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十日談 13

作者 ︰

為什麼我砸了我的房門卻有種被侮辱的感覺那?有的時候,我也比較一下自己的行為,就像釣魚島事件,在內陸大家都砸日本貨是不是該發生一樣,我也對自己的權利保護進行了很暴力的自我修復行為,我的錯在哪里咱先不談,談談這件事中有個關鍵的問題人物︰促使這件事情發生的人。

他是怎麼樣的一個人,為什麼能夠如此大膽的侵佔他人財務?在他身上實際上出現了很多法律直屬問題。我不能夠確定,他這樣傷害我的利益是不是為了間接的要和原配辦理離婚手續,但不管是不是,我都要細說一下這個具體案例︰我也希望有人能夠給我留言,讓我及時糾正我的錯誤所在。

他是我媽媽眾多兒子中的一個,最近他的腿出現了毛病,不是生理毛病而是意外傷害造成,不夠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那種。並且每個月有收入2千元,現雖然和二夫人在一起居住,但法律上認定的婚姻關系還存在。在他身體出現問題的第一時間里,我到民政部門進行了咨詢,像他這樣的人不屬于低保救助範圍。

沈陽市市內的救助範圍︰一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二是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三是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優待的,其撫恤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而他雖然沒有和妻子居住在一起,但在法律核定上夫妻共同收入算家庭收入。現在妻子已經開始拿退休金,她的這個退休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收入,而且他們有一個女兒,具有完整的勞動能力,屬于必須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範圍內的健康人。《婚姻法》保護合法婚姻的存在,並設有明確的規定,夫妻雙方有相互撫養的義務,父母不履行義務時,子女有義務給付贍養費。即便離婚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不計這麼多年他們共同的收入,單看房產他們有一套價值幾十萬的房產,屬于共同財產。因此,他不屬于真正政策性救助範圍之內的人。

現在他個人認為他有經濟上的困難是不行的,即便妻子和女兒不采取救助措施,他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來申請妻子子女必盡職責,他沒有權利通過這種方式泄憤來騷擾到其他人的生活範圍。他可以申請不救助的法律訴訟渠道申請保護。但是,他為什麼不去行使法律賦予他的權利?因為,在婚姻中他有過錯在先,他目前和其他女人同居。

常理上他不應該將我拉到他們的糾紛中來。

在這里我需要闡明個人觀點的是︰在婚內期間夫婦雙方都有義務監督並像法律部門澄清夫妻關系是否存在,保護法律基本尊嚴是夫婦二人的義務。夫婦二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相互間的隱私,並在調查確認後的六個月內,必須向有關部門申請婚姻狀況變更,否則都應以故意唆使重婚,夫婦二人都有故意擾亂國家法律規定秩序嫌疑。在我國的法律上,目前僅承認一夫一妻制。如果法律認同婚外婚的生活存在,法律必須明確修改,這樣才能保護社會秩序的安定和諧.目前的現行法律中,我真的沒有听誰作為人大和政協代表來公開的對政府提出建議並公開的允許婚外婚的存在。

在他的問題上,我們都知道他有固定同居女友。實際上同居女友也不是太懂事,她其實不明確現在她的存在是在為其他家庭服務。如果作為妻子有一天真的蹦出來說她僅是丈夫的雇用保姆,誰也無法說什麼。那麼,我還要問一句作為能雇佣得起保姆的人,生活指數至于來傷害到他人的利益嗎?

我國的法律上,從1994年2月1日起,國家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的存在,如果支持婚姻的存在,作為原配妻子更有義務像相關法律部門報案,請求法律來認定重婚罪的問題,否則作為妻子同樣犯有隱瞞故意擾亂社會治安罪。這是嚴肅的說法,也是倫理的基本道德理念,可是現在的中國人從何來談道德理念?有哪個部門勇敢的站出來說自己是為了維護道德而來立案查案的,都是民不舉官不揪,老百姓更能自己糊弄自己,所以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尤其在政府的許多部門存在這種情況的人,認為這項隱私不是官員考核範圍內容之一,所以也不會對此事情擴大化,大部分人采取了都隱著,當然我不能確定最後有多少代的《甄環記》的故事在衍生,肯定是有故事不斷的發生延續是肯定了。

在退一萬步講的苦口婆心的講︰你因為婚姻關系的不明確,造成的貧窮和我有什麼連帶關系呀?干嘛把共同救助你的責任推卸到我身上呀?你活著你的資產賺錢的也不是給我花,是你們夫妻二人,是四人在消費,和我八桿子打不著,憑什麼傷及到我呀?

在描述這個事情前我也猶豫了幾個小時,我本應該回避,但如果不是親自被牽連到這件事情中,雖然這樣的事件對于我可以采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對待,我也不是很主動的對社會上這種現象進行唾棄,現在這事情我不得不被牽連進來了,我就不得不說上幾句。當然,我也沒有采用「社會管理」的詞語來描述這樣的事情,必須由社會進行管理,社會管理這詞語也不新鮮,但真要社會管理實行起來社會還真不見得不會安定些,對于這種社會道德問題最終延伸到家教管理,家教是否嚴明在于家庭中每個成員上的理解,久而久之這將成為家庭暴力也就會引起廣泛關注。

在現在的社會中這樣的事情真的非常的多,且很多來自底層普通貧民。無論來自政府官員們還是來自百姓自身之中,很多真的也無法勸止。說什麼呀,靠自覺嗎?不現實呀!許多當事人在無奈中,不得不采用私刑來解決,可是往往會以悲慘結局。

人的一生要經歷很多事情,很多事情其實也都有著許多前車之鑒,只要你多讀點書,甚至稍微留意佛經聖殿之類的一些圖書,你會驚訝的發現很多故事或類似的事情都發生過,你不是該發生事件中的另類,而且會從書中獲得一些信息,那就是你將獲得什麼樣的未來其實在書中就可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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