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節第十二章藍鳳凰大酒店
十二藍鳳凰大酒店
藍鳳凰大酒店是新城西區最大的一家酒店,里面飲食、娛樂設施一應俱全,當然,能來這里消費的,也大多是新城的富貴人家,一般的工薪階層,是舍不得把大把的票子花在這里的。在他們看來,這里的飯和其他地方的飯差不多,味道也就是好了那麼一點點,但價格卻要貴上好幾倍,這是坑爹的事,傻瓜才會來。雖然許多人認為來這里消費不值,但這里依舊是顧客盈門,並且生意好得讓老板都不好意思,如果想訂餐,就得提前訂,晚了連老板都不好意思說︰「真不好意思哦,已經沒有空房間了!老兄你想訂房間,就早說呀!屎憋了,才來找我,我也沒辦法嘛!」
李水仙坐在一張桌子旁,雙手捧著一杯女乃,慢慢啜著,一邊不錯眼珠地盯著舞池里緊緊擁抱在一起的李思梅和王百立。
王百立的舞跳得很好。他身材高大,風度翩翩,引得周圍的人頻頻向他擲眼珠子。而李思梅,似乎就比他差遠了,個頭才剛到他的肩膀處,臉也沒他好看,身材吧,還多少有些胖。總之,這個李思梅配王百立,真是老瞎了眼呀!
但是呢,不管老瞎眼了沒,反正眼前這一對小鴛鴦正恩愛得歡,身子緊緊擁在一起,王百立一邊跳舞還一邊把嘴巴湊近了李思梅的耳朵,討好似地對她說著什麼。于是,正在跳舞的李思梅就一邊緊摟著王百立,一邊放肆地向後仰著身子,哈哈大笑著。很恩愛,很甜蜜,幸福得讓人嫉妒!
是,李水仙從不回避,自己嫉妒李思梅,尤其嫉妒她是王百立的未婚妻!王百立多優秀呀,長得又帥,家里又有錢,那是所有女人向往的目標呀。但憑什麼,偏偏他就找準了思李梅呢!
李水仙有些喪氣地從他們身上收回眼光,覺得老非常不公平,從來都是給李思梅的比給自己的要好得多!自小,兩人在一起玩,小伙伴們明顯待見思梅而疏遠她;從小到大,她李思梅穿的、吃的,從沒有輸過她;而現在,更讓她感覺氣不暢的是,就連她這個未婚夫,在李家胡同所有的小姐妹們中,也是撥類的,家世好,人也瀟灑。有一次王百立去李思梅家時,就那麼從胡同里一過,身後立馬就飄來一陣言語︰呀,這是思梅的對象呀?可真撥了尖了!沒人能蓋啦!
他人好,家更好。王百立的家,李水仙曾去過兩次,是思梅帶她去的,思梅說,她頂不待見王百立的媽,一看到她就嚷嚷著說鄰居家誰家添孫子了、鄰居家誰家女兒和百立一樣大,都當媽了……
「她當我是啥?是專門嫁給王百立來生孩子的?我是生育工具?」
每說起王百立的媽,李思梅就憤憤不平地說,因而,每每要必需到王百立家去的時候,她就想方設法地要拉上李水仙。這除了她是自己從小好到大的伙伴外,還有一個目的,有個外人在場,王百立的媽總不能不分場合地急巴巴宣布她的造孫宣言吧。
李思梅大方,李水仙也就不客氣,跟著她來到王百立的家。第一次,李水仙的眼就直了︰這才算是個家呀!房屋是新蓋的,歐式的三層別墅,在他們那村子里,絕對是一流的。再看屋里的家具,不但式樣新穎,質地也是上等貨,總之是滿屋生輝呀。能嫁進這樣的人家,那真是一輩子燒高香啦!
那個王百立,竟然還當著她的面,擁抱著李思梅說︰「梅,咱們趕快結婚吧,我這可是專為你建的宮殿。你就是這里的女王,你還猶豫什麼呀!」
李水仙臉上掛著笑,心里可是嫉妒得恨不得咬李思梅一口,憑什麼老這麼照顧她呀,論身材,思梅沒有我窈窕;論容貌,思梅沒有我嫵媚,憑什麼她李思梅有的我李水仙卻沒有?
雖然李水仙百般不爽,但命運就是命運,她不得不承認,自己命不好!
命不好那就誰也怪不得,就得接受現實,順從現實。所以盡管心里嫉妒得發狂,但李水仙很有股忍勁,從不對李思梅表現出她半點的不滿和嫉恨之情,總是對她甜言蜜語,就像親姐妹一樣。
而李思梅呢,她從來不計較李水仙的心思,她一廂情願地認為,李水仙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好姐們,可以無話不談,可以交心換肺,所以她從沒有秘密背著李水仙,就是約會,也要拉著她一起來。
如果不是跟著李思梅來約會,李水仙是沒有機會踏進這藍鳳凰大酒店的。自己的工資一個月也就不到400元,又要買衣服,又要買化妝品,還要再上交一些孝敬老爸老媽,余下的就所剩無幾,那里有來這種場合奢侈的份!
所以,雖然有時候,她也覺得跟著李思梅來約會,有點下作,但她就是控制不住,想品味這種高級場所帶來的快感和刺激,所以就心甘情願地當著電燈泡,借著李思梅來滿足自己的小小**。
平時,李思梅如果不是約會的話,她一般也不往這地方來,她不是沒錢,而是傻冒,每鑽在她的房間里寫那些狗屁不是詩歌和小說,名沒名利沒利的,真是腦子進水了!
一般情況下,王百立和李思梅約會的時候,都要來這里,因為這里不但可以跳舞,也可以吃飯,還可以游泳听音樂,總之算得上是想要什麼就有什麼,王百立就盡情顯擺,討好著李思梅。
正當李水仙在品著純女乃心情糾結的時候,王百立也抓緊時間,向思梅展開攻勢,對她說︰「你真是個害人精,我這輩子算是栽你手里了!你到底要熬我到什麼時候才肯結婚呀!」
「我怎麼個害你了?我這麼善良!」李思梅吃吃笑著說。
「哼,你就裝吧!我都快成我們家的千古罪人啦!你說你是不是腦子進水了?遲早都要嫁給我的,干嘛讓我受這煎熬呀!」
「看你說的,真好像你就是竇娥似的!咱們剛談的那時候,你怎麼答應我的?!那時候,你可是響當當地說,支持我的事業,我說什麼時候結婚,那就什麼時候結婚。這才幾呀,你就得健忘癥啦。」
這倒是事情,當初為了追李思梅,就胡亂答應了她的滿口胡言,他哪里會想到她會這麼當真呢!
「好好,算我是小人,說過的話不算數,行了吧。我親愛的思梅,我現在收回我曾說過的話,現在向你求婚……」王百立說著,猛地一用力,讓思梅的身子更緊地貼在自己身上,俯向了她的耳邊說︰「你看我血氣方剛的,你就不動情?不想要我……」
「作死吧你!勾引良家少女!」李思梅哈哈笑著,一邊用力掙月兌了王百立的擁抱,說︰「小人,對于你使壞的懲罰,我今的舞到此為止!」說著,媚眼一瞟,轉身向李水仙坐著的桌子走去。而剛好這時舞曲也停了下來,王百立也只得跟隨著走了過來。他瞟了一眼桌子旁的李水仙,低頭對李思梅說;「你真不解風情,每次約會都帶個不相干的人,讓我想搞點小運作都難!」
「得,你閉嘴吧,她可不是不相干的人,我們從小一起長大,親如組姐妹,將來我出嫁,她肯定是伴娘,所以別小瞧她也別冷落她,小心到時候,她可勁報復!」
在新城這地方,有個規距,結婚的那,新娘子的姐妹、嫂子、朋友可以任意欺負新郎倌,她們向他提出任何條件和要求,新郎倌要是不答應,或者顯得不高興,那得,倒霉的肯定是新郎倌,她們就霸著不讓新娘子上轎。為了不影響吉辰,也為了不影響喜氣,一般這一的新郎倌都可听話,讓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當然光在這一乖也是不行的,有些聰明的在沒結婚前,就開始討好巴結新娘幫,來給自己鋪路。所以,听了李思梅這樣一說,王百立只好裝作不在意的樣子,不好再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