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鳥飛魚 第十三章 我給你的最後溫柔是手放

作者 ︰

宴會之後離開的不僅是莊明和安晴,還有席兆。

一直以來,席兆就是一個大人贊許,人人稱羨的好孩子。為了這個徒有虛名,他活的沒有自己,簡直到了吃力的地步。在讀書的時候,他的座右銘是「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工作了,又變成「勤勤勉勉,刻苦奮斗」。席兆的家庭絕對不差,從出生,父母就沒有讓他走過彎路。他也習慣了做父母滿意的好兒子,做一個壞學生羨慕嫉妒恨的對象。從來,他出現的地方就是圖書館和教室,還有寢室。他學習很多的理論知識和實踐工作。他積極參與學校舉辦的活動,如演講比賽,樂器演奏什麼的。而同學們不知道是每次大型的活動,他也是組織者。席兆就是一個全能的人物。他會和校長一起出現在演講台上激情四射,渲染環境,激發人最本源的感情。說起席兆,就好像說起美國總統,誰人不知,那個不曉。

而其他的人呢?一個個要麼默默無聞,要麼劣跡斑斑。個個都是大錯不犯,小差不斷的麻煩哥,多事姐。導致那時大學大家多創了一個校園名詞——事哥事姐,總結三事︰多管閑事,沒事找事,自以為是。

過了很多年,席兆一直隱藏自己的本性——那個張揚到極點的俊逸男子。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平凡的人會羨慕明星的一呼百應,引人注目;而那些招搖的人也會羨慕平常人的舒服自由自在。席兆就是後者。

他給了漫色一封信,寫明兩人解除男女朋友關系;給了霍銘彥一封信,講明自己就是那個出賣公司利益的人。做完一切心中的坦然只有自己知道!

「一個旅行箱,一個單反,我要去流浪!」這是朋友們最後知道的關于席兆的訊息。

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在衣食無憂的情況下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就好像席兆一直期待流浪,這是心里隱藏的寄托。

霍銘彥和趙漫色依然是朋友,僅僅是因為他們有共同的秘密基地。

霍銘彥覺得自己再也無法走進漫色的心里,他想「女人心海底針」果然是精闢,他竟然對漫色處處踫壁。

漫色對他也是有感覺的,但是這個女人有愛情潔癖。她不知道的男人的情史可以忽略,可是她知道的,絕對是眼里不能揉沙子。尤其是對方的女友還是自己的好朋友。不討論誰甩了誰的問題,單單是和自己最後的朋友談過戀愛也絕對是一種摧殘人心的做法。而那個男人不會有別的價值,只是一個被吃干抹淨的煙蒂。

那時,安晴和霍銘彥成為情侶是漫色怎麼也想不到的。首先,有了男朋友席兆,戀愛對于安晴來說已經沒有多大的動力了,只有安晴才是主要的大事。其次,霍銘彥這個公子居然會對安晴那麼深情地說「我愛你」,以前他對別的女人說過這是肯定的。只是覺得很奇怪!說到底,只是心里不舒服而已。通過真實發生的和漫色的想象,她理所當然吃醋了。其實那天只是一個游戲——真心話大冒險。霍銘彥模到的是對你的女朋友說「我愛你」,這簡直是沒有腦子的人才會想出來的「冒險」。可是霍銘彥做起來是那麼地難!那個女人不是他愛的,但是他卻要同時傷害三個人——自己、安晴,還有漫色。他情緒復雜地接受並完成了這個任務。

自從席兆離開,漫色就沒有了理所當然的牽線人,不和霍銘彥他們混在一起了。而那些富家公子的聚會也相應地少了很多。

霍銘彥不是沒有想過找漫色,但是總是沒有勇氣。愛情這種事情,他不懂,但是現在,他需要理解這個以前都不屑一顧的東西。人就是那麼奇怪!需要的時候總是幻想著得到那不切實際的東西,經過努力後如果得不到,自然會被認為是天命。這就是惰性!

席兆放開了自己的手,解除了對漫色的禁錮!一想起席兆,就會想起他的缺點。

席兆的不懂情趣在那伙人之間是出了名的,但是所有的女人都要浪漫!浪漫的作用也很多,比如使人年輕動人。這句話是夢潔說的。

漫色以前覺得只要找個老實人就夠了,但是後來她越來越不滿足。中秋節吃月餅,端午節吃粽子喝雄黃酒,席兆那個木頭人從來不會想到換個地點慶祝這些個節日的。他會帶客戶去看賽龍舟,為他們出主意買艾草送親人,可是她呢,得到他的湯圓月餅,這個男人的情商簡直讓人不敢恭維。然而不得不承認,他的老實巴交又是優點。對女朋友的各種要求都滿足,對老人的孝順都是不可缺少的。霍銘彥那麼家伙缺點可太多了,兩只手,十根手指都數不過來——自以為是,濫情,高傲,王子病的家伙……漫色嘆了一口氣,就是他再壞,她還是對他有感覺——男人不壞女人不愛,確實是有道理的。可是,喜歡他又有什麼用,她不能和他在一起,因為他不適合她,不適合過日子!

席兆,霍銘彥,找到你們愛的那個人吧。祝福你們。

今晚的月亮又大又圓又亮,真的很美!意境也很美麗——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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