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曲采嬪坐在陽台上,暖暖薰風拂面而來,花台上,朵朵雛菊迎風搖曳。
她伸手,指月復輕觸小巧稚女敕的花瓣。
這盆白色雛菊,是他前兩天抱回家的,就放在陽台上,他沒有多說什麼,但是彼此心里都清楚,那是為了討好她。
他又怎麼會知道,她愛雛菊,是因為許多年前,他曾經送到她手中的一朵雛菊,她惋惜來不及萌芽便告夭折的感情。
她起身悄悄打量樓下的情形。寇君謙正蹲在後陽台埋頭搓洗衣服,他現在變得好乖,居然做得到每天自動洗衣服,但是——
喂,洗衣服不必這麼用力扯,這種蠻勁是在對待殺父仇人嗎?還有那件牛仔褲會褪色,不能和淺色T恤浸泡在一起……
她及時吞回欲出口的碎碎念,忍住不上前糾正他。
不能流露太多的關懷,他會留戀的。
她無數次提醒自己,硬生生收住想靠近他的步伐。
洗完衣服,他再拿出拖把拖地。
拖完地,繼續擦窗戶,把家里打點得明亮整潔。
這完全不是他的個性,她心里也清楚,這還是在討好她,怕她不開心,他努力做到她要他做的事。
她不姓寇,也不叫君謙,所以她不是笨蛋,他的心意,她怎麼會不清楚?
他那張臉從來就瞞不住心事,一開始或許不懂,但是她不會感受不到,他將她看得比什麼都重要,被帶衰也無妨、折壽更不放在心上,甚至為了她回到過去,試圖改變她的命運,這些不單單是善良、重義氣就能做到的——
他的心,早就不在葉容華身上了。
這從來就不是她的本意……她希望他幸福,所以極力成就他的幸福,偏偏卻也是她,破壞了他原本唾手可得的幸福。
他居然真的為一只朝不保夕的女鬼放棄了男人心目中的夢想,這種事也只有他這笨蛋做得出來。
她哪里比得上葉容華,一般女孩子能做的,她都做不到,甚至還會給他的人生制造更多的麻煩與混亂……
「唉唷喂呀,哇?咖蹭……」听到這聲可笑的哀號,她趕緊下樓察看,發現窗台垮成一堆木屑,某一枚笨蛋跌下去了,還弄倒一整桶的污水。
好夸張!怎麼所有衰事都讓他遇上了……
寇君謙揉揉膝蓋,很狼狽地站起身。從他走路的異樣姿勢看來,似乎是扭傷腳了。右腳刀傷未愈,左腳再扭傷,看起來真的好慘,走路完全不知該怎麼使力……
她還在猶豫要不要上前幫他,他已經扶著桌椅、家具移動步伐,自己找出醫藥箱,很可憐地自己動手拆掉濕透的紗布,還不時偷瞄她一眼。
他這個樣子,完全就像想索討憐愛,又不敢任性開口胡鬧怕惹媽媽生氣的小男孩,看得她心都軟了。
「我來啦!」她克制不住地上前,接過他手中的棉花棒。
就這麼一次,只有這一次而己,應該沒關系……吧?
「豬頭!你都隨便涂一涂嗎?」沒盯著他換藥,他就給她隨便抹抹敷衍了事,難怪傷口復原速度這麼慢。
她換藥的動作好溫柔,感覺好像以前那個善解人意、會擔心他、對他碎碎念的可愛小甜心。他著迷地望著曲采嬪傾身挨近的嬌軀,幾乎聞得到屬于女子特有的馥柔馨香,他一時意亂情迷,心髒怦動狂跳,于是不自覺再次做出鬼遮眼的事——
好軟,她抱起來的感覺比想像中還舒服,如果壓在身下一定會更銷魂,軟軟的嘴唇就跟上次嘗起來的感覺一樣好——不,是更好……他忍不住深入品嘗,勾住柔軟丁香,舌忝舐深纏,嘗盡唇腔之內的每一處甜美……
「唔……」她細細的申吟稍稍拉回他的神智,這才驚覺——
他什麼時候把她壓在沙發上的?手還覆在女人胸前最柔軟的那個位置,如果假裝是不小心跌倒可以說服觀眾嗎?可是熱燙勃發的男性某部位正地卡在她腿間,這麼禽獸的姿勢說服力有點薄弱吧……
他還在思考要怎麼找下台階,或者干脆招供算了,坦承感情總比胡亂非禮女人來得好吧?最多再多澄清一下他沒有要給她壓力的意思,要不要接受她可以慢慢再考慮個十年八年都沒關系。
「其實,采嬪,我喜——」
啪!
顯然,她也考慮好該怎麼回應了——
一掌直接往他臉頰轟上去。
采嬪現在完全不理他了。
闖了禍的寇君謙自知理虧,這幾天都不太敢煩她。
雖然他事後用力回想,她好像也沒怎麼掙扎,而且……明明就很有反應啊,如果她真的不要的話,應該一開始就要抗拒、而且態度更明確一點,那樣他就不會渾然忘我,沉醉到忘了自己是誰……
不過這麼無恥的話他說不出來,那種「嘴巴不要身體卻很誠實」的台詞,是男人用來推卸責任的,一般隸屬于小說中俊美邪佞男主角的專利,他沒那個本錢、更沒那狗膽。
她甩他一巴掌了,不是嗎?
女人就是不願意、不喜歡、不舒服,才會打他啊!雖然他覺得那是很美好、很珍貴的感覺,但是她只覺得被冒犯。
哀怨的目光追隨曲采嬪,看著她從眼前走過,瞧都不瞧他一眼。
他現在兩條腿都帶傷耶,怎麼出去覓食?她好狠的心,真的不管他死活了……
最後還是孫旖旎來探望他,知道他狀況那麼慘,「嘖嘖」兩聲為他的衰運聊表驚嘆後,總算還有點良心,稍盡了下房東照顧房客的義務,幫他送吃的、陪他去中醫診所推拿,反正住同一條巷子,走幾步路就到了,很方便。
再來就是洗澡的問題。之前他傷一只腳已經很麻煩,現在兩只一起來,怎麼洗他都不知道了.好不容易洗完,還在浴室滑了一跤,頭上撞出一個包。
如果用星爺的電影來形容,他都想吐血吐成一個「慘」字了。
「你還好吧?」曲采嬪硬邦邦的聲音傳來,看似探問得不情不願。
「沒事沒事,你不要過來,浴室都是水。」他急急忙忙阻止她。
她欲言又止了半晌,最後停在原處不動。
寇君謙好不容易自行撐起身體走出來,她這才上前攙扶。回到房間,她從衣櫥拿了衣服給他替換。
「對了,下一張圖是不是該畫了?」算一算差不多快一個月了。他順手拉住她的右掌就要察看——
曲采嬪迅速甩開,退了幾步。「你不要踫我!」
他的手還僵在半空中,一臉尷尬。
「對、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在她心目中,他已經成了那麼低級的人嗎?連他的靠近,都嫌惡得無法忍受了……
「總之,你離我遠一點,時間到了我會自己告訴你。」
她冷冷說完,背身而去,卻在離開他的視線後,卸下防備,流泄脆弱。
不是沒看見他受傷的神情,也不是不心疼……但是,她能如何?把他害得這麼慘後,連他在浴室跌倒時扶他一把都做不到……
這個人,實在是老實得惹人心憐,就因為她那一巴掌,便認定自己強迫了她,一副自責得想切月復向她謝罪的模樣。其實女人若真不願意,豈會任他嘗盡甜頭、里里外外都吻遍了才想到要反抗,她是……不得不打啊!
女人心哪……依他的等級,或許終其一生都無法知曉她的心意吧!
她抬掌,看著逐漸淡淺的掌紋,逸出幾不可察的眷戀笑容。
真的,好舍不得他…
「那個……我出去一下。」
雖然采嬪現在已經不太理他了,他還是會習慣性地報告行蹤。
他要陪葉容華挑選送給父母結婚周年的禮物,不過在這敏感當口,他當然不敢在她面前提葉容華來自絕生路。
雖然沒有緣分當情人,但他們還是不錯的朋友,會彼此關心,他去推拿的那家中醫診所還是葉容華介紹的,陪她挑個禮物也是應該的。
「你腳好多了吧?抱歉,你受傷還讓你出門。」
「好多了啦!」不過是扭傷而己,推拿個幾天其實就已經可以正常行走,右腳的傷口也在復原,其實走慢一點、別讓傷口裂開的話,正常行走沒什麼問題,何況只是在這附近逛逛而己。
葉容華說,她與妹妹講好,她挑選父親的禮物,妹妹挑母親的,听說她父親身量與他差不多,她想送套西裝,就開口請他幫忙出借「身體」了。
買好禮物,他們在附近順道吃了晚餐。
餐點才剛上來,外頭便滴滴答答下起雨來。
寇君謙一邊吃,目光不由自主地頻頻往窗外瞄,心神不寧。
下雨了,采嬪最怕水了,不曉得有沒有躲好?
她很愛在陽台做日光浴,萬一不小心睡著了沒及時進屋……還有他昨天洗了衣服,賢慧又心思縝密的她可能會跑去後陽台收衣服,然後不小心被雨淋到……甚至連屋子不曉得會不會漏水,害她嚇到這類天馬行空的夸張想法都冒出來了。
他也知道這樣心不在焉的表現,對和他一起吃飯的伴很不禮貌,可是他就是控制不住腦袋里的思緒,掛念家里的那個人。
她一個人,會不會怕?
「你告訴她了嗎?」
「啊,什麼?」對面拋來的問句讓他熊熊回神。
「我說,那個讓你真正認識愛情的人,你向她表明心意了嗎?」
「沒有。」因為想開口的時候,她就賞來一巴掌了,哪還說得下去?
「這不像你的個性。」他是那種喜歡上一個人,就會靠一股蠻勁勇往直前的人,不怕受傷、不怕拒絕,就算不被愛著,他也可以一個人愛得很快樂,用一雙眼全心全意看著那個人。
「她的情況比較復雜一點……」需要考量的問題很多,她的心情也要顧慮,不能讓她困擾、不能給她壓力,擔心得愈多,他愈開不了口。「而且她還幫著我來追你……」
這樣怎麼可能還會對他有意思?真要開口了,那叫白目。
「怎麼不可能?有一種愛情叫做‘祝你幸福’,沒听過嗎?」要真沒有心,何必花那麼多心思來幫他追求所愛?
他只听過有一種愛叫放手啦!「你抄襲歌詞。」
葉容華絕倒。「算了,你這種單細胞生物,沒有慧根參悟女人心。」
第二次被女人如此評價,寇君謙識相地埋頭解決餐點,不去抗辯權威。
「咦,你怎麼還在這里?」出來用餐的孫旖旎,甩甩身上的水花嘀咕︰「雨下真大……」
「不然我該在哪里?」
孫旖旎停下抽面紙的動作。「她應該就這一、兩天了,保險起見,你不該在家里守著嗎?」一口花枝丸忘了咬下去,寇君謙震驚地仰頭。「什麼?」
他每次問,她都說還早,而且老避著他,一副很不想跟他同在一個屋檐下的感覺,所以他才會出來,讓她有空間透透氣……
孫旖旎打量他的表情,恍然大悟。「難怪昨天她來找我,態度怪怪的……」原來打的是這個主意,連告別的機會都不給他,她不知道這會讓寇君謙多傷心嗎?
寇君謙猛地站起,打翻了桌上的水杯,發出不小的聲響,引來鄰桌客人的側目,但他管不了這麼多,拔腿往外飛奔。
雙腿傳來陣陣抽痛,因過于劇烈的動作而扯裂傷口,但他跛著腳,朝家門方向飛奔。如果就在這一、兩天,她為什麼不說?他出門前明明就告訴她,她為什麼不說?!她明知道沒有什麼會比她更重要,只要她一句話,他就會留下來陪她,她為什麼不說!
她真的這麼討厭他嗎?討厭到寧可消失都不想留在他身邊……
用最快的速度返家,他跌跌撞撞沖進屋內,雙腳痛得幾乎站立不穩,他沒來得及喘息,著急地找遍屋內每一個角落,沒見到她的身影,卻看見飄落在落地窗邊,被雨水打濕的畫軸…他伸手攤開,畫已不是畫,糊成一團的顏料己辨不出原貌。
劇痛無預警地椎入心扉。
「采嬪……」他怯懦地輕喊了聲。「采嬪,你在嗎……不要這樣嚇我……」
她怎麼可能就這樣離開他?一如來時的悄然,讓他無從防備,他甚至、甚至還來不及親口告訴她……他愛她……
尾隨而來的孫旖旎,靜靜站在門邊,一時也不曉得該說些什麼。
他——該不會在哭吧?
一個這麼高大的男人,哭起來很怪耶!
孫旖旎搓搓手臂冒起的雞皮疙瘩,走上前。「你……」
他毫無反應,臉上一點表情都沒有,是受到太大的打擊,呆了嗎?
她張口正想說點什麼,他突然驚跳起來,像發瘋一樣搬出所有的畫具,開始狂畫曲采嬪。好熟練!孫旖旎嘆為觀止。每一分神韻、每一寸曲線、臉容的勾勒又快又準,顯然這張臉已經深烙記憶,他太熟悉屬于她的每一部分,忘都忘不掉……
「沒有用的啦,她如果不願意,你畫到死都畫不出她來。」
這本就是兩相情願的事,他願給,她願受,才能成立,不是單方面強求就可以的。
「不願意?」他茫然抬眼。她為什麼不願意?她不是說怕了無依無據、寂寞無邊無際的日子嗎?他想陪她,他可以跟她對話啊,她為什麼不要?
「我又沒有強求她要愛我,我自己愛就可以了,她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我改掉所有她不喜歡的生活習慣,我什麼都听她的,我不交女朋友,一輩子陪著她,只當朋友就好,她為什麼還是不要?!」不懂,他真的不懂……
「她就是不忍心讓你為她犧牲這麼多才走的,你是豬嗎?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
「我沒有犧牲什麼!」有她相陪很快樂,哪是犧牲?
「那是你的想法。連她都知道養一只鬼在家里是要付出代價的,她很難過害你左腳受傷——」
「我踫到搶劫,關她什麼事!」他搶著反駁。
「從窗台跌下來又扭傷另一只腳……」
「那是提醒我變胖,該減肥了!」窗台和她都是無辜的。
「在浴室跌倒,頭上撞出一個包……」
「我自己白痴大意,又干她屁事!」
「原本偏財運還不錯,現在連張兩百塊的發票都對不中……」
「中個兩百塊就能大富大貴嗎?不能的話,中不中有什麼差別?要錢我自己賺,不稀罕意外之財!」
孫旖旎挑眉,似笑非笑。「你對她倒是情深意重。」維護成這樣。
很多事情,相信他不是一無所覺,卻自始至終,不曾動搖過信念。
「那是——」本能要再反駁,听清楚她的話之後,寇君謙弱了氣勢,軟軟點一下頭,可憐兮兮地承認。「對,我很愛她,可是她不要我……我長得不帥、不了解女人心、不有錢又不邪佞,所以她不要我……」
前頭還有模有樣,但到後來……
「邪佞?」
「她說女孩子就喜歡那一種。」就在他不顧旁人側目,到租書店掃了一大堆言情小說回來給她打發時間之後,她看完的結論。
他這種型的,通常都是男配角的命,就算埋頭苦干追個十年八年,女主角最後還是會以不可思議的光速,瞬間被邪佞男主角吸引。
他真的好慘……
不知道這時候笑出來會不會很沒同情心?孫旖旎輕咳了聲。「都說她不是不愛你,是不想連累你為她弄得一身傷了,你是听不懂人話嗎?」曲采嬪選擇自行消失,這樣他就不必背負良知譴責、道德壓力,她是用心良苦。
「謝謝你的好意,我心領了……」一點都不能安慰他。采嬪知道他的心意時,明明就不高興,完全不想理他。
「她沒有不理你,你受傷她很心急,跑來請我幫你,暗地里關心你,她只是不想留給你太多的遺憾。」單戀都已經難過成這樣,要是知道她的心意,他會更痛苦,更難忘。
「是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她更不應該離開他。
寇君謙不再說話,埋頭專注地畫她,一張不行,就畫兩張,兩張不行,他畫三張……總有一天可以把她畫回來。
這個死腦筋的家伙!孫旖旎懶得再跟他說,該讓他知道的她都說了,看不開她也沒辦法。
天色亮了。
寇君謙一夜無眠,畫了不計其數的她,但是沒有一張,能讓活靈活現的她再次出現。孫旖旎不是說他的畫有靈氣嗎?他有滿滿的感情,很真心地畫,很用心地想她,就算不刻意這麼做也滿腦子都是她,為什麼還是畫不出來?
「采嬪,我知道你在這里、听得見我說話,不要不理我好不好?回來陪我……」
到後來,等不到她,他也想通了。
既然她不來找他,那就換他去找她。
他收拾滿地的畫,疊起,收成卷筒狀,抱著它們去找孫旖旎。
孫旖旎听了他的話,一口茶差點噴出來。「你、你、你——說什麼?」
「我說,她不見我,換我去見她。」
「不是吧?我說寇君謙,雖然你很痛苦,但是殉情真的是不好的示範,你千萬別——」
「誰要殉情了?」他奇怪地瞥她一眼。「我想再試一次,回到七年前她出事的那一天找她。」真要殉情,還會來找她廢話一堆嗎?
「原來……是這個意思喔?」她干笑兩聲,旋即神色一整,吼他︰「你真當這是國際旅游團了是不是?還玩了又玩,去過還想再去?'」
「我要去。」他神情未變。無論任何代價,他要去。「我有好多話還沒來得及告訴她,就算命運改變不了,就算我得付出代價,我還是要去,把那些該說的話親口對她說。你不是我,你不會明白那種想抓住什麼卻沒抓住,懊悔的傷痛有多痛……」
「誰說我不懂……」她咕噥。就因為懂,才想極力彌補,四處奔波讓自己累得像條狗一樣……
「如果你真的懂,那就幫我,我不想一輩子都活在這樣的懊悔與遺憾當中。」
分不清究竟是哪一句話打動了她,總之——她一定是瘋了,居然答應陪他一起做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