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山上睡了一晚,準確的說不是睡,而是呆坐了一晚。天太冷了,根本就睡不著。等到天色稍稍可以看到路的時候,櫻就向山下去。
雖然櫻都的一面是靠著櫻山的,從櫻山上找好角度還可以看到櫻都里的全貌,櫻山相當于就在櫻都里,但是櫻山的出入口卻是在櫻都的城外。
櫻進入到櫻都已過了午時,實在是走不動了,櫻找了一個地方歇歇腳。翻開包裹拿些干糧填填肚子,卻在包裹底下發現了一塊布巾,上面寫著字……
櫻,我想,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了,無論天上地下人間我都不再存在,所以你們不用再掛念我。其實救你的時候我就發現了你的真實身份,我發現你身上帶有我的詛咒。我這輩子只下過一次詛咒。那就是十七年前在現在的飄媛殿里,當時那片櫻林里有棵已成精的櫻樹精。我和紹軍經常在櫻林里散步,有天我們談到了,如果我死了會怎樣,而紹軍說會陪我一起死。那棵櫻樹精听到了,就說到時讓紹軍將他的九五之尊的靈氣給她,這樣她就能立刻成人了。我當時也就一時之氣,對那櫻樹精下了個咒。如果那櫻樹精真接受了紹軍的九五之尊的靈氣,那麼她成人後就會受「世世輪回自生自,克己克他永孤獨。」的詛咒,是個以生命靈魂為契約下的血咒。其實那天之後,我想想認為不會有那一天的,只當成了個玩笑,沒在意過那個詛咒,直到我遇見了你。我佔卜過,你是從未來來的,而你也就是是那個櫻樹精。我怎麼也不會想到,你輪回千萬年後居然會回來,然後與我的兒子相戀。或許這就是命,不可逃避的命。當時我是用自己的生命下的咒,怎麼也沒想到,十七年後,我竟要用自己的生命去解那個咒。你本不是這個時代的人,不能在這個時代生存,但是由于你身上帶的紫蝶玉,所以你在這個年代活到現在。紫蝶玉畢竟是仙家之物,以防萬一,我已經把我修煉的元丹給了你,反正我再也用不著了。那樣,以後即使你丟失了紫蝶玉,也可以以常人活在這個時代。其實,當我知道紹軍已死,我就不想繼續這樣活著了,當年我之所以用生命詛咒你,其實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當皇帝將九五之尊的靈氣自己給出,就將受到永世不得為人的懲罰。在和你相處的這些日子,听著你講著志賢的事給我听,是我這十幾年來最開心最幸福的日子。現在我唯一的心願就是,希望志賢能夠幸福。希望你能幫我完成這個遺願。愛志賢、愛惜你自己、祝你們幸福的母親。
&憶四個月前*七月二日&
「櫻,我撿了一只兔子。」
「啊?哪撿的?」
看著志賢抱著一只兔子來,與昨天她從志坤手上救下的兔子放在一起。她想,怎麼宮中有那麼多野兔啊?
「我經過飄媛殿時看到的。看它很孤單的樣子,所以想正好與你那只兔子做伴。」
「哦。」
听志坤說過飄媛殿,知道飄媛殿的荒蕪,但沒想到它荒蕪到有那麼多的野兔。
「咦,你看,正好是一公一母呢!好巧。」
「是嗎?我不會分辨兔子的雌雄。」
櫻左右看著眼前的一對兔子,怎麼看都不能看出有什麼區別。
「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
「哦,好像是耶!」櫻研究了會,看著它們吃草,「志賢,我們把它們放生吧!它們一定不喜歡被豢養,自由自在才會快樂,我們讓它們回飄媛殿去吧。」
「啊?哦,好啊。這里是太悶了。」
其實這只兔子是他特意找來的,想一只兔子怕孤單不好養,卻沒想到櫻居然會要放生。听到櫻說「自由自在才會快樂」,志賢心里有些黯然。原來櫻不喜歡宮中的生活啊!其實,他自己也不喜歡宮中的生活,可是,這是他的宿命,他無法改變。那麼,櫻會願意為他留在宮中嗎?不——無論櫻是否願意留在宮中,他都一定要讓她留下,就讓他自私吧,他會給她所有,除了離開皇宮,他不能沒有她,不會放開她的,一定,一定不會讓她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