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鳥飛魚 第十二章 鴻門宴

作者 ︰

席兆設宴,想要修復與霍銘彥的關系,他決定坦白自己就是那個人人唾棄,人人好奇的叛徒!同時,他會宣布和漫色成為正式的男女朋友,省的霍銘彥掛念——朋友妻不可欺,到時他自然會放手了。

那段時間,安晴依然是霍銘彥的緋聞女友,所以她也在被邀請之列。

場面很是張揚。來的都是彼此的朋友,都是那些公子和各自的女伴。所以突然間,這個聚會變得和畫了妝的女人一樣搖曳生姿。俊男美女,果然是吸引人的搭配。

安晴坐在離漫色不遠的地方觀察她,時間過去,她們的距離越來越遙遠了。到最後,會不會看不見卻甚是想念?時間就是一個未知數,這一秒的你永遠不會知道下一秒的你的處境。所以時間總是那麼的迷人。生活總是那麼的充滿挑戰,沒有預知的將來多麼地刺激與誘人。

「安晴,你知道莊明在哪嗎?」。漫色在注意到她的目光後走過來想要得到一個答案。

「你怎麼知道莊明在這個城市?」安晴不止是一個美人,思維的快捷也注定了她的不平凡。

「我一直和他有聯系的。我還讓他到這里來呢!」

也許漫色並沒有露出那種得意洋洋的表情,可是看在安晴的眼里,一切都是那麼的諷刺!

只是一瞬間而已!場面頓時失控了。

安晴怎麼都想不到莊明和漫色會一直有聯系,那麼,這是不是意味著她輸得徹底?

安晴順手拿起了餐桌上的水果刀,干練地把它擱在曾經的好友的脖子上。

「好朋友,你信不信,我的刀子真的會劃上你的頸動脈。」此刻的安晴就像嗜血的惡魔。

「我相信,你一直言而有信,言出必行。寶劍出鞘,必定見血。」這不是漫色在賣弄文采,而是那句話是嫉惡如仇的安晴常常說的。

「安晴——」莊明竟然也出現了。這個安靜的地方,到底還有多少的喧鬧他們才滿意。

「安晴,你把刀放下,你會傷到漫漫的。」席兆小心地說。

「寶貝,你知道我為什麼離開嗎?」。

「因為我惹你生氣了。我喜歡霍銘彥,還和他約會了。」

「因為我決定把你綁回我們的家。你知道嗎,這段時間我設計了我們以後的房子,老人房,嬰兒房,我們一起回去。你是學建築的,你可以設計我們的婚房。」

「安晴,如果那件事情一定要人流血,那麼一定是我。」趙漫色那麼維護席兆,難道她真的愛上了?

「安晴,安勝不會希望你這麼做的。他愛你。」

「不!」那一刻,她真的明白了。那把刀子最後還在安晴的手里,可是受傷的是莊明。

是的,她早就應該想到了,那麼悲慘的結局,根本不是他想要的。親愛的弟弟,以後我會為了自己好好活下去。

莊明的血液很是特殊。安晴說出了那個霍家的秘密。

莊明剛生下來的時候有點小毛病,而霍家那時的當家還是霍老爺爺,他不顧霍銘彥父母的同意,把孩子給了自己老婆那邊的人撫養。

莊明原名叫霍銘楊,後來又被取了名字。

這個秘密在那群公子哥的父母群里不是秘密,但是對于這些年輕人,還是比較震撼的。

後來,莊家由于經營不善而破產,所以帶著莊明離開了這座城市,當然,想要永遠佔有這個孩子,大概也是一個目的。

莊明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很是生氣,這個世界,怎麼會有人甘心放棄自己的血脈?他一直覺得霍家的人都是那麼地冷血。所以他決定了和他們沒有關系。

霍銘彥把消息告訴了自己的父母。霍家當家人立刻趕到醫院。

莊明的傷不嚴重,在霍銘彥輸了血以後很快就清醒了。

那時他在現實生活中看見了自己想見很久的人——父母。

「我不會認祖歸宗的。」這是他已經決定的事情。

霍雍很是生氣,霍母暗自落淚。但是離開才是他們最終的路途。

在莊明的強烈要求下,安晴做了檢查。結果不是很好——輕度重度抑郁癥。

莊明決定帶著安晴離開這個城市,最後他去見了霍銘彥和趙漫色。

他稱呼了「大哥」,霍銘彥心滿意足,打包票說︰「有什麼事情盡管來找我!」

莊明還是叫莊明,而安晴,如果在古代,前面也許應該貫加夫姓。

安晴對漫色說自己的感情之路︰「我小時候也許得到了父母的疼愛,所以在我的弟弟出生之後,我不再那麼幸運了。我的母親有病,我的父親在乎的是我的弟弟。所以和我最親的人,成了那個我應該恨的人!我的膽子其實很小,但是那些恐懼的日子里,幸虧有了他,我不至于那麼害怕牛鬼蛇神的。人恐懼到了極點是不怕死的。那時的我還在懷疑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妖魔鬼怪的呢!我害怕我一拉開櫃子,就會有實體倒下了。我害怕我在洗澡的時候會跳出來一個犯。我害怕各種東西……可是我不敢跟別人說。我有了一個弟弟,我就沒那麼害怕了。我們血脈相連,我覺得我們可以互相保護了。直到他侵犯了我,我才覺得我給了他錯誤的訊息。他死了以後,我的恐懼感又來了。我一直沒有從小時候的陰影里出來,我多麼可悲啊!」

漫色只能告訴她︰「一切都過去了。」

「世界上到底有沒有鬼呢?」

「……」這個答案,沒有人敢肯定回答。

「不過我現在有了莊明,我不怕了。」安晴變成了莊安晴。

仔細一想,霍銘彥倒真是一個善解人意的男人,他可以讓任何不開心的女人笑出聲,僅僅為他。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會忘記煩惱,也會忘記自己的愛人,即使有了法律關系的親密人。他會讓你覺得他是你的情人,保護神。很難想象一個男人會有這麼大的魅力。

安晴本來的主意是什麼呢?吸引霍銘彥的注意,讓他對付席兆,對付席兆就等于對付趙漫色,她的計劃無懈可擊。可是,計劃之外的呢?出現了意外——安晴似乎愛上了霍銘彥。如果後者對她也是真心的,那麼大團圓結局也是不錯的。又一個可是,霍銘彥只是為了讓她消除內心的恨而對她那麼好,而他真的愛的人卻是她的敵人。世界上最欲哭無淚的事情是不是這個?為什麼會出身在那個家庭,為什麼安勝會是她最親愛的弟弟,為什麼她要報復趙漫色——這個她最要好的朋友?上帝是不是哪里搞錯了,為什麼要她那麼累,承擔那麼多?

安晴總是詢問自己。但是經過昨夜,她已經完全想清楚了。

她的身邊一直有那麼一個人陪伴她。以前她听說一個女人的愛情的最終結局是和自己愛的人結婚,可是她真的愛過一個人以後,發現堅守這份愛情是多麼艱難。所以現在,是她做選擇的時候了——嫁給一個自己不愛的男人,但的誰又知道很久以後自己是否真的會愛上他。又或者他們已經習慣了彼此。他依然對她那麼好,而她,習慣接受他的好。這個世界上其實早就沒有了愛情是不是,有的只是守護愛情?

安晴離開趙漫色是不是對大家最好的選擇?原來,真的只要快樂了就好。很多時候,我們在瘋狂追逐自己沒有的東西,卻遺失了最初的夢想和美好。

這個房間那麼陰暗,黑暗,窗戶被厚厚的窗簾遮住,陽光堵在了外面。

安晴穿著白色的純棉睡衣,睜著大大的黑色眼楮,她的眼神本來那麼無神,類似于死魚的眼楮。她的臉色那麼蒼白,就好像大病在身。她突然間好像一只矯捷靈敏的貓,被子已經從身上月兌離,她踩上了涼涼的木質地板,抓住窗簾的一角。她好像在深呼吸,或者她的心里正在默數什麼。

「嘩」地一聲,刺眼的陽光照進了她的眼楮,她的心靈,她的靈魂。她用手遮掩著眼楮,頭偏向左側,柔順的頭發順著頭的擺動而運動。她從來沒有那麼安詳過,她的心終于變得那麼寧靜。

她終于適應了陽光。今天中午的陽光是那麼柔和,就好像可以帶給所以人好的心情。

她慢慢抬起自己的手臂,張開自己的雙手,就好像學習飛翔的鳥兒張開了翅膀。又好像《泰坦尼克號》中的rose那麼安靜。

那一刻,陽光讓她完全釋然,原來,我們一直在尋找放空的自己。記得《福爾摩斯》,主角有那麼神奇的功能——他說他的腦袋就是一個硬盤,不需要的東西絕不存在,否則就是浪費腦容量。我們追求的也應該是這樣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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