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飛歌 第四十四章  城夜市

作者 ︰

 城夜市,人流涌動,熱鬧非凡。

現在人流中有一對人,男子穿著青白雲衫,女子身著桃色孺裙,這兩人就是劉秀和我,現在劉秀臉上笑容里還帶著得意之色。

他轉過頭,笑著問我,「通兒,如何?」

回頭,我說,「那相士說,你我的姻緣是宿世姻緣,注定要相捆一生。」

現在,劉秀笑著對我說,「通兒覺得呢?」

我想了想,「你覺得是,那就是唄!」

劉秀不同意,「你怎麼一副興趣缺缺的樣子?」他當眾一把攬我在懷,「你不喜歡?」

「說什麼呢!」我錘了他,隔開一絲距離,「我這麼說是看重你,以你的感知為感知,你就是個不解風情的!」

劉秀再次啞然,我則是得意一笑,「怎麼樣,我這麼事事以你為先,算不算一個合格的妻子?」

「是與不是,床榻上便見分曉!」

現在輪到我啞然了!劉秀算是極為正常的男子,一直以來除了少數的幾次以外都很有節制,好吧,我承認,在床第上,我確實……不那麼盡如人意。

街道上熱鬧騰騰,我們二人隨意走走,其實,我基本不在大街上走動,更不要提游夜市了,現在看著這人流攢動, 城的少男少女傾巢而出,現在覺得,出來走走的感覺的確很不賴。

「通兒,你覺得那個好吃嗎?」。現在,劉秀臉上露出躍躍欲試的樣子。

我跟著他的目光望過去,不遠處就是一個人舉著一根長長的棍子,上面全是紅油油的一串串,看起來還算是美觀,只是不知道口感如何。

我是不曾嘗過這種東西的,「我,不知道。」

劉秀奇怪的看著我,弄得我的確不怎麼好意思了,他說,「你不是從小都在 城長大嗎?怎麼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怎麼解釋,在沒有遇到劉秀之前,我算得上是真定趾高氣昂的郡主,這些市儈粗食我看都不看,但是我不想讓他笑話我,模模糊糊的說道,「應該是能吃的吧!」

旁邊的小孩給了那人五個銅板,接著一口咬下一個紅色的小球,看著是能吃的,這麼回答應該還行吧!

劉秀看怪物一樣的看我,「你不會是沒有出來過吧?」

尷尬的笑了笑,對上劉秀那眼神,連我都覺得自己有些不同常人了!

劉秀牽著我就往前走,問著那小販道︰「你這是賣的什麼?」

「這是冰糖葫蘆,這位相公要不也買一串,給你家小娘子嘗嘗?」

劉秀摘下一串,又問道︰「味道怎麼樣?」

「五文錢一串,酸酸甜甜,不好吃不要錢!」

現在,劉秀朝著我道,「我剛剛的碎銀都花在聚香樓了,你有銀子嗎?」。

怔了怔,一般不都是男人掏錢的嗎?自己想吃還要我給他付錢?

「我忘了帶。」

本來就是嘛,隨處看看不是很好嘛,偏生這人非要嘴饞!

現在,我們兩個身無分文,那小販看我們的眼神全是新奇,也對,我和劉秀穿著確實是出自大家,可就是這麼兩個人,連一文錢都拿不出!

我奪過他手里的那串冰糖葫蘆,再遞給那小販,拉著劉秀就走,再說道︰「沒銀子就別在那里裝可憐了!」

我這麼不計代價的損劉秀,結果可想而知。

「通兒,看那是什麼?」

細細看過去不就是猜燈謎嘛!這人用得著這麼激動嗎?舅母以前就說過,這種庶民玩的東西最是低俗,真定的大家閨秀就沒幾個人玩過這個玩意兒。

走上前去,就听到主家介紹這次的猜燈謎規則,「各位,今夜的猜謎盛會可是有限制的,必須是一對夫妻才有資格參加!」

我走了上去,倒要看看主家想要玩什麼!

「剛剛是誰不屑的?」劉秀一看到我比他還積極的往前竄,他馬上揪小辮子。

原來,這場燈謎會的規則是,給出一個字,要一方只在宣紙上作畫,另一方根據畫猜出是什麼字,勝了便有二十兩作為獎勵,但如果沒有勝出,那麼想要回自己作的畫是需要付銀子才可得到。

劉秀興致勃勃的把我們兩個人的名字報了上去,現在我們兩人站在上方,現在我將面紗附上,身邊的劉秀雖然俊逸風神,不過他今夜也稍稍做了些易容,以往他登高之時百姓也是隔得很遠,所以我們二人的真容並沒有太多人見過。

現在,劉秀靠近了我,「我作畫比你要清晰明了,你一看準能猜出,我去作畫!」

仰起了頭,我沖著他疑惑問道︰「你的畫神韻都沒有,我怕會輸!」

「你很得意是吧!」劉秀看著台下的人,面上依舊是溫和的笑容,只是那聲音,冷森森的。

「不管,反正我去畫!」

「我來!」

…………

現在,我和一群女子站在這邊,癟嘴看著對面在領字準備作畫的劉秀,他笑得春風得意,我終于知道什麼叫小人!

此刻劉秀已經手執狼毫,在宣紙上行雲流水的描上丹青。

這個人倒是聰明,他的畫上,一邊是紅,一邊是綠,一邊喜風,一邊喜雨。‘秋’字還能讓他畫成這樣!

待到所有男子都畫好之後,女子這邊則是在紙上寫下謎底,接過墨筆,我轉過頭看了一眼對面,劉秀站在對面負手而立,笑意融融的看著我,志在必得的模樣,端的是風流無極。

別過頭,撅了撅嘴,真是讓人看不慣!

靈機一動,我在紙上洋洋灑灑的寫上一個巨大的篆書字——俗。

寫上最後一筆,我抬頭看了對面的劉秀,因為是兩人合作,他是不能過來幫我的,現在,看到我寫的‘俗’字,他額頭上青筋直跳,嘴角十分有韻律的抽搐。

最後,我們兩個人的評語是︰丹青妙筆生花,栩栩如生,書法蒼勁有力,當得大家風範。然,二人實是文不對題,默契為零。

劉秀氣不過,拉著我就上去要回那副他所畫的秋風寫意圖當做紀念。

結果可想而知,我們沒有銀子贖回,自然是要不到的。但劉秀非要不可,現場出現混亂。

「陛,陛?三爺?」

這個熟悉的聲音,把我和劉秀都吸引住了,回頭望過去,是耿純不確定的眼神。

(注︰古代的男子表字按照‘伯仲叔季’來排名,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劉秀排名老三,所以才有最後的三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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