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健是個500強公司小白領,長相清秀斯文小帥,挺能逗我happy。文字首發
最重要的是,在其他諸多追求者都被姐的bh嚇跑了或者變成了手足兄弟之後,他是碩果僅存的唯一一個了。
想當年,我的死黨嘟嘟童鞋苦口婆心地告訴偶︰「嬌嬌啊,你都二十一了,再不跟個男人在一起,我怕你身心理變態~~」
「我說嘟嘟啊,你十六歲就和不止一個男人在一起,我看你也照樣變態~~~」我滿不在乎地道。
「……我那跟你不一樣!!」
「……有啥不一樣?難道變態還分高級和低級?」
「我不跟你說了,你要再不找個男人,我決定就帶你去鴨店!」
「……你出錢的話,沒問題,我要上等的,就是那個新開的「地上人間’那種。」
「……你你你你你……!!!」
「好吧好吧,我去試試啊……唉,其實我還是對歪歪男人和男人比較有興趣喵~~~~」
這個時候聚會認識的林健同志捧著玫瑰花開著小車痴痴地在我家樓下等了三個小時,即使我丟了三個可樂瓶子下去也沒把他攆跑……
後來他就成了我的第一件「衣服」……
然而,但是,巴特,鑒于我對狗血八卦的興趣遠遠大于戀愛,所以至今為止林健同志只是順利地牽到了我的手,親了幾下小臉,其他啥也沒成功地實施……(_)
林健有時候開玩笑說我是x冷淡,呸,雖然現在已經是2010年,可也不意味著認識三天就上床是潮流啊,女人還是要自愛!
情人節那天,他和我約好,一起去新開張的電玩中心夾女圭女圭,他要給我夾到那個我最喜歡的灰太狼(我愛灰太狼,我經常yy他把喜羊羊收成後宮……)!
他說這句話的時候小眼神兒眨巴眨巴,一閃一閃的,讓我心跳加快了不止一下。
我不禁很不純潔地想,要是他真的夾到了灰太狼,我就……我就勉強讓他舌吻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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