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節第七章誰陪我一醉
胡同里,人們簇擁著一對新人正走出來,而這對新人竟然是李水仙和王百立。
李水仙今穿了一件朱紅色的緊身旗袍,頭上盤著一個碗口大的發髻,發髻上插著一枝並蒂牡丹,綠葉紅花大紅衣服,更襯得她妖妖嬈嬈風情萬分。而她身邊的王百立,西裝革履,也是精神萬分,兩個新人相依相挽,笑吟吟走向停在胡同口的轎車里。
只是,他們大概也沒有想到,會和思梅撞上個迎面。
思梅在看到這一對新人的瞬間,就感覺靈魂離開了自己的身子,身子輕飄飄的,搖搖晃晃的,像要躍倒下去,她使勁握著車把,目光前視,不停地告訴自己︰要鎮定!要鎮定!
猛一下看到思梅,水仙也有些吃驚,因為羞愧于思梅,她的婚禮時間,她壓根就對思梅說。她沒想到會自己要上花轎時遇到思梅,一絲慌亂過後,她倒是很快就鎮定下來,心中涌上得意︰我有什麼好怕的!她是我手下敗將,這幸福就是誰在手里就是誰的!活該怨她倒霉,誰讓她幾乎就是一個白痴呢!
李水仙這樣想著,不由側頭看了一下王百立,王百立的神情真讓她不爽,他的眼光緊盯著思梅,那眼光里有慚愧,竟然還有愛憐……
「哼!」水仙在心里冷哼了一聲,臉上卻漾起溫柔的笑,伸出胳膊緊緊挽住了王百立的胳膊,高昂著頭,神態自若地往家走去。
擦肩而過。
一直到新人走出胡同,思梅的神思還沒有回來,她恍恍惚惚地往前走去,迎面徐曉霞走了過來,看到思梅,好心地問道︰「思梅,你臉色咋憑不好呢,是不是病了……」
「沒事,剛才淋雨了……」思梅說著,逃了似的趕快蹬上車,向家里狂奔而去。
看到思梅回到家,吳月梅就暗叫了一聲︰「不好!」她把今水仙結婚這事給忘了,她該早找個借口讓閨女別回家來吃飯,直接在市場里吃多好呀!眼不見心不煩不是!自己跟人家談了好多年,到臨了人家卻和另一個女人結婚了,這擱誰身上能好受呀!
吳月梅心里憐惜女兒,也不敢有半句話戳到女兒的痛處,只得趕快巴結著問女兒︰「前你爸買回來的龍絲面還有一把呢,給你下碗龍絲面?」
「媽,我休息會,我不餓呢!」思梅說著,就轉身進了自己的屋,趴在床上就準備睡去。她感覺累極了,感覺自己神魂不清的,她就想好好睡一覺,最好能睡到荒地老!一看思梅的神情,吳月梅就知道,女兒剛才肯定是和水仙的喜車撞上了,要不,她哪能這樣子,像丟了魂似的呀。
心中可憐著女兒,卻束手無策,吳月梅氣得也坐在沙發上抹起了眼淚。
思梅一覺睡到色微黑才醒過來,睜開眼時發現自己身上蓋著被子,腳上的鞋子也給月兌下來了,就知道是自己在熟睡時,母親來看過自己了。思梅從床上爬起來,責備自己︰你就是個沒出息!這點子小事你就承受不住了呵!人家結婚這是正常的事嘛,這世上從來都是有人歡樂,就會有人哭!但思梅你就是不應該哭呀,今是你朋友結婚的日子,你得高興,替他們高興才對!
對,就不難受,要替他們高興!思梅勸著自己,整整衣服,來到上房屋。
一看思梅睡醒了,吳月梅趕快迎著她的臉色問︰「餓不,媽給你做飯去。」
「餓,媽,我早餓了。你也不叫醒我!」思梅說。
「媽也是想讓你多睡會,哪里想到會讓閨女挨餓了!」吳月梅說著,趕快從廚房里端出來早給思梅預備好的飯,是一碗蒸米飯,炒了兩樣小菜。
思梅看到飯,才感覺自己是真的餓了,接過碗就大口大口吃起來,看得吳月梅直心疼,連連說︰「慢點,慢點吃,別噎著……」
三下五除二,李思梅就吃完了那晚飯,這才看到屋子里只有母親,沒看到父親,就隨口問︰「我爸呢?」
「哦,中午你爸回來沒顧上吃飯,你鴻哥就打電話,給叫出去,現在還沒回來呢,也不知市場里有多急的事,家里連他的人影也看不到了……」
「哎喲!」思梅叫了起來,不好意思地說︰「都給忘到九宵雲外了,中午鴻哥說讓我給爸帶信,我都全忘了。」
「我說呢,中午你爸一到家他就打電話……」
娘倆說著話,這色就更黑了,思梅睡了一下午,現在精神正足,看看爸還沒回來,就對媽說,她要到市場上去看看,看爸在干什麼?
「那你去吧,和你爸一起回來。」吳月梅說,她是想讓思梅出去走走,也算散散心吧。
思梅出了家門,就向市場走去,但還沒走幾步,就把自己的目的地忘了,她又想起中午看到的婚禮來,這才平靜下來的心就又開始一抽一抽地疼。
這人的變化太大了,還不到二個月的時間,這就物是人非了呀!而和百立的點點滴滴,卻還都像是在昨呢!那時,大家剛讀高中,王百立雖然是城效來的孩子,但長得很帥氣,惹得全班至少有一半的女生把眼光都盯在他身上。這家伙呢,也很不客氣,一學期沒讀完,就和班花談起了朋友。惹得同學們那個羨慕呀,女同學恨不得自己就是那個班花,男生呢,恨不得能一腳再把這個鄉下小伙子踹回到鄉下去!
大家的心情王百立似乎渾然不覺,依舊沉浸在他的幸福愛情中,他的班花戀人呢,倒比他細心了許多,感覺到了來自周圍的威脅,于是緊張的目光就緊緊掃著全班的女生,生怕哪位漂亮的女生橫刀奪愛,把王百立從她身邊給奪了去。偏偏就有膽大的女生,竟然給王百立寫了一封熱情洋溢的求愛信。這封信寫得太美了,語言寫得是落英繽紛,如雪如霧,任何人看了都會動心。王百立老實,覺得愛情就應該忠誠,所以這封信他看也沒看一眼就交給了班花。
班花一看這封求愛信,立刻氣得柳眉倒豎,渾身亂顫,這該死的女生,簡直就是吃了豹子膽嘛,竟然敢太歲頭上動土!不給你點顏色看看,你就不知道馬王爺頭上長著三只角呀!
班花是真發怒了,非要揪出這個威脅性極大的「第三者」!
可是班花雖然氣恨難消,想揪出第三者卻也不容易,因為這封信人家壓根就沒屬上名,只在落名處寫著五個字︰愛慕你的人!
誰才是愛慕你的人呢?!沒有名字,班花也很聰明,就從字跡上入手,從文章上入手。全班上字寫得好也沒幾個人,文章寫得好的也沒幾個女人,這樣一縮小包圍圈,查出這個膽大妄為的人就容易得多了!
李思梅就在被懷疑的幾個女生中。
李思梅長得並不漂亮,圓臉,圓眼,皮膚白淨,但她太耐看了,越看越讓人喜歡!偷偷觀察了李思梅幾後,班花更是恨得咬牙切齒,她幾乎就已經肯定了李思梅就是橫刀奪愛的人!因為她和王百立坐得相當近,就前後座的關系;第二這李思梅也就根本沒有掩飾他對王百立的曖昧嘛,看到王百立時那笑眯眯的眼神,真讓她不舒服!
班花沒有遲疑,確定目標的第二放學,就帶著幾個女生把李思梅堵在了學校門口,指著李思梅的鼻子罵道︰「也不看看你那慫樣!胖得像豬,傻得像熊,竟然也想追王百立?!你最好撒潑尿照照自己再行動……」罵完,把那封信狠狠扔在思梅臉上。
李思梅真的是莫名其妙的,她真沒有追過班上的哪位男生呀!而且,她也不是隨便受別人污侮的主,她立刻「呸」的一聲啐了班花一口,說︰「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然後轉身就走,對班花根本不屑一顧。
那時,思梅是真的沒心談戀愛,她所有的心思都在文學上,她給自己立下了志願︰要當一名優秀的作家!為此,她每在別人玩耍的時候看書,別人談戀愛的時候她還看書,她的世界是沉靜的,除了書,她眼里沒有班上的帥男生,半個都沒有。而那一刻的高傲,卻被聞訊趕到的王百立看在眼里,他從那一刻開始注意她,他才發現,她真是特別,她從不驕傲,也從不自卑,安靜得就像一朵白蓮花,靜靜開在碧波中。
王百立第二就和班花說分手的事,把班花氣得一星期沒來上課,然後轉學了。
從那時起,王百立就再也沒有和哪個女生談過戀愛,變成很安靜的一個小男生。到了高二後,王百立正式開始追李思梅,他本以為,憑自己這麼拉風的帥哥,思梅肯定會屁顛屁顛地投進他的懷抱里。
但他大錯特錯,思梅對他的求愛根本就像沒看到一般。他寫給她的書信,她也不知看了沒有,反正是從無回音!這讓王百立感覺很難堪,也更激發了他的激情,他更加奮勇地追求她,他就不信他的志誠感動了不了她!不過真讓他郁悶,因為他的失敗不是在高二,也不是在高三,整整二年,他的進攻沒得到思梅的半點回應!
高中畢業,他回到家里,開始在父親的廠里工作,但他的心還在思梅身上,家里不停地催他定婚,他只得皮著臉又給思梅寫了一封長達幾十頁的情書,而上終于眷顧了他,這一次,思梅照單收下了他的情書和心意。
從高中到畢業,又從畢業到現在,差不多七八年了吧,他都一直沒變心,現在,走完了長征,馬上要勝利了,他卻轉身離去了……
思梅感覺臉上有些濕,用手一模,竟然不知何時又流下了眼淚。
眼淚汪汪的,找到父親再讓父親跟著難過麼?思梅嘆了一口氣,停下腳步,看到路邊有家小餐廳,就順勢走了進去,找了一個角落坐下來。一個年輕的小男生奔了過來,問她需要吃些什麼?
「就要一瓶酒,其他什麼也不要!」思梅說