,菊花還有牽牛花,他會先選哪一個呢?
正美滋滋的時候,忽然發現潮男在盯著我看,一臉的詫異,我心想壞了,意婬的時候表情太明顯,露出破綻來了,真是太尷尬了,我趕忙收起臉上的表情,決定來個先發制人,于是我快步走上前去跟他打招呼︰哈嘍,很高興認識你。
潮男倒是沒有介意我的行為,很大方的跟我握了下手,看的出來,他心里還是有些疑問的,只是大家不怎麼熟悉,不好多問,這樣正合我意,算準了你不好意思問我,要真追究起來,我可就難辦了。
為了能讓潮男盡快忘記剛才的事情,一向不怎麼喜歡跟陌生人接觸的我,開始主動與他攀談起來,當然,我心里還有別的原因,就是盡可能的多套取些有關比賽的信息,因為老頭曾經告訴過我,信息永遠都是制勝的關鍵。
從一開始的閑聊,直到以後的逐漸深入,我慢慢的對眼的潮男有了些了解。潮男,本命叫做班杰明(音譯),出生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以前在紋身店做小伙計(怪不得),業余的愛好就是玩搖滾樂。
後來他懷著一腔的熱情跟幾個朋友組了一個樂隊,走遍歐洲各地巡回演出,偶爾也會為一些二三線歌星伴奏,說是巡回演出,其實就是街頭賣藝,然後在前面放個袋子或者小盆之類的東西,等著圍觀的路人往里扔錢,趕上運氣好,能掙個百八十塊,運氣差的時候一分錢也撈不著。
大概過了這麼兩三年,微薄的收入不足以支撐樂隊的發展,有一些志同道合的隊友就偷偷離開了,到最後,整個樂隊就剩下他一個人,一次次的失敗,使得潮男(班杰明)心灰意冷,加之隨著年齡的增長,有很多現實的問題需要面對,不得已之下,只好解散了樂隊,另謀出路。
雖然現在潮男(班杰明)已經不玩樂隊,可是多年的生活習慣,還讓他保留了這一身搖滾的打扮,他曾經無不感慨的對我說,困頓的生活可以阻礙他的行動,但卻不能磨滅他心中的理想,不管到了多大的年紀,他都會用這種造型來時刻提醒自己曾經的搖滾夢。
听他說到這里,我慢慢對他的印象有所改觀,看來要對一個人進行公正的評價,不是單靠外表就能決定的,他那狂放不羈的外表下,隱藏著一份崇高的理想和不屈的意志,相比起我這個混吃等死,得過且過的爛賭徒,連將來要做什麼都搞不清楚,有什麼資格對他的形象品頭論足呢?
在這個世界上,錢固然不好賺,可是在如今這個商品經濟的大趨勢下,堅持原則和理想,不畏艱難,在利益面前毫不動搖的人則更是難能可貴,大部分人都會在金錢的誘惑下,選擇妥協,或者變質,然後開始追名逐利,迷失自我,難道說,一個有骨氣的窮人,就不應該受到大家的尊敬嗎?
也許你會說,屁話,沒飯吃還談什麼理想?可能吧,不過,你有飯吃又怎樣?富貴又怎樣?這個世界是公平的,你索取一點,就會失去一點別的東西,你索取的越多,你失去的就更多。你覺得你錢多,你就會比別人多出那麼一點優越感,我可以實話告訴你,醒醒吧,全是浮雲,你看不起別人,還有更多的人看不起你。
窮人上面有富人,富人上面有政府,政府上面有領導,領導上面有國家,國家之間還有個強弱之分呢,每一個相對著你的上層階級,都有權利鄙視你一下,轉了一個大圈回來,你還是逃月兌不了被別人壓迫的命運。
所以說,心態擺不正,你的生活質量永遠都不會得到改變,因為有的時候,錢並不是萬能的,物質也不會解決你所有的問題,賭徒,就是在這種畸形的意識形態下衍生出來的。
說的有點跑題了,可能大家都不愛看,我這個人就是這樣,寫東西的時候總想著能加進一些自己的觀點,不管你接受不接受,我還是要說。本來我寫這本書的目的,就是想從思想上幫助你們,如果老是用一些意婬的橋段來哄你們,對不起,我做不到。
我知道,在這個浮躁的社會下,讓你們靜下心來去慢慢體會一段文章,很難,但我始終堅信,大浪淘沙,隨著時光的推移,殘存在這個時代的污濁總會被洗刷掉,5年以後,甚至是10年後,你們再回過頭來,重讀一遍我的文章,到時候你們就會明白,我說過的話,並不是在瞎扯淡。
重回正題,當年潮男(班杰明)解散了樂隊以後,由于一直不肯改變自己那前衛的形象,縱然他本身有著不錯的學歷(據他自己講,他當年是以碩士身份畢業的),很多正規的企業都不肯錄用他,無奈之下只好去打零工勉強度日。
他做過打字員,送過披薩,發過傳單,教人彈貝斯(他以前在樂隊是貝斯手),等等……都由于各種原因沒能做長,後來東拼西湊弄了點本錢,學人開公司,由于運氣不好加之經營不善,不到3個月就倒閉了,最後公司結算清盤,欠了一的債,而這其中最大的債主,不用我說你們也猜到了,就是大老板艾瑞克。
接下來的事情就順理成章了,沒錢還,那就幫我做事,讓你干什麼你就得干什麼,說到這里,
潮男(班杰明)顯得有些無奈,他感覺就好像跟艾瑞克簽了賣身契,而且還是一份沒有期限的賣身契,他本不是個好賭的人,卻硬拉著他到賭桌上給艾瑞克賣命,臨了他還告訴我,其實這份差事並不好干,你要多加小心。
我點點頭,表示贊同他的看法,其實之前我早就想過了,黑幫老大交代給你的任務,總不可能是小孩過家家,風險是一定有的,不管怎樣,將來一定要找個適當的機會退出來,按照我的原計劃,存夠70萬,馬上帶著妹子回國,到時候就算他知道我在哪,也絕對不能把我怎麼樣。
說歸說,不過到底該注意些什麼,我心里是一點譜也沒有,畢竟這是我頭一次參加這種比賽,沒什麼具體經驗,而且我隱約的感覺到,像這樣一種規模的比賽,只要方法得當,應該中間能撈到點油水,至于該怎麼做,等到這次比賽一結束,馬上就會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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